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湾镇2023年公办小学入学指南

发布 2023-06-17 04:54:28 阅读 2512

四、录取批次。

根据《佛山市禅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和《佛山市禅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调整方案》,2023年石湾镇街道小学招生录取分三批进行。

第一批:录取本街道户籍生。

街道教育局按照“人户一致、就近入学”的原则审核派位,以实际居住地为主要依据统筹安排学位。

第二批:招收政策性借读生。

根据《佛山市禅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和《佛山市禅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调整方案》的要求,按照先政策性照顾借读生,后普通借读生的原则,招收申请入读我街道公办小学的政策性借读生。申请政策性照顾借读的新生按照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后,由街道教育局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审核证明材料,经审核符合政策性照顾借读条件的,统筹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

第三批:招收普通借读生。

街道教育局录取了本地生和政策性借读生后向社会公布全街道公办小学剩余学位,根据剩余学位情况和申请人的积分排名,确定入读公办学校的借读生名单,额满为止。借读生学位由街道教育局统筹安排,未录取的学生推荐到民办学校就读。申请材料连续年限的计算方法是从报名截止之日(即2023年6月2日)起往前推算。

五、公布时间。

1、公布小学招生地段划分时间:7月19日(星期四);

2、公布小学录取结果时间:7月26日(星期四);

3、发放录取通知书时间:7月31日(星期二)。

六、查询。1、通过禅城教育信息网(**:公告栏查看;

2、到学校门口查看《2023年石湾镇街道一年级新生地段划分通告》;

3、查询**:8393419283834931

地址:魁奇二路2号石湾镇街道办事处副楼五楼。

七、注册时间:2023年8月3日。

八、其他。1、家长取得报名资料后,应认真阅读相关资料,如实填写报名表的各项内容。若出现户口簿上的居(村)委与现在的居(村)委名称不一致的情况,家长应在报名前到佛山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即:

季华五路28号)办理好居(村)委更正等有关手续。

2、新生家长务必提前备齐入学材料,材料不齐全者,必须在一周内按要求补齐材料,否则不再接受任何资料更换,对不按规定时间办理报名手续提交材料,属石湾镇户籍新生,不确保到原所属地段学校就读,由街道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非石湾镇街道户籍学生,不再接受申请。新生家长提供入学的材料必须是真实合法,字迹要端正、清楚,不得虚假,如发现有造假现象,将取消申请资格。

3、家长报名后,将报名点发给的回执保管好,以便日后查询地段划分情况及录取结果。

4、凡2023年8月31日前出生,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因疾病或特殊情况,需要延缓入学或免予入学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居住地所属石湾镇街道教育局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核批准后,方可延缓入学,延缓入学期满应即入学。

5、在办理新生入学手续时,必须实行查验预防接种证制度,预防传染病的发生,保护儿童身体健康。

附件:1.报名流程图。

2.石湾镇街道公办小学招生报名点安排表。

3、关于“人户一致”和“人户不一致”安排入学的规定。

4、石湾镇街道政策性照顾借读生和普通借读生申请指引。

年普通借读生申请入读石湾镇街道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积分细则。

6、禅城区石湾镇街道一年级新生入学报名表。

7、禅城区石湾镇街道一年级借读生申请表。

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教育局。

二○一二年五月。

附件1:报名流程图。

领取报名资料网上预报名正式报名、申请借读公布地段划分。

5月21日、22日)(5月21日-6月1日)(6月2日)(7月19日)

公布借读生审批结果公布新生录取结果发放录取通知书。

7月20日)(7月26日)(7月31日)

附件2:石湾镇街道公办小学招生报名点安排表。

说明:本表是各报名点安排,不是招生地段的划分)

附件3:关于“人户一致”和“人户不一致”安排入学的规定。

人户一致”和“人户不一致”的新生,原则上都是以新生和其法定监护人实际居住地为主要依据,就近安排入学的。经确认属人户一致的,按户籍居委安排入学;经确认属人户不一致的,视居住地附近学校学位情况,相对就近安排入学。现作如下规定:

一、“居住地”是指固定居住地,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一)居住在自有产权的房屋;

二)居住在产权单位出具证明同意分配或安排居住的房屋;

三)居住在房管局租赁的房屋(所租房屋应为新生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唯一居住地)。

二、对于“人户一致”的确认办法。

一)新生的父(母)与新生同一户籍,并且户主与房屋产权证(已备案购房合同)的产权人是新生的父(母)。

二)如果新生的父母双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新生与其法定监护人同一户籍,并且户主与房屋产权证(已备案购房合同)的产权人是新生的法定监护人。

三)新生的父(母)和(外)祖父(母)与新生同一户籍,户主与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的产权人是新生的(外)祖父(母)。

