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哈,如今吾老孔在天宫享清福了,可谓如鱼得水,快哉!快哉!回想当年在鲁镇,可真苦熬我这条命了.
吾系家中惟一男丁,由是双亲对我颇为疼爱,自幼习书识字,博得村民的青昧.然,天公不作美,故地主**也,双亲过早离开人世,我便沦为孤儿.但我明白"天生我才必有用",于是便发奋苦读.可寒窗数十年,连半个秀才也捞不到,却落得个穷书生的名份.
吾无所长,幸而写得一笔好字,素日替人抄抄书,换碗饭吃.可抄书那活儿苦啊,非读书人之活也.由是连人和书籍纸张笔砚一齐失踪,由是让我抄书的人甚少.
吾性嗜酒,家贫不能常得,又好吃懒做,便常窃书换钱.可别人说是偷,令吾常受皮肉之苦.可谓有污吾清白也.读书人窃书能算偷乎?
有了银两便常光临"咸亨酒店".在酒店包厢里饮酒作乐的都是穿长衫的富贵者也,而那穿短衣的贫贱者是站在店外喝酒的.而吾谓唯一穿长衫而站在店外饮酒的人,虽衣衫破褴不堪,面容衰老,但好歹是个穿长衫的读书人.那些短衣帮常嘲笑我,可他们都是不识字的人,吾对此不屑一顾,依旧我行我素.孔乙己此名乃是店里客人从描红纸上的"上大人孔乙己"这半懂不懂的话里给我取的.
一日,吾酒瘾大发,可银两没了,欲行窃,诸多地方都去过了,皆无可窃之物,便萌发了到丁举人家去试看的念头.本以为丁举人与吾同谓识字之人,会谅解我.谁知,他让家丁把我毒打一顿.累得我双股折断,半身不遂,日后得以手代足行走,苦哉!幸而总算弄到了银两,便使四文钱换碗热酒饮.
往后,因行动不便,窃书这活儿便丢了.盖天公妒才,吾竟饿死街头,时年四十又九.
呜呼,在凡间受了数十年的苦,一直望得安家乐业.今已死,终得解脱.可谓"踏破铁鞋寻芳草,得来全不费工夫"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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