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心得体会物权法学习心得体会

发布 2023-09-06 12:54:15 阅读 4926

三一文库(心得体会范文/学习心得体会

物权法学习心得体会

从xx年7月版本《物权法》(草案)到xx年3月正式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以下分别简称“草案”和《物权法》)之间的审议演变过程中,许多条款有了很大的变动。通过观察、研判这些变动痕迹,可以反映出立法者的立法宗旨和原意。非常值得我们学习、分析、研究。

通过观察“草案”和《物权法》中第六章内容之变动,发现了许多值得关注之处。在此提出来谈谈个人的认识和体会,供大家参考。

1.“草案”中使用了“业主会议”和《物权法》中使用了“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名词,二者对同一个“主体”所使用的名称不相同。《物权法》使用后者更贴近实践。

2.“草案”中第八十七条“可以以业主会议的名义提起诉讼、申请仲裁…”内容,被《物权法》删除了。《物权法》第八十三条保留了“业主对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物权法》的这一修改,取消了“草案”中“业主会议”(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维权的诉讼主体资格。这种维权的诉讼主体资格只保留给了业主。

3.《物权法》较“草案”相比,在第七十八条中增加了“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业主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这一新的内容。这表明: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可以作为被侵权业主维权诉讼的被告当事人。增加了“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法律责任。

4.《物权法》较“草案”相比,在第八十三条中增加了“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责任和义务。第八十三条中所列举的“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将由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负责“要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消除危险、排除妨害、赔偿损失”。

在这之前,上述职责是由物业管理公司承担的。今后这一职责将由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承担。其重担不轻。

5.《物权法》较“草案”相比,在第七十四条中修正了“草案”中第七十六条的某些规定,明确“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为今后解决这一类争执,提供了法律依据。

学习心得体会 物权法学习心得体会

从 年7月版本 物权法 草案 到 年3月正式公布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以下分别简称 草案 和 物权法 之间的审议演变过程中,许多条款有了很大的变动。通过观察 研判这些变动痕迹,可以反映出立法者的立法宗旨和原意。非常值得我们学习 分析 研究。通过观察 草案 和 物权法 中第六章内容之变动,发现了许...

学习心得体会 《物权法》学习心得体会

在社会生活中,小到几颗纽扣 一块手表 一部 大到一幢房屋 一片绿地 一座矿山,皆有物权的归属问题。如何确定权利的归属,划定权利人享有哪些权利,这些权利受侵害时如何保护,这就需要一部专门法律来规范 调整和保障。这部专门法律就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为了制定好这部关系国家建设发展和每个人切身利益的重要...

学习心得体会《物权法》学习心得体会

三一文库 心得体会范文 学习心得体会 物权法 学习心得体会 在社会生活中,小到几颗纽扣 一块手表 一部 大到一幢房屋 一片绿地 一座矿山,皆有物权的归属问题。如何确定权利的归属,划定权利人享有哪些权利,这些权利受侵害时如何保护,这就需要一部专门法律来规范 调整和保障。这部专门法律就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