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发布 2022-08-27 06:50:28 阅读 1842

一、内容和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危险作业范围,危险作业审批及实施办法。

本制度适用于危险作业安全管理。

二、危险作业范围。

下述作业属危险作业:

1、危险区域动火作业(含防爆区动火、非防爆区动火、防爆区使用非防爆电器及非防爆电动设备)

2、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任何人欲进入容器或其它通风不良的密闭或半封闭场所等)

3、高处作业(高度在2m以上,并有可能发生坠落的作业)

4、大型吊装作业(利用移动式起重机将重物吊起,并使重物发生位置变化的作业)

5、临时用电作业。

6、其他危险作业。

三、危险作业审批。

1、报请审批的危险作业应属于生产中不常见,急需解决的作业。进行危险作业前,应由下达任务部门和具体执行部门(包括承包部门、个人)共同填写“危险作业申请单”,报工程部批准,特别危险作业需报安检办审批。

2、如情况特别紧急来不及办理审批手续时,实施单位必须经公司安检办同意方可施工。公司安检办应召集有关部门在现场共同审定安全防范措施和落实实施单位的现场指挥人。

3、危险作业的单位应制定危险作业安全技术措施,报请项目部审批;特别危险作业须经安全技术论证报请董事长批准。

4、作业人员由危险作业项目经理指定,有作业禁忌症人员、生理缺陷、劳动纪律差、喝酒及有不良心理状态等人员,不准直接从事危险作业。

5、危险作业的实施。

⑴ 危险作业申请批准后,必须由执行单位领导下达危险作业指令。操作者有权拒绝没有正式作业指令的危险作业。

⑵ 作业前,工程部或危险作业负责人应根据作业内容和可能发生的事故,有针对性地对全体危险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落实安全措施。

⑶ 危险作业使用的设备、设施必须符合****标准和规定,危险作业所使用的工具、原材料和劳动保护用品必须符合****标准和规定。做到配备齐全、使用合理、安全可靠。

⑷ 危险作业现场必须符合安全生产现场管理要求。作业现场内应整洁,道路畅通,应有明显的警示标志。

⑸ 危险作业过程中实施单位负责人应指定一名工作认真负责、责任心强,有安全意识和丰富实践经验的人作为安全负责人,负责现场的安全监督检查。

⑹ 危险作业单位领导和作业负责人应对现场进行监督检查。

⑺ 对违章指挥,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⑻ 危险作业完工后,应对现场进行整理。

管理制度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浙江新赛科药业ehs管理体系安全管理制度。管理制度 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文件编号。文件名称 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制度。ehs zd aq 020 00 起草人。日期。颁发部门。页码。安保部2011.01.1 010份。审核人日期生效日期。批准人日期颁发数量。分发部门及岗位。生产副总 1份 质量副总 1...

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目录。1 目的 2 2 适用范围 2 3 术语 2 4 职责 3 4.1 制度主管责任部门 3 4.2 制度实施执行部门 4 4.3 作业负责人 4 4.4 作业实施人 4 4.5 作业监护人 4 4.6 安全员 5 4.7 作业的审查批准人 5 5 程序 6 5.1 作业证办理 6 5.1.1 作...

安全作业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检修作业的安全管理,确保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杜绝作业过程中人身 设备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制度。1 作业人员应了解作业场所存在的危险因素,制定详细的安全防护措施并认真落实。2 作业人员按规定办理工作票和相关票证,严格票证审批程序,内容填写要详细 完整,不留空白项。3 作业人员应按规定穿戴好必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