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类电子商务专业

发布 2022-09-14 02:48:28 阅读 6450

电子商务类电子商务专业(专科)集中实践环节教学大纲。

**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管理学科工商管理类电子商务专业培养的是面向基层的应用型人才,要求学生较扎实地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既掌握电子商务基本理论和技术,同时具备一定的计算机和管理学科的知识。能够运用电子商务技术进行企业的营销、财务、物流等管理,具有电子商务和电子商务**的维护和管理能力。该专业融理论、技能于一体,应用性较强。

为锻炼培养学生的实际应用能力,增强学生完成学业后的工作适应性,在教学中必须重视实践性教学环节。本专业集中实践性教学环节主要包括社会实践和毕业作业两项内容。具体内容和要求如下:

一、社会实践。

社会实践是指学生实地从事一项调查研究或电子商务实践活动,目的是增强学生对电子商务实践活动的了解,锻炼学生的协调能力、沟通能力和对理论知识的综合运用能力,培养学生的专业素养。它是培养学生认识和观察社会、训练应用能力和操作技能的重要教学环节,是素质教育的重要手段。它不仅要求学生对本专业所学知识和技能进行综合运用,而且使学生通过社会实践,进一步提高其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实现培养目标。

(一)方式。

社会实践是培养、训练学生观察社会、认识社会以及提高学员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的重要教学环节。它不仅要求学生对本专业所学知识和技能进行综合运用,而且使学生通过对学科重点问题进行社会实践,圆满完成学习计划,实现教学目标。

本专业的社会实践提倡采用多种形式,从当前的实际出发,推荐以下三种方式,三种方式可任选其一:

1.社会调查:由学生自主确定调查题目,报当地电大审核批准,学生根据题目开展调查活动,写出调查报告(或体会)。

2.电子商务活动实践:由当地电大或学生选定项目,报当地电大审核批准,学生根据该项目的安排从事电子商务实践活动,并形成有关方案或成果。项目的类型可以是市场分析、制定一份工作计划、实际进行一次电子商务活动等。

3.电子商务模拟实验:完成一次模拟的网上电子商务活动。

建议以小组的形式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小组以2--3人为宜。

(二)内容。

电子商务专业的社会实践必须具有专业特色,活动内容应当在电子商务系统的运用、管理和维护等范围内。

(三)要求。

1.电子商务专业的学生,必须参加社会实践。

2.开展社会实践的时间由学生自主安排,学生向所在学校(分校以上)提出申请,学校同意后,负责安排指导教师,实践活动完成后,由学校组织评定成绩。原则上在学生修满最低毕业学分的60%以上时应完成社会实践。时间不少于三周。

3.进行社会调查的学生要根据选题列出提纲(包括调查对象和调查内容),作好调查过程记录。

进行电子商务实践的学生根据项目要求列出活动提纲,作好活动记录。

4.参加社会调查活动的学生,根据调查结果写出调查报告。

调查报告的内容应包括:调查对象一般情况、调查内容,调查结果,调查体会。字数要求不少于。

调查报告要求语言简练、明确;叙述清楚、明白;资料、数据真实;结论要有理、有据。

参加电子商务实践活动的学生应提交完整的项目报告、项目成果工作体会及总结。

6.以小组为单位进行社会实践的,要明确小组成员的分工。原则上每人提交一份调查报告,如小组合写,需在报告中附上每一位成员承担的任务和完成情况说明,且字数须在以上。

7.提交调查报告或项目报告时必须附调查过程记录或活动记录。

(四)指导教师。

1.社会实践必须配备指导教师。

2.指导教师必须是具有本科以上和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电子商务、财经类和计算机类专职教师或具有中级技术职务的专业工作者,外聘指导教师应具有中级(含)以上职务。其资格审查由分校负责。指导教师由分校遴选和确定,并报省级电大备案。

3.一位指导教师每次指导学生数量原则上以10人左右为宜,经验丰富、专业能力较强的电大专职教师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安排指导人数,以15人为上限。兼职(或业余)指导教师指导学生数根据情况酌减。

4.在本校教师力量不足的情况下,可以向社会聘请指导教师,但资格标准不得降低。

5.指导教师应认真履行职责,指导学生完成好社会实践的全过程。

6.指导社会实践的时间原则上不低于6学时/人。学校应按照学分折合工作量为指导教师计酬。

(五)考核与成绩评定。

1.考核内容。

(1)社会实践时的基本情况与表现;

(2)调查报告(或项目报告、工作总结等)的内容与文字表达。

2.考核标准。

社会实践成绩原则上分合格和不合格两等。

对于社会调查,调查过程记录清楚完整,调查内容真实,完成调查题目指定要求者为合格;调查过程记录清楚完整,调查内容真实,没有完成调查题目指定要求者,如果能够对调查过程进行认真分析并写出体会者也为合格。凡调查过程记录不完整,调查内容不真实者为不合格。

对于电子商务活动实践,活动过程记录清楚完整,内容真实,完成项目指定要求者为合格;活动过程记录清楚完整,内容真实,没有完成项目指定要求者,如果能对活动过程的不合理部分进行认真分析并写出体会者也为合格。凡工作过程记录不完整,内容不真实者为不合格。

