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一、任务**。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以《关于下达2024年第四批山东省地方标准制定、修定项目计划的通知》(鲁质监标便字[2008]249号)文下达,主要起草单位为兖矿鲁南化肥厂,技术归口单位为山东省化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基本化工分技术委员会。
山东省安全生产标准技术委员会化工安全分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安标委化工分会)成立后,建议将该标准化调整为强制性标准,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以《关于下达2024年第二批山东省地方标准制修定项目计划的通知》(鲁质监标便字[2010]132号)文将该标准性质定为强制性标准,技术归口单位为省安标委化工分会。
二、标准制订的目的和意义。
液氨作为一种重要的化工原料和制冷剂被广泛应用于化工生产中,在储存、装卸作业环节违规操作、安全管理不严极易导致或引发安全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的较大损失和重大社会影响。液氨沸点低,极易挥发,且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特性,一旦操作处置不当,引发燃爆、中毒和环境污染等事故的风险较大。在储存、装卸环节中严格安全管理,从源头上杜绝违规操作,防止超装、混装、错装,对防止事故发生具有重要意义。
涉及液氨储存和装卸环节的安全管理工作在《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等规范中对液氨储存和装卸设施、作业环节提出了明确要求。由于我省是化肥大省,从事涉及液氨储存、装卸作业的单位和人员较多,且素质参差不齐,部分从业单位和人员对液氨储存、装卸作业安全要求理解掌握不全面,不能对其危险特性采取有针对性的安全防范措施,导致了一些事故的发生。为了指导涉及液氨储存和装卸单位规范作业活动,保证储存和装卸作业环节的安全,特制定液氨储存与装卸作业安全技术规程。
三、标准的起草过程。
接到标准制订任务后,兖矿鲁南化肥厂立即组建标准起草小组,制定工作方案,起草小组按照工作方案,首先收集、查阅、整理、分析了《危险化学品储罐区作业安全通则。
( aq3018—2008)、《合成氨生产企业安全标准化实施指南》(aq3017—2008)等国内相关标准,在对国内省内的涉及液氨生产、贮存、使用、运输等单位的储存和装卸作业活动进行调研的基础上,充分参考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标准、安全规范的要求,经过多次**、协商、修改后形成了本“征求意见稿”。
四、标准条款说明。
1、第3章“设备设施要求”从“场所环境”等6个方面引用相关规范概括提出了要求,重点解决物的不安全状态问题。其中:
3.1 储存和装卸场所环境涉及内容相对较多,只是简单介绍防火间距依据gb50016和gb50160两个规范,职业卫生防护距离符合sh3093、gb 5044相关要求,没有对相关条款进行详细描述。同时要求公用设施、检测、监控方面符合gb 50493、gb 17681等规范规定。
3.2-3.5 从总平面布置、储罐区设置、装卸场所、机电设备等四个方面明确了液氨储存和装卸场所在企业平面布置中的位置、储存和装卸场所以及设备设施维护保养等具体要求,并突出强调了防雷、防静电设施是日常检查频次。
3.6 依据gb2894、gb16179、gbz 158和db37/t997等规范,对安全警示标志、标识进行了明确具体的规定。
2、第4章“作业基本要求”从“制度规程建设、安全培训、安全防护、安全监护、安全确认”等方面入手,重点解决“管理上的缺陷和人的不安全行为”问题。
4.1 制度、规程,结合安全标准化建设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等要求,明确了相关制度、规程或作业指导书要求,并要求做好记录。
4.2 从持证上岗、安全培训内容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并且增加了相关方的培训要求。
4.3 根据gb11651要求,对安全防护用品、应急器材的配备、使用和管理进行了规定。
4.4 规定了安全监护人的资格和现场监护的具体要求,并明确了监护人发现作业**现异常情况时停止作业的权利和义务。
4.5-4.7 对现场工艺、设备作业环境进行安全确认、批准,明确禁止行为。
3、第五章“储存作业要求”:储存作业包括进液氨前的准备、正常接氨、液氨倒罐、液氨外送几个环节。
5.1 储存场所进液氨前应从方案、操作法、应急救援预案、安全作业票证等方面做好准备,相关设备设施具备条件,公用工程介质保证连续稳定**、现场应急措施、安全标识符合要求。
5.2 本条结合生产运行实际,规定储存操作的程序和步骤,详细列举了接液氨前应检查确认的阀门开关情况,充分考虑了调度指令对液氨储存作业在系统生产运行中的影响。
5.3 规定了液氨储罐区正常停车的程序和要求。
5.4 主要对液氨储存区内部倒罐操作的步骤和注意事项提出了要求。
5.5 液氨外送主要从工艺条件方面进行了要求。
4、第六章“装卸作业要求”包括一般要求、罐装作业、瓶装作业三方面内容。
6.1 为保证装卸作业安全可靠性,明确规定了复核的程序和内容,并对人员、车辆、充装设备、流速等提出了具体要求。
6.2 汽车、罐车装卸作业在液氨装卸作业中占有较大的比重,因此分11项内容对装卸方式、静电接地、报警装置、作业程序、作业环境、防火防爆、装卸检查确认内容、充装量方面进行了详细要求。明确规定“严禁用蒸汽或其他方法加热储罐和罐车罐体”,以防止迅速体积膨胀引发超压**事故。
6.3 钢瓶充装参照《气瓶安全监察规程》,对钢瓶的检查、钢瓶瓶帽、防震圈、称重设备和充装现场做出了明确规定。
5、第六章“应急处理措施”中:
7.1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要求,明确了液氨储存、装卸单位必须制定的现场处置方案的种类、应急队伍建设等应急管理要求。
7.2 从**、眼睛、呼吸道或口腔等方面明确规定了现场急救的相关措施。
7.3 从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救援程序、灭火剂等方面明确规定了相关消防措施。
7.4 针对液氨泄漏的严重危害性,从人员的疏散、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应急救援程序和方法及现场处置等方面提出了要求。
液氨存储与装卸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液氨存储与装卸作业的场所设施 存储作业 装卸作业和应急处置等方面的基本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山东省范围内涉及液氨生产 经营 储存和使用企业的液氨存储 装卸作业活动。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
装卸 储存安全操作规程
1 外来运输车辆进入储存场所,查验危险化 输资格。2 检查外来运输车辆的安全状况并将检查情况通知对方单位。3 安全状况确认后,做好卸装准备工作。4 检查事故水池水量 水源是否充足 消防设施是否完好 静电检测设备是否可靠。5 操作人员佩戴手套等劳保设施。6 正确连接输送管线,检查输送管线 阀门 法兰及...
电器作业与检修安全技术规程
2 在易燃易爆场所应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等级的电器设备。3 一般携戴型工作灯不得超过36v。4 在危险性大的场所如潮湿地或金属设备内作业时灯不得超过12v。5 操作人员必须熟悉本供电系统和变配室各种设备的性能和操作法,并具有在异常情况下采取措施的能力。6 值班人员应有高度的责任心,严格执行值班巡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