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省市“十三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是建设现代大爱民政的深化之年。全县民政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省市民政工作要求为指导,进一步深化民政工作“补短板、求突破、争创新”工作思路,以“十项重点民政工作”为抓手,加快推进民生项目化建设,同时强化以“社会救助、优抚安置、社会福利、慈善事业、公共事务”为主的民政政策落实,深化民政改革创新,提升民政事业科学发展的质量和水平,不断增强全县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为建设幸福沂源提供坚实的民政基础。
一、社会救助工作。
1、完善社会救助与脱贫攻坚政策衔接机制。出台《关于社会救助与兜底扶贫有效衔接实施方案》,继续推进低保应保尽保、保障标准调整,解决不整户纳入、符合条件个人入保和科学核算老人赡养费等方面问题,全力保障好重残、重病、高龄贫困老人等支出型贫困家庭基本生活。围绕应保尽保、应救尽救,进一步提高农村低保标准,做好社会救助制度与脱贫攻坚政策有效衔接。
建立三类大病医疗救助平衡机制,加大对全县“两低”家庭信息排查,健全完善“两低”家庭数据库,提高医疗救助水平。畅通临时救助渠道,在乡镇(街道)拨付适量临时救助备用金,切实解决城乡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为100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户实施危房改造,试点开展30处农村幸福院与特困户住房建设一体化项目。
2、加强城乡低保动态化管理。严格城乡低保审批及监管流程,认真抓好张榜公示和网络公示,增强低保工作透明度,提高低保工作精准率。按月将城乡低保对象数据与人社、公安、镇(办)及殡仪馆数据进行逐一核对,及时准确将退休人员、领取失业金以及生活条件提高或死亡等人员进行调整,做到保障对象有进有出。
健全完善城乡低保补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合理确定补助档次,切实保障好城乡低保对象基本生活。做好低保对象电费、高龄补贴、新入学大学生救助等工作。
3、强化“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社会救助机制。依托县镇社会救助中心、窗口,加大民生政策宣传,畅通救助渠道,集中及时受理群众各类诉求,建立健全社会救助服务台账,定期跟踪督办,确保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充分整合全县社会救助资源,强化部门间协同救助,对多重困难叠加导致家庭陷入困境的,统筹协调社会救助工作成员单位,实施综合救助,并积极对接社会组织和爱心人士开展帮扶,提升社会救助综合服务水平。
4、强化社会救助资格审查。严格按照《沂源县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做好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的规范化建设,及时高效联合人社、房管、车管、公积金等13个核对部门开展居民家庭经济状况审查,精准核算申请救助对象家庭的收入和财产情况,解决城乡居民家庭人均收入和财产状况认定难问题,确保公平公正实施社会救助。探索实施城乡低保第三方评估,强化城乡低保对象资格审查。
5、强化社会救助主动发现和政策宣传制度。严格执行《在全县建立村级民政信息员制度的实施意见》,强化村级民政协理员建设,实行民政信息员入户访查、随时报告等制度,确保贫困群众排查到位、救助及时,并加强社会救助政策宣传。通过沂源民生网、沂源慈善网两大**,结合业务走访、政策下乡等活动,多渠道加强低保、五保、孤儿、收养等民政政策宣传,让广大群众熟知政策,掌握救助申请流程,提升社会救助政策知晓度。
6、提升特困供养人员供养服务水平。出台《关于贯彻落实淄政发〔2017〕20号文件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办法》,提升城乡特困人员保障供养水平。全面铺开县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中心建设项目,确保2023年底完成主体工程建设。
提升4处区域性镇级敬老院内配设施,加强管理服务人员培训,推进消防安全、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对张家坡镇老年公寓进行改造提升,完成消防改造、法人注册和食品卫生达标等工程,实行公建民营运营模式,重点入住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
二、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
7、加快推进多层级养老服务业发展。依托县惠康养老中心,整合社会资源,积极搭建“互联网+居家养老”服务平台,设立并开通12349养老服务**,为居家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等多元化服务,实现老年人养老需求和养老服务资源的有效对接。积极扶持茂盛、养和健康养老等社会化养老机构项目建设,茂盛老年公寓建设争取2023年底完成主体工程,2023年投入运营;2023年开工建设养和健康养老项目。
加强农村幸福院和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运营管理,实行农村幸福院建设申报制度,及时规范指导农村幸福院建设。
8、加强养老服务行业监管。加强养老机构质量安全提升,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建立健全民政部门和相关部门协同配合的监管机制,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加强对养老机构运营和服务安全的监管,不断提升养老机构服务质量,确保老年人养老需求得到有效解决。
9、加快慈善事业发展。组织开展全县“慈心一日捐”活动,完善劝募机制,探索互联网募捐平台,广泛动员城乡居民参与募捐,争取善款募集和专款**实现新突破。继续实施“善助家园”慈善项目,为全县1000户贫困户配备桌椅、厨具等居家生活用品;依托社会组织,为2500名农村困难老人提供慈善服务。
强化慈善超市建设,探索实施慈善超市“收购—救助”模式,由慈善超市收购困难群众生产、种植的农产品,再将其用于救助其他贫困户,提升慈善双向帮扶救助水平。年内为40户重特大疾病和突发事故家庭实施慈善救助。加大慈善宣传和信息公开工作力度,着力打造阳光慈善。
