为进一步了整顿和规范医疗市场秩序,促进医疗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安全的医疗服务,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范围。
全州现有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二、整治目标。
对现有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进行全面清理整顿,规范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及依法执业管理,打击医疗行业违法活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增强行业自律,健全医疗行业管理长效机制,促进医疗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医疗服务市场秩序明显好转。
三、整治重点。
1、严厉打击无证行医行为。包括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诊疗活动或逾期未校验、换证,以及超出核准科目范围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医疗机构将科室或房屋出租、承包给他人或其他机构的行为;医护人员不具备执业资格或未按规定进行变更、注册;医疗机构聘用非卫技人员开展诊疗活动;无执业资格游医和假医。
2、规范医疗美容行为,严肃查处在生活美容场所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的行为。
3、查处医疗机构超范围开展诊疗活动及擅自变更主要负责人、执业地址行为;规范医疗广告范围及内容,重点查处性病、肝病、不孕不育、专科医疗广告以及未经审批擅自从事性病诊疗的违法行为。
4、严肃查处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
5、依法取缔药店非法“坐堂行医”或以“义诊”、“医疗保健咨询”等名义非法开展的医疗活动。
6、查处及纠正超权限发放《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行为。
7、检查医疗机构采购使用的消毒产品是否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采购消毒产品时应当索取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复印件、卫生部颁发的产品备案凭证或者卫生许可批件复印件并加盖原件持有者的印章);采购使用的消毒产品标签标识、有效期是否符合要求。
8、检查医疗机构是否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并保存登记资料;医疗废物是否分类收集;医疗废物是否交送有资质的医疗废物处置机构集中处置;一次性医疗用品用后是否按规定消毒毁形。
四、工作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2023年3月15日前)。开展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要按照《执业医师法》、《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照本医疗机构实际情况,认真开展自查,发现与有关规定不符的,应当立即予以整改。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3年3月16—4月15日)。各县(市)卫生局应本着属地管理的原则,对照整治方案,对辖区内各类医疗机构开展一次全面的监督检查,对存在问题的医疗机构要责令其立即改正,对拒不改正的,依法进行行政罚。专项整治工作结束后,于4月15日前将清理整顿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送州卫生局法监科。
通过清查,各县(市)卫生局要掌握本辖区内开展医疗服务医疗机构的基本情况,包括机构数量、类别、地址、诊疗科目情况和开展的医疗美容项目情况等;从事医疗工作的医护人员情况,包括各类人员数量、专业、资质等。
三)督导检查阶段(2023年4月16日—5月10日)。州卫生局将组织开展全州医疗机构督查,督查形式采取现场检查,查阅有关资料,听取有关方面意见建议,审查有关医务人员的资质,现场考核其知识能力、技术水平等。凡违反有关规定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县(市)卫生局、州直各医疗单位要对此项工作引起高度重视,充分认识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真组织实施,切实履行职责,严格监督管理。州卫生局成立医疗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全州医疗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并对各县医疗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各县(市)卫生局也要成立专项整治小组,制定切合实际的整治实施方案,明确整治工作目标和任务,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实施。
二)强化协作,密切配合。医疗专项整治工作涉及卫生、公安、工商等多个部门。各县(市)卫生局要积极主动与各有关职能部门联系沟通,加强工作中的协调与配合,要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必要时联合执法,推动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
三)建立举报制度,加大宣传力度。各县(市)卫生局要设立举报**、举报信箱并向社会公布,同时认真处理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要积极组织新闻**对专项整治活动进行大力宣传,正确引导**导向。
四)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标本兼治,巩固专项行动成果。在加大整治力度,规范医疗服务行业秩序的同时,各县(市)要本着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建立长效监管机制。要积极探索从源头上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行业、规范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执业行为的途径和办法,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和执业管理,针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认真分析,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制度建设,强化监管措施。
切实加强对医疗服务行业的日常监管,逐步实现监管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经常化,确保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
州卫生局医疗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组长:马永福州卫生局副局长。
副组长:铁学义州卫生局纪检组长。
赵仲辉州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所长。
成员:马德海州卫生局法监科科长。
秦西峰州卫生局医政科科长。
王海燕州卫生局法监科副科长。
祁丽琴州卫生监督所医疗服务监督科科长。
办公室设在州卫生局法监与项目科,马德海兼任办公室主任。
医疗服务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 市卫生局 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09年医疗服务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临卫发 2009 158号 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巩固 扩大我县2005年以来医疗服务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成果,维护正常的医疗卫生秩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中华...
医疗服务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 市卫生局 省卫生厅关于印发xx年医疗服务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临卫发 xx 158号 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巩固 扩大我县xx年以来医疗服务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成果,维护正常的医疗卫生秩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
xx年医疗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 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南县医疗市场综合整治工作要求和部署,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严肃查处医疗服务市场违法行为,有效规范我县医疗市场行为,确保我县医疗安全,维护人民健康权益。二 组织领导。成立医疗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由骆建国任组长,杨强 周志明任副组长,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