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农畜[2012]26号
玉树州农牧局。
关于认真做好2023年春季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县农(畜)牧局: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农牧业工作会议、全省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会议及青海省农牧厅《关于印发2023年青海省兽医工作要点的通知》(青农医[2012]83号)精神,认真做好我州2023年春季动物防疫工作,有效防止重大动物疫病发生,力争全年不发生重大动物疫病、不发生重大畜产品安全事件,保障畜牧业健康稳定发展和公共卫生安全。现就我州2023年春季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做好春季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兽医工作在保障动物性食品有效**、食物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和维护生物多样性等方面的作用日益突出。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更是加快转变畜牧业发展方式建设现代畜牧业基础性工作。2023年,各级动物防控部门紧紧围绕省委、省**和州委、州**提出的“力争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确保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的目标任务,切实统一思想,狠抓落实,有效防止重大动物疫病和人畜共患病的发生,为农牧区经济健康稳定发展做出贡献。
二、切实强化免疫工作,确保免疫密度和质量。
2023年我州动物防控工作任务重、要求高,特别是面对灾后恢复重建的严峻形势下,各地要进一步加大春季动物防控工作各项措施的落实,继续确保我州灾后无疫目标的实现。
一)严格制定免疫方案。今年我州春季共调运牲畜口蹄疫疫苗742.5万毫升,其中玉树县135万毫升,称多县110万毫升,囊谦县114万毫升,杂多县122万毫升,治多县120万毫升,曲麻莱县140万毫升,州兽医站3万毫升。
春季动物防控工作于4月5日全面展开,力争4月底前完成强制免疫工作。各县要结合实际,及时制定免疫方案,细化工作任务,落实工作措施。同时,强化补针工作,千方百计防止漏免现象的发生。
二)加强免疫工作的宣传和培训。各地在集中免疫工作开展前,要结合农牧业科技培训工作的契机,要做好县、乡专业技术人员及村社动物防疫员免疫技术的宣传和培训工作。免疫时要做到规范操作,充分发挥县级冷链设备和部分动物防疫注射栏的作用,按要求运输、保存、使用疫苗,特别要严格按照免疫操作程序开展免疫工作,坚决防止人为传播疫情。
三)强化疫情普查和监测工作。各地在开展春季免疫接种工作的同时,组织开展疫情普查,尤其是去冬今春以来我州抗灾保畜工作形势严峻,动物因灾、因病死亡较多,各地一定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切实做好动物死尸的无害化处理工作,同时,密切注视疫情动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控制”,将疫情消灭在萌芽状态。认真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各地要按照《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要求,进一步强化应急防控工作机制,加强应急预备队建设和应急物资储备,不断增强应急处置能力。要加强应急值守,严格执行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做好应对突发疫情的各项准备。积极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四)建立健全动物免疫档案。规范免疫档案建档管理。各县要严格按照省农牧厅兽医局印发的免疫档案管理办法和统一的养殖档案式样标准,严格建立免疫档案。
要加强免疫档案管理,基层乡镇畜牧兽医站要明确专人负责免疫档案的管理工作,切实做到免疫档案更新及时、填写规范、记录详实、统计准确,要做到免疫档案与动物饲养和免疫实际情况相符。
五)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各级动物防疫部门要加强产地检疫、屠宰检疫、市场检疫、运输检疫执法力度。对于出栏、**的畜禽,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要派人到场、到户检疫;加强对饲养、屠宰、经营、加工、运输、储藏动物和动物产品的监督管理,对动物防疫条件进行严格审查。
凡不符合动物防疫条件的限期整改,限期整改仍不合要求的予以取缔。同时进一步加强农贸市场等地的监管,严格执行动物及动物产品市场准入制,做到上市产品持证率达100%,杜绝无检疫合格证明的动物及动物产品上市交易。
三、扎实推进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各地要认真总结近年来动物免疫档案建设情况,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特别要做到各项记录完整,数据详实,反映全面。逐步开展兽药使用情况登记,规范养殖场防疫档案,指导乡、村分类建立免疫档案做到县、乡、村、防疫员买免疫记录完整,免疫档案齐全。
力争年内牧区耳标佩戴率达80%以上,进入流通环节动物耳标佩戴率达到100%。禁止未佩戴***标识动物进入流通环节,有效实施动物及动物产品可追溯管理。
四、切实落实春防保障措施。春防期间,各县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县春防工作实施方案。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切实保证疫苗配套、疫情监测、免疫注射以及村防疫员补贴等防疫经费及时足额到位,确保强制免疫、疫情监测、监督管理等具体措施的落实。
各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要根据免疫工作需要,及时做好疫苗、诊断试剂、消毒药品以及相关器械准备工作,积极开展防控工作监督和检查。春防期间,州局将继续实行明察暗访相结合的工作督查方式,加强对各县动物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检查结果将作为年终考核依据。
五、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做好动物防疫的总结工作。春季防疫工作结束后,各地要及时总结春季防疫工作,务必于4月30日前将春季防疫工作总结上报州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办公室。
二0一二年四月三日。
主题词:动物疫病防控通知。
2023年春季动物防疫工作通知
各村 为切实做好我乡 年春季动物防疫工作,加强高致病性禽流感 高致病性猪蓝耳病 牲畜口蹄疫 猪瘟 鸡新城疫等重大动物疫病的防控,有效防范疫情发生,确保全乡畜牧业健康稳定发展和公共卫生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认清形势,增强春季动物防疫工作紧迫感。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是确保畜牧业健康发展 ...
应急方案2023年动物防疫应急预案
为及时 迅速 高效 有序地控制和扑灭重大动物疫病,保护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国家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 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预案。一 应急工作原则。一 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应急处理工作实行属地管理,统...
2023年春季动物防疫培训动员稿
会上提出几点要求 一是要求该镇畜牧站务必做好今年春季防疫工作,注重疫情的监测和上报,加大对动物防疫员和养殖大户的监管力度,起到 桥梁 作用。该站所工作员要经常下村,把掌握的新防疫知识和养殖技术传授给广大养殖户,扎实推进全镇的畜牧业发展。二是要求防疫员 养殖大户加强自身业务理论知识学习,结合实际,把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