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反方 2

发布 2022-07-04 14:32:28 阅读 5917

反方:1.不应该施舍,应该平等的心态给与,平等的心态的给与不是施舍。很多人忽视乞丐的权益,有时甚至是肆意的践踏。

驳:其实今天辩题的目的是讨论这个行为是否可取,对方一直纠缠于“施舍”这个词的词性,是无益于现实,无益于辩题的意义。况且,既然我们愿意伸出援助之手,那么必定是怀着一份慈悲的心,一份悲悯的情怀,何来贬义何来歧视?

2.乞丐,比普通人还富有。

驳:我们说,我们承认庞大的乞丐队伍中,不乏一些浑水摸鱼的。但是,这应该有相关部门建立健全各种机制去杜绝这些现象。而不应该因为让这些真乞丐用生命来买单。

3.施舍是一种纵容,导致更多的人加入这个队伍。惰性。

驳:首先,不是迫于无奈,谁愿意加入这个队伍?调查显示,乞丐比常人的寿命短三十年。

其次,如果按照对方的逻辑,古代社会完全依靠个人施舍,**从不干预,那么行乞之风应该愈演愈烈。而现实是,古代有天下第一大帮丐帮,而现代行乞者只是占了社会极少的一部分。

4.为犯罪分子提供了广阔的市场。助长幕后人残害儿童的行径,许多的家庭和儿童带来终生的无法弥补的伤痛。

驳:犯罪分子的存在能归罪于我们的施舍吗?他们心存恶念,就算不去做这个坏事,其他坑蒙拐骗的事情也一样会做。

这不是更加说明,我们应该从思想净化这个社会吗?提倡大家做一个善良的人,这些事情不就都不会有了。

5.从社会角度来说,与其施舍不如引导其就业。

驳:我们并不排斥引导就业,引导其创造价值等援助方式。但是,这和我们的施舍是并行不悖的,我们先解决他们的温饱,然后。。。

6.如何解释广州乞讨者逾九成五职业化专家建议发证分类管理。

驳:首先,我们并不相信对方如此夸张的数据。其次,退一万步,就算我施舍的十块钱里,有一块钱是拯救了一条生命,我也会觉得无比欣慰。试问还有什么是能比上一条生命的呢?

7.我们社会应该做的不是施舍,而是应该帮其摆脱和扭转那种不良的生活习性,使其尽快走上正当的营生路子。这种做法也可以看成是一种“逼”。这是“逼”,更是一种大爱。

驳:首先,我们无数次强调施舍和引导其创造价值并行不悖,只是有轻重缓急。其次,我很怀疑对方的“大爱”,你们一面举着道德的旗帜,一面又吝啬那一块零钱。

小学老师没有告诉你们:语言上的巨人,行动上的矮子,是会遭人唾弃的吗?

8.他们本有自己生活的能力,即便是残疾人。我国已有完善的社会救助体系,专用于救助贫困群体,如果他们真的有需要,可以去救助站寻求帮助,而非坐在街头无所事事,只知伸手乞讨。

并且现在很多乞丐是有组织有目标地进行乞讨活动,施舍给他们会助长不劳而获的社会风气。

9.乞丐群体已经严重影响到城市的环境和公共秩序,危害了社会秩序和形象,因此必须加强管理和限制。

驳:当一个群体的生命和城市环境相比,孰轻孰重,不言自明。按照对方辩友的意思,是不是该像希特勒那样弄个集中营呢?然后杀光?社会秩序和形象就好了。

10.乞讨者分三类:一是真正需要帮助的乞丐二是本身存在惰性,依靠乞丐的职业发家致富型的;三是犯罪诈骗团伙。

对于后面两类,施舍他们的危害是显而易见的。助长惰性啊助长坏风气啊之类的。肯定不应该施舍。

第一类应该利用社会、**及第三方机构来对那些乞丐进行救助。

驳:如果一个乞丐要饿死了,你也不施舍么?不管怎样,我们肯定要先解决他的温饱问题,然后引导他创造自己的价值。

谈到**,以中国现在的保障制度,根本无法受益这些弱势群体。我们的施舍和国家的制度建设并行不悖,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

11.从外貌上看,我们根本不能分清。真假难辨的情况下,施舍人也不愿意自己善心的钱被恶徒挥霍,我们怎么施舍?

驳:对方辩友说的好,真假难辨。那么你就愿意给一个假乞丐一块钱呢还是愿意让一个真乞丐饿死?

12.同情他们并给予施舍,只会更加促使他们继续行骗,鱼目混珠,使确需要帮助者,得不到及时的救助,造成社会性的信任危机。

驳:到底要强调多少次,对方辩友才能听清呢?这些犯罪分子不是我们施舍导致的,他们心存恶念,不去犯这个罪行,也会去做别的坏事。

我们应该加强法制建设,更应该从心灵和思想上净化他们,那么我们今天提倡的应该施舍乞丐不就是一种提倡大家做善事,又有何不可呢?

