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新《安全生产法》心得。
通过学习新《安全生产法》,我感觉有以下四点新意:
一是树立了安全生产的“红线”意识。新的《安全生产法》,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坚持发展决不要带血的gdp,始终把人民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安全理念,建立健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地位、进一步强化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进一步明确安全监管职责和加强基层执法力量、进一步强化安全责任追究,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是体现了安全管理工作的“超前意识”。强调把安全工作的重点从事后处理转移到事前监督上来,在贯彻“安全第一”工作中,必须遵循“预防为主”的原则。新《安全生产法》重新明确了安全生产的十二字方针。
同时,明确要求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五位一体的工作机制,这是新《安全生产法》在体制机制上的重大创新。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是根本,职工参与是基础,**监管是关键,行业自律是发展方向,社会监督是保障。
三是赋予了安监部门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权利。新《安全生产法》规定: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作出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相关设施或者设备的决定,生产经营单位应。
当依法执行,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现实危险的,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经本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可以采取通知有关单位停止供电、停止**民用**物品等措施,强制生产经营单位履行决定。这样就给安全监管部门撑了腰、提了气,在处理重大事故隐患中有了法律依据。
四是加大了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违法成本太低,不足以震慑企业,是近期发生的安全生产重大事故的原因之一。新《安全生产法》对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监管人员的行政责任等都加大了处罚力度。
确立了有错必罚原则,对安全生产所有违法行为,均规定了明确的法律责任。凡发生事故,对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罚款的“起步价”从原来的10万元提高至20万元,也就是一般事故罚款20万至50万,较大事故50万至100万,重大事故100万至500万,特别重大事故500万至1000万;特别重大事故的情节特别严重的,罚款1000万至xx万。也就是说“封顶价”从原来的500万元翻番至xx万元,大大地加大了安全生产事故成本,使生产经营单位不敢出事故,出不起事故。
学习新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
新的 安全生产法 把安全生产标准化纳入法律的范畴,为了实现安全生产,生产经营单位要做出一切努力,包括硬件设施,如工人佩戴安全帽等,还包括软件方面,如安全生产教育 培训上岗等。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体现了 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 综合治理 的方针和 以人为本 的科学发展观,强调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规范化 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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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比如新法第20条也沿袭了xx版 安全生产法 原有的规定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由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 主要负责人或个体经营的投资人予以保证 这就从法律上明确了作为一个生产经营单位,只有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才能正常生存和发展,而保证安全生产条件合格的唯一手段,就是需要大...
学习《新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
新 安全生产法 已于20xx年12月1日颁布并实施了,这是我们 生产法制建设的一件喜事。为推进安全生产依法管理,规范安全生产法制秩序提供了强大的法律 也为我们运输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供了法律支持。从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的位置到进一步落实企业生产经营主体责任,安全监管和执法力量 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追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