10、落实特殊群体福利政策。全面落实孤儿、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严格落实经济困难老年人护理补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
落实属地职责,建立健全农村留守人员关爱保护组织体系,对家庭困难的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给予及时帮扶救助,并引导社会组织开展精神慰藉、志愿服务等活动。
11、做好福利企业管理服务和福利彩票销售监管工作。定期到福利企业进行检查,引导企业严格按照劳动合同管理和雇佣残疾职工,维护好福利企业中残疾职工合法权益。配合市福彩中心做好县内福彩站点的管理服务工作,注重站点安全管理工作,打造安全稳定的销售环境。
引导各站点积极做好福彩“扶老、助残、救孤、济困”宗旨的宣传,积极推广新品种,努力提升销售业绩。
三、社会组织管理工作。
12、深化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认真贯彻落实我县《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社会组织培育扶持政策,优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通过**购买服务、社会组织评估和公益创投等形式,规范社会组织管理,大力扶持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13、依法加强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继续实行“两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建立社会组织年度报告和财务状况抽查制度,做好社会组织年检、日常检查,开展社会组织集中排查整治行动,清理规范社会组织队伍。加大社会组织孵化工作力度,重点培育和扶持慈善类、公益类和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引导社会组织积极承接**购买服务工作。
14、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认真履行县社会组织党委职责,积极做好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不断扩大直管社会组织覆盖面,及时指导好归口镇办、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严格落实各支部组织生活制度,认真开展“三会一课”,做好党员日常学习教育、党费收缴、党员发展等各项工作。
年内至少组织一次社会组织党建经验交流活动。
四、城乡基层政权、社区建设和社会工作。
15、依法做好第十二届村委会和第二届城市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严格换届程序,按时完成换届选举,提高交叉任职和“一人兼”比例。修订村规民约,依法推选出村民代表及村务监督委员会、民主理财小组等下设组织。
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实施意见》,以扩大有序参与、加强议事协商、强化权力监督、推进信息公开为重点,不断拓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范围和途径,推动基层民主更好更快发展。
16、有序稳妥推进城乡社区建设。扎实推进城市社区服务中心改造工程,提升13个城市社区服务中心办公用房、队伍建设等内容,争取达标率达到35%。按照《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3年-2023年)》要求,2023年新建11处农村社区服务中心,按照“一厅一校八室”进行设施配套。
按照“三个有利于’’ 有利于加快城镇化进程、有利于适应城镇体制机制、有利于维护群众利益调动群众积极性)的原则,在南麻街道和悦庄镇铺开10个村的“村改居”工作。
17、提升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管理。按照《沂源县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7-2023年)》,认真抓好城乡社区服务机构建设、管理服务能力提升、社区服务有效供给、社区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四项重点工作,促进**公共服务、便民利民服务、居民志愿互助服务向社区覆盖。认真贯彻《沂源县关于加强城乡社区协商的实施意见》,积极稳妥、依法有序推进全县城乡社区协商建设,逐步形成协商主体广泛、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程序科学、制度健全、成效显著的城乡社区协商新局面。
2023年民政工作要点
民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 十八届四中 五中全会,自治州第十一次党代会和市委七届五次全委 扩大 会议精神,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以优质服务保民生的理念,不断发挥民政在社会建设中的骨干作用,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积极贡献。2016年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 加强和完善社会...
2023年民政工作要点
民政工作要点。2011年全市民政工作要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市委 市 工作大局,紧扣构建和谐社会这个主线,不断强化 以民为本 为民解困 为民服务 理念,深化 亲民 利民 为民 实践,着力改善民生,推进基层民主,深化双拥创建,加强社会管理,优化民政公共服务...
2023年民政工作要点
一 加强和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深入贯彻落实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建立健全社会救助统筹协调机制,规范工作程序,使困难群众得到及时有效的救助。一 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低保工作。按照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 民政部 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 试行 认真落实城市低保 城市 三无 人员保障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