13.仁爱之心,因果报应论以及减轻自我焦虑的利己之心和迫于他人注视下的伪善之举,比如乞丐向情侣中的男士的乞讨的成功率相当高。而我刚才例举的后三类动机都不是真善,而是伪善。

伪善的施舍,害人害己害社会。

驳:对方今天的逻辑很搞笑,我们的施舍要被对方认为是一种伪善,而对方的冷漠不施舍,却要标榜自己是大爱。常人实在无法理解。

14.最好的方式是将其劝导至救助站,虽然这种帮助的时间成本等远高于零星的财物施舍,但是唯有这样才是动机和效果相结合的善。否则,就会导致另外两类乞丐的滥竽充数,最后导致真乞丐得不到施舍,假乞丐巨额敛财的恶果。

驳:并行。先施舍,再进行其他援助。

15.主要是通过无赖的手段,如拦截车辆、开车门、擦车、抱脚、卖花等进行乞讨,占。

5.93%,在外国人出入频繁的地段较为常见。

驳:如果不是为生活所迫,他们愿意这样做吗?

16.若是真正的需要救助者,国家在每个城市都设有救助站,在那里吃、住、行都由**买单。只有假乞丐才不愿意去那里,因为到了那里,会耽误他们的收入。

驳:对方辩友一定是不了解中国国情了,你可知道:《救助管理办法》中规定的救助时间只有10天。他们不需要这种短暂救助,而是需要的是相对稳定的长期救助。

17.你的施舍或许解决了残弱者的“燃眉之急”,但却“治标不治本”,改变不了残弱者“乞讨”的状况。

驳:对方已经承认解决了“燃眉之急”,连燃眉之急都解决了,难道还不应该施舍吗?况且,我们没有说只施舍,不做其他事情啊!

18.几个月前,北京市海淀区救助站发出一封《致全体市民公开信》,称:“市民的善举无可厚非,如果要行善, 应通过**开办的捐赠机构进行捐助,只要不直接向街头职业流浪乞讨者施舍,街头流浪乞讨现象会迅速减少。

”驳:我国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护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国家鼓励支持社会组织和个人救助流浪乞讨人员,请问施舍不是救助流浪人员的手段吗?

我只想说,各个规定可能有所不一致,但是我们不能因为有个规定就改变自己的价值取向,就放弃自己的道德底线。

19.我们通过公共管理的学习可知,任何**都有其惰性,施舍乞丐正是蒙住**眼睛的叶子,让这个问题的迫切性降低,从社会的发展来看,这显然是不利的。

驳:实在不敢苟同,我们看到的是**也在不断进步,只是中国人口众多,这是一个比较长期的过程。

20.我们今天是在倡导不应该施舍乞丐的一个价值导向,它是我们的一个终极奋斗目标。打个比方,我们倡导实现更好的教育制度,这是我们的价值导向和目标,可现实却迫使我们不得不实行当前的体制,而追逐的脚步从未停下。

施舍乞丐的问题也是一样,我们不能立马杜绝施舍乞丐,但却要坚决提倡不应该施舍乞丐并为之不懈奋斗,因为施舍行为实在是存在着很大的弊端。

驳:那对方想过对于当前社会情况下,停止施舍乞丐带来的一些弊端吗?两种可能:导致很多乞丐饿死。或者,导致部分乞丐对社会完全寒心,产生报复社会的心理,做其他违法犯罪的事情。

21.几角几块的零钱或许帮助得了他们一时,可帮得了他们一世吗?这样的施舍不但解决不了长远问题,反而助长了他们的惰性,让他们产生依赖,让他们错误地认为,生存是可以不劳而获的。

驳:首先,有多少人真的愿意去当一个乞丐,露宿街头?其次,我们在施舍以后,加以引导啊。

22.我们的同情和钱物完全可以传送给山区的孩子,灾区的难民,何以帮助那些**?

驳:眼前有人要饿死你不救,你非要舍近求远吗?

23.人生是把握在自己手里的,应该对自己负责,瘫坐在街边的生活是对自己自尊的践踏。我国已有完善的社会救助体系,能够给予他们帮助。社会和人民愿意更乐于帮助坚强自立不放弃的人。

驳:你不是身处其境,你能理解他们的苦衷吗?不那么坚强的生命就不是生命了吗?

反方 攻辩小结

对方辩友真可谓是 嘈嘈切切错杂弹 啊!下面就由我方来为其指点一二。对方辩友认为车辆限购是解决交通拥堵的最有效方法,简直可谓是搬口弄舌,自作聪明,熟不知此做法是治标不治本。交通拥堵现象的出现本质上是因为道路的发展无法满足汽车的需求所致,而解决此问题我们肯定是要指标又治本了,所以我们要从根源上解决问题。...

开卷是否有益反方辩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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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问答竞赛评分标准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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