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卫办〔2012〕26号。
关于印发2023年卫生监督。
重点检查计划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局、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佛山市顺德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省职业病防治院、省卫生监督所:
为进一步加强公共卫生监督和医疗执法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依据《职业病防治法》、《传染病防治法》、《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和《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3年卫生监督重点检查计划的通知》(卫办监督发〔2012〕30号)要求,我厅组织制定了2023年全省卫生监督重点检查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组织实施。
附件:1.2023年职业卫生重点监督检查计划
2.2023年放射卫生重点监督检查计划。
3.2023年生活饮用水、公共场所、消毒产品及涉水产品卫生重点监督检查计划
4.2023年传染病防治监督重点检查计划
5.2023年学校卫生重点监督检查计划
6.2023年打击无证行医和非法采供血重点监督检查计划
二〇一二年五月四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附件12023年职业卫生重点监督检查计划。
为进一步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结合贯彻落实《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23年)》和《广东省职业病防治规划(2010-2023年)》的各项目标,制定2023年职业卫生重点监督检查计划。
一、检查对象和内容。
一)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对本辖区内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职业病诊断机构、化学品毒性鉴定机构进行全面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辖区内上述机构是否在批准的资质范围内开展工作,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工作程序和内容是否按照法规标准要求进行,出具的报告是否规范,是否依法履行职业病报告等义务,有关档案是否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是否持续有效运行等。
二)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做好本辖区职业病防治情况统计分析。深圳宝安区、佛山三水区、江门新会区、惠州惠东县、潮州潮安县、湛江吴川市和清远清新县按要求做好重点职业病监测工作。
二、工作要求。
一)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在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工作的基础上,根据我省2023年职业卫生重点监督检查计划,结合当地实际,制订具体实施方案,保障工作经费,加强人员培训,认真组织实施。
二)各地在开展重点监督检查工作中,要严格依据法律法规、标准和程序进行。同时,要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指导,积极宣传贯彻职业病防治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三)各地对于发现的违法行为,要依法严肃处理,重大案件及时向我厅报告。
四)请各地登录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上的“全国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系统”进行数据填报。数据统计截止到2023年10月31日,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卫生监督机构于11月14日前完成对县(区)级数据的审核和全市汇总数据的终审,并将本市(区)汇总表书面材料和工作总结加盖公章后寄至广东省卫生监督所职业卫生监督科,电子文档(包括附表3)发至电子邮箱gdwsjd@
五)承担重点职业病监测的7个试点地区按《关于开展2023年重点职业病监测工作的通知》(粤卫函〔2011〕608号)要求贯彻执行。
六)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和广东省卫生监督所要按照我厅要求,加强对各地职业病防治、重点职业病监测工作给予指导、培训及质量控制,及时完成相关信息的汇总分析工作。
联系人:肖海云。
**:020-**
传真:020-**
电子邮箱:gdwsjd@
附表:1-1.2023年职业卫生技术机构监督检查情况汇总表1
1-2.2023年职业卫生技术机构监督检查情况汇总表2
1-3.2023年职业卫生技术机构监督检查表(供参考)
附表1-1
2023年职业卫生技术机构监督检查情况汇总表1
市(区单位(盖章):
填表人联系**填表日期审核人单位负责人(签字):
附表1-22023年职业卫生技术机构监督检查情况汇总表2
市(区单位(盖章):
注:请填写所有被检查机构的名称及具体情况。
填表人联系**填表日期审核人单位负责人(签字):
附表1-3
2023年职业卫生技术机构监督检查表(供参考)
一、职业健康检查机构。
1.单位名称
地址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联系人联系**。
2.是否取得职业健康检查资质:是否
批准资质卫生行政部门取得资质时间: 年月日。
3.人员情况:本单位取得职业健康检查资格的医师数人。
4.仪器设备使用情况:
是否正常使用是否
是否计量合格是否
是否记录完整是否
5.工作质量控制体系运**况:
职业健康项目是否完整是否
职业健康检查体检表医师签字是否符合要求是否
职业健康检查报告是否完整是否
6.2023年度(统计年度)职业健康检查的人数人。
7.发现职业禁忌证、疑似职业病人,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是否
是否按年度汇总职业健康检查结果,报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是否
8.是否超范围(资质)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工作: 是否
超范围的具体项目名称等项。
9.卫生行政处罚情况:警告、 罚款(金额元)、停业、取消资质;无。
检查人日期: 年月日。
二、职业病诊断机构。
1.单位名称
地址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联系人联系**
2.是否取得职业病诊断资质:是否
批准资质卫生行政部门取得资质时间: 年月日。
3.人员情况:本单位取得职业病诊断资格的医师数人。
4.工作质量控制体系运**况:
职业病诊断档案资料是否完整是否
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书写是否规范是否
5.仪器设备使用情况:
是否正常使用是否
是否计量合格是否
是否记录完整是否
6.2023年度(统计年度)申请职业病诊断的人数人
7.确诊为职业病的人数: 人,按照规定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人
8.是否按要求建立职业病诊断档案是否
档案是否包含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是否
档案是否包含诊断过程记录是否
档案是否包含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提供的所有资料是否
档案是否包含临床检查和实验室检查结果是否
档案是否包含现场调查笔录及分析评价报告是否
9.是否超范围(资质)开展职业病诊断工作:是否
超范围的具体项目名称等项。
10.卫生行政处罚情况:警告、 罚款(金额元)、停业、取消资质;无。
检查人日期: 年月日。
附件22023年放射卫生重点监督检查计划。
一、工作内容。
一)监督检查工作。
1.放射诊疗机构。
检查辖区内各级各类放射诊疗机构放射防护工作情况,重点检查《放射诊疗许可证》和《放射工作人员证》持有情况、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情况、设备状态检测情况、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及职业健康监护情况等。
2.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放射防护)。
检查辖区内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放射防护)机构开展工作情况,重点检查技术服务机构是否按照资质范围开展工作,出具的报告是否符合相关规范和要求,人员、仪器、设备是否满足工作要求等。
2023年卫生监督重点检查计划
附件12012年职业卫生重点监督检查计划。为进一步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结合贯彻落实 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 2009 2015年 的各项目标,制定2012年职业卫生重点监督检查计划。一 检查对象和内容。一 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对本辖区内职业健康检查机构 职业病诊断机构 化学品毒性鉴定机构进行全面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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