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先争优工作通知

发布 2024-04-12 16:35:10 阅读 2247

解党发[2012]6号。

关于做好2012年创先争优公开承诺工作的。

通知。各支部:

根据县委创先争优领导组通知精神,为扎实推进基层组织建设年,进一步落实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确保我乡“6+10”工作目标圆满完成,现将2012年公开承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开承诺的主体和内容。

公开承诺主体是:支部、村委和党员三个方面。党员包括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

公开承诺要从政治建设、作风建设、目标任务三个方面内容进行承诺。

支部、村委重点围绕县党代会有关精神、创建“红旗党支部”、推动本村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的完成、建设学习型党组织、搞好党风廉政建设,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等方面作出承诺。

党员重点围绕优秀党员“五带头”的要求作出承诺。

二、公开承诺的审核。

一)支部、村委的承诺报乡党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备案。

二)党员的承诺要报所在支部审核。

三)承诺内容必须经过审核方可对外公示和实施。

四)支部、村委和党员的承诺审核必须在3月23日前完成。

三、公开承诺的公示。

一)公开承诺审核通过后,要采取一定方式向社会公示,公开承诺内容,接受群众监督。

二)公示的载体包括公示公告栏、会议等。

三)公示时间为七个工作日。

四)公示主体为支部、村委、党员。

六)支部、村委和党员的承诺由本支部通过会议宣布、公示公告栏张贴等方式公示。

七)公示结束后,公示情况要向乡党委报告。

四、公开承诺的点评。

一)点评分为会议点评和个别谈话点评等方式进行。

二)点评可与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群众评议、年度任务目标考核、“双述双评”和领导干部下基层调研走访结合进行。

三)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负责对所包村党支部进行点评。

四)党支部书记负责对党员进行点评。

五)点评每年6月、12月各进行一次。点评情况汇总后于6月底、12月底统一上报乡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七)点评情况每半年通报一次。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七日。

解党发[2012]7号。

关于开展“红旗党支部”创建活动的。

实施意见。各支部:

今年是**确定的基层组织建设年,也是深化创先争优活动以优异成绩迎接十八大召开的关键之年。为认真落实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的各项目标任务,进一步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经乡党委研究决定,在全乡党组织中开展“红旗党支部”创建活动。

一、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红旗党支部”创建活动,培育和树立一批党支部的标杆和旗帜,典型辐射、以点带面,全面提升全乡党组织的党建工作水平,激励广大党员凝心聚力、创先争优,为推动转型跨越发展、再造一个新解峪奠定坚实的组织基础。

二、创建程序。

1、调查摸底,分类定级(3月25日前)。

各包村领导和包村干部,深入所包村支部进行调查摸底,重点调查组织设置是否合理、领导班子是否健全、组织制度是否完善、作用发挥是否充分,切实摸清底数、掌握情况、找准问题。在此基础上,乡党委按照“红旗党支部”评选标准对各党支部进行分类定级。

2、整改提高,晋位升级(3月25日至6月5日)。

乡党委按照巩固先进、推动一般、整顿后进的要求,指导各支部明确改进提高的目标、责任和措施,认真抓好整改落实,使每一个支部在原有基础上都有新的提高,普遍实现晋位升级。

3、党委考评,推荐上报(6月5至6月10日)。

乡党委按照“红旗党支部”评选标准,对各支部逐个进行考评。考评时,要逐项进行打分,并向各支部负责人反馈考评情况。在认真遴选、好中选优的基础上,向县委组织部提交推荐名单。

4、组织考核,综合评定(6月10日至6月20日)。

县委组织部抽调人员组成考核评价小组,对我乡党委推荐上报的党支部进行考核评价。考核评价小组在实地考核时,要采取查看资料、座谈了解、个别访谈等多种方法,对照“红旗党支部”量化考核评分表逐项进行考核评分。

5、挂牌命名,总结表彰。

对乡党委上报的党支部,经县委组织部部务会议讨论确定,经公示无问题后,统一进行挂牌命名和总结表彰。

三、几点要求。

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红旗党支部”创建活动,精心组织,合理规划,强化措施,狠抓落实。

1、制定创建规划。各党支部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规划,明确创建目标和具体措施。

2、落实目标责任。党支部书记是创建活动的第一责任人。书记要亲自抓,要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并建立目标责任制,明确责任,抓好落实。

3、强化**宣传。乡党委在创建活动中将注意培养典型,宣传典型,在全乡营造学先进、赶先进,找差距、创一流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激发创先争优意识,有力推动创建活动扎实开展。

附:《农村“红旗党支部”量化考核评分表》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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