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全区民政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怀柔区委四届六次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为基础,以全面深化改革为动力,紧紧围绕推进法治民政建设这一主题,科学编制民政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稳步提升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社会组织管理服务、双拥优抚安置工作、基层社会管理服务、专项社会事务六大工作体系建设水平,强化队伍建设、基层基础、基础设施、规划统筹、信息宣传五项基础保障,乘势而上、奋发有为,实现怀柔民政事业新发展,为新怀柔建设做出贡献。
一、推进法治民政建设。
1.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及民政部、北京市民政局关于加快法治民政建设的意见。突出抓好领导班子理论中心组学习和科级以上干部集中学习,引导干部深刻领会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实质,树立法治理念和法治思维,强化法治意识,运用法治方式开展工作。
2.严格依法行政。规范民政行为和执法程序,梳理民政行政审批和处罚事项,依法清查、整治非法兴建墓地、骗取低保等行为,发挥法治的震慑作用。
3.推进民政服务管理规范化。扎实开展“规范管理年”活动。
梳理民政办事和服务的事项,制定和完善流程规范及权力清单,全部实行网上公开。严格规范管理民政资金的使用和发放,通过网络管理和银行统发,确保民政资金管理更规范、精准,服务更便捷、高效,实现民政资金的阳光运行。确保基础设施建设、**购买服务等工作制度健全、管理规范。
4.着力加强政策创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市局文件,健全完善居家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社区建设、社会组织、殡葬管理等一系列地方性标准和规范性文件,为我区民政工作提供有力的政策和法制保障。
5.推进以德治理,德法兼治。充分发挥民政德治优势,推进以德治乡村、以德治社区、以德治社会。
落实“孝星”命名评选工作,指导社区制定和修订居规民约,引导社会组织建立健全机制,制定和实施行业行为规范、服务标准等行业管理制度。
二、稳步提升民政工作六大体系建设水平。
(一)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稳步提升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水平。
6.落实社会救助政策,完善制度建设。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和《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出台怀柔区临时救助办法。
落实低保分类救助、临时救助政策以及医疗救助政策,推动社会救助规范化管理。
7.提高低保精细化、规范化管理水平。落实镇乡(街道)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
加强动态管理,强化主动发现机制,确保应保尽保、应退则退。建立低保追偿机制,规范行政处罚程序和方式。
8.加强社会救助专项管理。做好低保标准城乡统筹,2023年6月底前实现城乡低保一体化。
加强城乡特困供养对象的管理服务工作,做好城市特困和农村五保供养,加强定期入户排查和动态管理,保护特困群体权益。继续做好社救、优抚对象建房惠民工程,完成60户社救对象、20户优抚对象房屋翻建及维修工作。
9.完善居民经济状况核对机制。明确镇乡(街道)核对机构,加强核对工作队伍建设,实现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信息核对,建立与相关部门常态会商机制。
10.推动“慈善怀柔”建设。落实《北京市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出台《怀柔区促进慈善事业若干规定实施细则》,完善慈善与救助、福利的政策衔接。
设立“怀柔慈善奖”,评选表彰一批知名企业、组织和个人,广泛开展“扬善念、增善举、推善行、当善星”活动,打造“慈善怀柔”品牌。成立怀柔区慈善**会,在2-3个镇乡设立慈善专项**。完善捐赠物资处理和慈善超市社会化运行模式,创建3个慈善超市。
加强慈善公益**建设。
11.加强防灾减灾建设。制定出台《怀柔区人民**关于加强城乡社区综合防灾减灾工作的指导意见》,创建2个国家级、3个市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
建立健全救灾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制度。加大资金投入,实现救灾物资储备量可应急保障2000人的规模。加强社区救援队伍建设,加大镇乡(街道)、村(社区)的灾害信息员培训力度。
(二)贯彻落实《北京市人民**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意见》,稳步提升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水平。
12.贯彻落实《北京市怀柔区人民**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制定我区 “十三五”养老服务专项规划,科学谋划全区养老服务发展布局。
落实居家和社区养老、机构养老、农村养老、医养结合、社会组织为老服务、养老服务人员队伍建设等方面的任务分解进度,明确牵头责任部门、工作标准及完成时限,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13.探析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新模式。贯彻落实《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和即将出台的《北京市关于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意见》,制定适合我区的实施办法。
依托“96156小帮手”居家养老(助残)管理服务平台,引导养老服务商进入家庭和社区,参与居家养老服务。根据即将出台的《北京市托老所注册审批管理办法》,结合我区的试点工作经验,加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规范化管理。按照《北京市居住公共服务基础设施配置指标》要求,完善新建居住区和老旧小区养老服务设施。
14.发挥养老照料中心功能。完成3所具备辐射功能的养老照料中心建设,完善养老照料中心辐射居家和社区的服务功能。制定社区托老所管理办法,推进社区托老所规范化建设。
15.贯彻落实为老服务政策。落实即将出台的《北京市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人优待工作的意见》。
做好养老(助残)券变卡后的服务推广应用和为困难及80岁以上高龄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工作。加强基层老年协会建设,实现2023年镇乡(街道)级老年协会全覆盖。推动“心语小屋”精神关怀工程,发展老年心理健康服务机构,广泛开展老年精神关怀服务。
16.推进养老机构改革。明确公办养老机构功能定位,优先保障经济困难的孤寡、失能、高龄以及对社会有突出贡献等老年人服务需求。
