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发布 2022-08-26 14:19:28 阅读 7514

(试行)

为切实加强受限空间检维修作业安全管理,保障作业人员的安全和健康,防止人身**、火灾和**事故的发生,参照《集团公司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及国家标准gb-8958-88《缺氧危险作业安全规程》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规定中受限空间指:生产区域内一切通风不良、容易造成有毒有害气体积聚和缺氧的设备、设施和场所。

第二条受限空间作业的内容。

1、生产区域内的井、沟、池、坑、下水道、阀门间、电缆沟、水封室、污水处理作业。

2、进入工业炉窑、烟道、锅炉及塔、釜、槽、罐、管道、容器等设备检维修作业。

3、易积聚和产生有毒有害气体及易形成缺氧条件的场所的检维修作业。

第二章作业许可证管理。

第三条所有受限空间作业前,必须到业主单位办理《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许可证采用集团公司统一格式(见附件)。

第四条各施工单位要将业主单位受限空间范围、区域和作业内容清单附于本规定之后,一并下发各工段、班组,严格遵照执行。

第五条许可证由***各施工单位检维修作业负责人填写,辨识危险源和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工程技术人员和安全员负责对危险源和控制措施安全可靠性进行审查。

第六条许可证采样分析数据由业主单位专业人员填写,经生产运行负责人、点检员和安全员确认后,由车间(科室)主管领导负责审批签发。

第七条施工单位作业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安全员、主管领导对许可证的安全措施全面性、可靠性及现场是否落实安全措施及整个施工过程负监督和管理责任。

第八条许可证的有效期为当次作业项目开始至结束,当作业内容或现场条件发生改变时,应重新办理许可证。

第九条许可证一式二联,第一联由业主单位运行控制室或岗位人员保管、登记;第二联由检维修作业人员作业时随身携带,施工结束后作业区存档。

第三章作业安全要求。

第十条受限空间检维修作业,施工单位必须指派专人现场监护。

第十一条作业前,作业人员必须对业主单位受限空间气体采样分析结果,取样时间(应在作业前30分钟内进行),设备内部任何部位的氧含量(应控制在19.5~23%之间)等进行确认,如不符合规定禁止作业。

第十二条作业前,施工单位要与业主单位双方共同对采取的防控措施(阻断所有对作业场所安全产生影响的能源介质,清洗置换空间内的有毒有害、腐蚀性物质等)进行确认,不符合规定禁止作业。

第十三条确认具备安全作业条件后,作业负责人必须在开关、阀门、受限空间入口等处挂警示牌,必要时上锁或派专人监护。

第十四条受限空间必须保持良好通风,进入空间人员必须携带报警器,必要时,佩戴空气呼吸器。

第十五条作业期间应连续监测,并至少每隔4小时取样复查一次,业主单位未按规定时间检测停止作业。

第十六条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应使用安全行灯。进入金属容器和特别潮湿容器内作业照明电压不大于12v;易燃易爆场所,应使用防爆工具,作业人员应穿戴防静电服装。

第十七条条进入受限空间内的作业人员每次工作时间不宜过长,应安排轮换作业或休息。

第十八条出现中毒、窒息的紧急情况时,应采取可靠措施救援,不得盲目施救,防止因救援而致事故扩大。

第十九条未尽事宜按照集团公司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执行,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

本钢***2023年1月1日。

受限空间许可证。

第()号。

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为了规范受限空间作业的管理,确保进入受限空间内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依据集团公司的相关要求和现场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乙烯工程建设项目。3.1受限空间 如塔 釜 罐 槽车以及管道 炉膛 烟道 隧道 下水道 沟 坑 井 池 涵洞等进出口受限,通风不良,并存在有毒有害气体风险,可能对进入人...

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条总则。一 为加强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 监督,防止发生缺氧 中毒窒息和火灾 事故,保证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订本规定。二 本规定只适用于公司下属的分输站场。三 各控股公司 分公司需参照总公司模板自行对受限空间作业进行审批,将审批相关资料存档保存,审批后一周内需将有关资料回传至安全管理部进...

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流程

一 业务目标。1.通过规范受限空间作业人员的行为 受限空间危害因素的辨识及采取的削减措施 受限空间作业票证的办理程序 受限空间作业的安全要求和受限空间作业的监护等,确保受限空间作业安全。二 业务风险。1.在受限空间进行作业时,如果不按规定办理受限空间作业审核审批手续,擅自动火有可能会造成中毒 窒息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