模拟试验成绩成绩评定由实验软件自动生成成绩,或撰写实验报告。

3.成绩评定办法。

(1)由个人填写鉴定表,由被调查单位或从事电子商务实践活动所在单位签署意见。

(2)调查报告(或项目报告、工作总结等)由两人评定,其中一名应为被调查单位有关负责人。分校负责审核。

(3)初评不合格者,允许补写一次。

4.调查报告(或项目报告、工作总结、模拟实验等)经审核合格后给予3学分。没有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未交调查报告(或项目报告、工作总结等)者不计学分。

二、毕业作业。

毕业作业是广播电视大学电子商务专业学生整个学习过程中一个极其重要的教学环节,是学生运用在校学习的基本知识和基础理论,去研究和**实际问题的实践锻炼。是综合考察学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以及动手操作能力的一个重要手段。撰写毕业作业有利于培养学生综合地运用所学专业知识和技能解决较为复杂问题的能力,并使学生受到科学研究工作或设计工作的初步训练。

(一)要求。

1.学生应在实事求是、深入实际的基础上,运用所学知识,独立写出具有一定质量的毕业毕业。毕业作业应观点明确、材料翔实、结构合理严谨、语言通顺。

2.毕业作业选题应在所学专业范围以内,其形式为管理综合案例。

3.毕业作业要求卷面整洁、字迹工整,统一格式。

4.毕业作业正文不低于。

(二)毕业作业档案。

毕业作业档案包括统一的包装、正文、文献综述、经指导教师审定过的初稿等内容,必须反映写作的真实过程。

(三)时间安排。

毕业作业在修完全部专业主干课程,已修课程达到最低毕业学分的80%以上时进行。修完全部课程,达到毕业总学分后完成写作和考核工作。毕业作业的写作周期(自确定选题、安排指导教师始,到**答辩止)不得少于6个月。

条件许可的地方可提前安排毕业作业写作。

(四)指导教师。

1.毕业作业写作必须配备指导教师。学生应在指导教师指导下,认真完成学校布置的毕业作业写作任务。

2.指导教师必须是具有本科以上和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财经类或计算机类专职教师或具有高级技术职务的专业工作者,外聘指导教师应具有高级职务。其资格审查由省级电大负责。指导教师由地方电大遴选和确定,并报省级电大备案。

3.指导教师只能指导相关专业的毕业作业。

4.一位指导教师每次指导学生数量原则上以10人为宜,经验丰富、专业能力较强的电大专职教师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安排指导人数,以15人为上限。兼职(或业余)指导教师指导学生数根据情况酌减。

5.在本校教师力量不足的情况下,可向社会聘请指导教师,但资格标准不得降低。指导教师应认真履行职责,指导学生完成好毕业作业的全过程。

6.指导教师应认真履行职责,指导学生完成好毕业作业的全过程。其对**的选题方向、思想观点、结构格式及文字质量负指导责任,并负责在**定稿的指定位置签署评阅意见。指导教师应当要求学生定期与自己联系,按时提交写作提纲、初稿、二稿和定稿,指导过程中的各种意见要点须写在工作记录表上。

7.指导毕业作业的时间原则上不低于8学时/人。学校应按照学分折合工作量为指导教师计酬。

(五)成绩评定。

1.考核标准:毕业作业成绩采用百分制。

90~100分:符合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观点明确,能深入进行分析,并有独到见解。

理论联系实际,对经济工作或学术研究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中心突出,论据充足,层次清楚,结构合理,语言流畅。

答辩中回答问题正确,重点突出,语言简练。

80~90分:符合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和政策,能够运用所学知识,理论联系实际,观点明确,分析比较深入。

中心明确,论据较充足,层次清楚,语言通顺,结构合理。

答辩中回答问题正确。

70~80分:符合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和政策,能够运用专业理论去分析实际问题,中心比较突出。论据比较充分,层次比较清楚,语言比较通畅,结构比较合理。

60~70分:符合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和政策,基本上能够运用所学知识去分析问题,但内容尚欠充实。

中心论题较明确,材料较充足、具体但不够典型。

尚能联系经济工作实际,但论证不够充分。

文章有一定的条理,一定的论据,文字尚通顺。

答辩中回答问题基本正确。

60分以下:不符合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和政策,或在理论上有原则性错误,未掌握已学的有关专业知识、技能差。

文章无中心,层次混淆不清,主要论据短缺。论点论据脱节或严重搭配不当。

抄袭他人文章、成果、书籍者。

凡具有以上条款之一者,应判为不及格。

在答辩中对大多数问题都不能正确回答者,也应判为不及格。

2.成绩评定办法。

指导教师应根据学生写作态度和文字材料的质量给出初评成绩,电大分校复审,省级电大成立评议小组,确定最终成绩;**电大进行抽查和认定。

(六)学分。

毕业作业经审核后成绩在及格以上(含)者给予8学分,达到毕业要求。未完成毕业作业或成绩不及格者不计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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