四)居住在房管局或产权单位出具证明安排给新生的父(母)居住的房屋,新生与父(母)同一户籍,户主是新生的父(母),且户籍地址须与租簿(租住时间满一年以上)或单位产权地址一致,报名时需提供居住地的租簿或单位的产权资料(原件或复印件)和新生父母居住在该房屋的水或电费单据,视为人户一致;居住在房管局或产权单位出具证明安排给新生的(外)祖父(母)居住的房屋,新生的父(母)和(外)祖父(母)与新生同一户籍,户主是新生的父(母)或(外)祖父(母),且户籍地址须与租簿或单位产权地址一致,报名时需提供居住地的租簿或单位的产权资料(原件或复印件)和新生父母居住在该房屋的水或电费单据。

以上(一)、(二)、(三)类情况,必须是一户一门牌才予以确认。经确认后,属于人户一致的,按户籍居(村)委安排入学。

三、关于按“人户一致”政策安排入学的审核要求。

为了尽可能避免差错,提高工作效率,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按“人户一致”政策安排入学的审核。

程序,具体要求如下:

一)审核人必须认真核对新生的户口簿和房产证与复印件是否相符,并在复印件上盖上“复印件与原件相符”的印章,签上自己的名字。

二)根据“人户一致”确认办法进行户籍审核,确认为“人户一致”的,按户籍居委安排入学;确认为“人户不一致”的,应通知家长尽快办理户籍迁移,并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名手续。

三)如果户口簿地址与居住地不符,按居住地安排入学的,报名表除了附上户口簿和房产证复印件外,还要附上实际居住地的供水公司或供电公司的水或电费单据等凭证。如果新生与父母不在同一户口簿,还需提供能确认新生与父母关系的证明材料。如:

公安局户籍科证明或有新生和父母姓名的出生证、计划生育服务证等。

四)由于房屋产权证原件抵押在银行无法提供的,可由银行复印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和“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字样,将此复印件作为报名材料即可。租住单位房屋而无法提供单位房屋产权证原件的,可由单位复印产权证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和“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字样,将此复印件作为报名材料即可。

五)购房合同必须到市房管局备案,并加盖房管局备案章。交报名材料时,只需复印封面页、备案页、产权人姓名页、房屋详细地址页、房屋总面积页、楼房交付使用日期页和交易双方签名盖章页。由于原件抵押在银行无法提供原件的,可由银行复印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和“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字样,将此复印件作为报名材料即可。

六)新生经确认为“人户一致”,在家长提交齐居住地的证明资料后,由报名点学校把报名资料统一交街道教育局,由街道招生办视居住地附近的学位情况,安排就近入学。

七)如碰到特殊情况,难以在报名期间内确定其实际居住地,需作实地调查的个案,由学校调查取证,确定实际居住地后,补充书面意见和证据材料交街道教育局。

四、对于“人户不一致”的处理办法。

人户不一致”的新生家长,要尽快办理户籍迁移,在规定的时间(2023年6月2日)内仍不能做到“人户一致”的,则按以下办法处理:

一)集体户。

新生及其父(母)属石湾镇街道招生范围内的集体户,该房为新生及其父母在石湾镇街道的唯一居住地,提供房屋产权证或在规定部门备案的租赁合同、居住时间满一年以上情况的相关证明(提供父母的实际居住地消费单据。如:水或电费单据等凭证),可享受地段生待遇,其它情况由街道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

二)租住户。

1、对租住房管局或单位房的租住户子女,新生和其父(母)户口簿地址与租住地址一致,该住房为新生及其父母在石湾镇街道唯一居住地,且户主是新生父(母),能提供房屋产权证或在规定部门备案的租赁合同、居住时间满一年以上情况的相关证明,可享受地段生待遇,其它情况由街道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

2023年北滘镇公办小学一年级招生指南

一 招生对象。2008年8月31日前出生 即年满六周岁 的适龄儿童。二 报名日期。1 北滘镇户籍生 5月24日 周六 2 政策性借读生 5月25日 周日 3 普通借读生 5月31日 周六 时间 上午8 00 11 00时,下午2 00 5 00时。三 招生原则。1 北滘镇户籍儿童遵循属地管理 划区域...

2023年北滘镇公办小学一年级招生指南

一 招生对象。2008年8月31日前出生 即年满六周岁 的适龄儿童。二 报名日期。1 北滘镇户籍生 5月24日 周六 2 政策性借读生 5月25日 周日 3 普通借读生 5月31日 周六 时间 上午8 00 11 00时,下午2 00 5 00时。三 招生原则。1 北滘镇户籍儿童遵循属地管理 划区域...

2023年北滘镇公办小学一年级招生通知

经研究,2012学年北滘镇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将于5月26日开始进行,根据 顺府办发 2004 49号 北府复 2011 3号 及 北滘镇公办小学一年级非北滘户籍借读生招生办法 试行 的文件精神,本年度我镇招生工作安排如下 一 招生对象。2006年8月31日前出生 即年满六周岁 的适龄儿童。二 报名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