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营销总策划顾问合同。
甲方:工厂。
地址**:
乙方:策划公司。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为品牌提供营销策划顾问服务,一致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服务范围。
一) 品牌服务内容:
品牌战略及定位,品牌结构,品牌形象,品牌管理,品牌推广、品牌运营服务建议。
二)品牌营销推广总策划。
1、 对整体市场定位,确定其在区域市场中的地位,并以此对客户定位,以利于产品整体营销工作的开展;
2、 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将上述各方面分析、定位、推广策略以书面形式提交给甲方,并经双方协商确定后,作为本产品总体营销依据来执行;
3、 对甲方品牌的建设提供可操作的运营方案建议并协助建设。
三) 负责出席与品牌相关的项目考察及会议,协助甲方完成项目的可行性研究、项目定位策划等工作。
四) 负责与品牌营销工作相关的第三方机构进行商业洽谈,提升品牌形象,拓展经营客户。
第二条服务期限。
乙方提供本项目营销总策划顾问服务, 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如需延长,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第三条收费标准及支付方式。
在双方合作期内,乙方就上述工作内容如产生第三方制作费:须经甲方认可,由甲方支付(第三方费用具体指:乙方无法独立完成,经甲方同意后,借助第三方资源完成后发生的成本费用)第三方成本费用具体指:
宣传片**制作、广告导演**、平面摄影师**、及打样制作、演员费用、购买物料、印刷等,双方视具体情况另行签订单项制作合同。
第四条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合同服务期间,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及时向乙方提供甲方旗下品牌现有的资料和**供乙方营销策划范围内使用。并应对上述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
2、甲方在合作期间内按约定**提供产品**,**变动需要提前15天通知乙方;
3、甲方授权乙方为推广产品的唯一销售方;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承接甲方营销总策划顾问服务,应尽职尽责为甲方服务,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甲方委托的各项策划业务,并为甲方的资料和推广计划保密。甲方对乙方工作提出建议和修改的,乙方需进行修改直至工作完成;
2、乙方应主动提前向甲方索要工作所需的相关资料,以保证各项工作按节点完成,若乙方工作结果与甲方确认之正稿不一致,乙方应赔偿甲方的直接经济损失以及因工作延误造成的损失。
3、乙方所有营销策划方案及相关建议方案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汇报;
4、乙方应确保营销策划过程中所依据的数据、材料、**等均来自真实、准确且时效性较新的权威信息平台,但不得全部通过网络或第三方平台取得,而应包含乙方自身对营销市场调查所具备的一定参考价值的营销数据资料等,从而确保服务成果的科学性、时效性,以满足营销策划价值的使用,同时乙方所用上述材料不得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
5、乙方保证根据本合同所完成的创意概念、广告、文案、活动等作品不违反国家有关的法规,并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版权、商标权、肖像权、名誉权等在先权利,否则,由乙方负责处理相关法律纠纷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如甲方因此受到任何损失,由乙方赔偿甲方受到的全部损失。
第五条不可抗力。
本合同有效期间内因自然灾害及因国家法律政策变更等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本合同及其补充协议内容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双方在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范围内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在四十八小时内,将相关事件、可能引发后果等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采取必要的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在事件发生后的十五天内,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向另一方提交有关权威部门的证明,及本合同(包括补充协议)约定义务与责任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的报告。
第六条合同终止。
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1、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2、另一方违反合同,以致严重影响订立合同时所期望的目;
3、另一方在约定期限内没有履行合同,在被允许延迟履行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合同;
4、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提前终止合同。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一方无正当理由解除本合同须提前15天书面通知对方,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在本合同终止之日起5天内,甲方须支付乙方在合同终止前经甲方签字确认的所有已完成的服务费用;未完成的服务若甲方要求乙方继续完成的,乙方应完成,本合同各条款继续对该等未完成的服务有效,并且该等服务费在服务完成后15天内结清费用。
第七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若双方就本合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向海南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
第八条其他。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服务期满之日终止。
2、在服务期届满前30天双方协商决定是否续约。如需续约,由双方另行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甲、乙方发送的通知凡涉及双方权利、义务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合同中所列甲、乙方的地址即为各方的收件地址,如若地址有更改,须自变更之日起一周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凡按各方最后地址送达的通知或其他有关文件均视为有效送达。
4、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乙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人或授权**人):
年月日年月日。
品牌营销策划顾问合同
品牌营销总策划顾问合同。乙方 地址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甲 乙双方在平等互利 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为品牌提供营销策划顾问服务,一致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服务范围。一 品牌服务内容 品牌战略及定位,品牌结构,品牌形象,品牌管理,品牌推广 品牌运...
品牌营销策划服务合同品牌营销策划服务合同范本
品牌营销策划服务合同 品牌营销策划服务合同范本。甲方 乙方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就。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乙方将组织专项项目服务组,向甲方提供。服务。服务内容见附件 附件一 营销策划项目内容清单 附件二 项目组名单 一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品牌营销策划合同
五 付款。1 企划管理服务费,签约三日内付第一阶段服务费 总服务费 即rmb万元 第一阶段工作完成甲方认可后,甲方付第二阶段费用 总服务费 即rmb 万元 第二阶段工作到达计划工作日一半时,甲方付第二阶段费用 总服务费 即rmb 万元 工作全部完成后,甲方付清第二阶段尾款 即rmb 万元。2 品牌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