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为加强船舶及海工(以下统称船舶)建造过程中电气作业安全管理,避免发生事故,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中远船务各企业船舶建造过程中电气作业安全管理。
本规定所指的电气作业是指配电板通电(通岸电)、船舶电气设备初次送电及高压(1kv—11kv)电气作业。其它临时接电和供配电作业按照《电气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和《企业供配电安全规程》要求执行。
3管理职责。
3.1企业技术部门应制订船舶建造电气系统调试(含送电)工艺,明确电气系统调试的施工条件、施工步骤和安全技术要求。
3.2企业船舶建造组(项目组)负责合理安排电气作业,做好施工协调,禁止不相容作业同时进行。
3.3企业应建立电气系统初次送电及高压电气作业审批制度,明确施工安全要求和安全措施。
3.4企业施工部门负责根据工艺要求进行施工,做好作业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
3.5企业安监部负责电气作业的安全监督检查。
4管理要求。
4.1电气作业总体安全要求。
4.1.1作业人员。
a.1kv以下低压船舶电工要求: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无禁忌症,经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取得电工作业特殊工种操作证,方可上岗作业。
b.10kv以下高压船舶电工要求:除满足低压电工要求外,还应取得高压类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方可上岗作业。
c.作业前,按照要求穿戴劳动防护用具;检查使用工具的完好性;进行专项安全交底,掌握施工要领和安全要求。
d.作业过程中严格按照施工工艺和操作规程要求,听从指令逐步、逐项进行操作。
船舶及海工建造作业环境安全管理规定
1目的。为改善船舶及海工 以下统称船舶 建造作业环境,降低作业风险,特制定本规定。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各船舶建造企业。本规定中作业环境是指船舶建造过程中,为改善作业环境,所采取的临时照明 通风措施,以及设置安全通道和做好施工过程中 6s 工作的要求。各企业要结合本规定要求进行具体细化。3管理职责...
船舶及海工建造作业环境安全管理规定
1 目的。为改善船舶及海工 以下统称船舶 建造作业环境,降低作业风险,特制定本规定。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各船舶建造企业。本规定中作业环境是指船舶建造过程中,为改善作业环境,所采取的临时照明 通风措施,以及设置安全通道和做好施工过程中 6s 工作的要求。各企业要结合本规定要求进行具体细化。3 管...
施工船舶水上作业安全管理
方案计划参考范本 年 月 日。部门。第一条工程准备阶段安全管理。1 工程开工前,应对施工水域的现场进行踏勘,了解施工现场的通航密度 水文 气象 土质 障碍物等情况并详细记录。2 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的同时,必须根据水域环境 水文 气象等施工条件编制安全生产技术措施。3 开工前15天应向当地海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