推进养老机构实现公建民营,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小型托老所,加大镇乡敬老院转型升级力度,确保“十二五”末养老床位建设总数达到3400张以上,着力提高养老机构入住率。
17.提高养老机构管理服务质量。继续推行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星级评定工作,注重**投入资金使用实效,树立品牌养老机构,提升全区养老机构管理服务水平。
完善养老机构的医疗服务功能。积极构建医养结合服务模式。
18.加强养老服务队伍建设。利用民政部、市局的培训机构,加大养老服务和管理人员培训,提升养老机构护理员的综合素质和管理服务水平,确保养老护理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
(三)贯彻落实北京市第六次城市管理工作会议精神,稳步提升基层社区管理服务体系建设水平。
19.推进街道社区管理体制改革。落实北京市第六次城市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制定出台《怀柔区关于深化街道社区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调整街道办事处行政区划,加强街道办事处统筹协调、监督评价、综合执法、公共服务、社会动员等五个方面的能力建设。
优化社区居委会规模,完善社区治理体系,提升社区治理能力、强化社区服务功能、推进社区减负增效。
20.推进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制定出台《关于加强社区民主协商,提高社区治理水平的实施方案(试点)》,推行参与式协商社区治理模式,在条件较为成熟的8个社区开展试点工作。
21.开展“六型社区”创建工作。巩固已评创社区所取得的成果,总结先进经验,争创3个市级“六型社区”示范单位。
22.指导居(村)委会选举工作。完成全区34个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加强对社区居民的全员管理和无缝隙管理。谋划第十届村委会选举工作。
23.推进农村社区管理服务创新示范区建设。指导镇乡完成60%试点村的建设任务。实施农村社区“装修改造”和“设备填充”项目,做好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的提升改造工作。
24.深化农村基层民主制度建设。制定《怀柔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意见》,推进村务公开民主管理规范化建设。
完成村务公开民主管理“难点村”治理工作。完善村级重大事项八步工作法制度,推行村级重大事项“票决制”自治模式。
25.推进社区服务规范化建设。打造96156社区服务品牌项目,提升96156社区服务品牌影响力,增强社区服务平台信息服务能力。
壮大社区服务商队伍,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加大对社区服务商的支持力度。健全志愿服务制度体系,加强社区志愿服务管理,推行社区志愿服务项目化运作方式,提升社区志愿服务能力和水平。
26.稳步推进撤村建居工作。落实撤村建居的指导意见。推进城乡结合部社区建设,促进农村向城市、农民向市民的全方位、深层次转变,促进城乡深度融合。
27.加强社工人才队伍建设,推进“三社联动”。加大社工教育培训,鼓励社工参加职业水平考试,提升社区工作队伍专业化水平。
吸引社会组织、专业社会工作者进入社区,开展福利慈善、环境保护、矛盾调解等公益服务,初步构建以社区为平台、社会组织为载体、社工人才为支撑的社会管理服务新格局。
(四)贯彻落实市局即将出台的《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的意见》,稳步提升社会组织管理服务体系建设水平。
28.落实社会组织登记体制改革。按照《北京市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工作规程》,开展四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工作,推进非公募**会、商会在我区的注册登记。
优化社会组织结构,培育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发展。
29.推进政社分开。加快推进社会组织与行政主管部门在机构、人员、资产、财务等方面彻底分开,强化社会组织法人地位,逐步实现自我管理、自主发展。
统筹协调,做好在职及离退休人员在社会组织兼职的规范工作,确保社会组织平稳过渡、健康发展。
30.加大社会组织扶持培育力度。建立怀柔区社会组织孵化基地,选取初创期公益组织入驻孵化基地并进行培育。
发挥**购买服务资金的撬动作用,引导社会组织积极开展服务民生活动,打造10家优秀品牌社会组织。充分发挥社会组织服务中心的作用,开展社会组织负责人、工作人员培训,提高社会组织的专业化水平。改造提升区、街镇两级枢纽型社会组织,提高服务与管理同领域社会组织的能力。
31.建立社会组织综合治理体系。建立相关职能部门定期会商制度,探索多部门联动监管模式。
指导枢纽型社会组织、行业协会完善行业规范,发挥行业自律功能。加大社会组织评估力度,引导社会组织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全面公开基本信息和服务范围,畅通社会监督渠道。
32.强化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完善社会组织退出机制,严格履行社会组织注销登记程序,对不参加年检、连续年检不合格、不接受管理以及其他有违法违规问题的社会组织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力争2023年底清理完两年以上未参检社会组织。
2023年民政工作要点
民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 十八届四中 五中全会,自治州第十一次党代会和市委七届五次全委 扩大 会议精神,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以优质服务保民生的理念,不断发挥民政在社会建设中的骨干作用,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积极贡献。2016年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 加强和完善社会...
2023年民政工作要点
民政工作要点。2011年全市民政工作要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市委 市 工作大局,紧扣构建和谐社会这个主线,不断强化 以民为本 为民解困 为民服务 理念,深化 亲民 利民 为民 实践,着力改善民生,推进基层民主,深化双拥创建,加强社会管理,优化民政公共服务...
2023年民政工作要点
2018年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省市 十三五 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是建设现代大爱民政的深化之年。全县民政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省市民政工作要求为指导,进一步深化民政工作 补短板 求突破 争创新 工作思路,以 十项重点民政工作 为抓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