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法离线作业

发布 2022-06-27 04:59:28 阅读 4528

浙江大学远程教育学院。

商法》课程作业。

一、名词解释。

1.商人。商人的名称。就像普通人的姓名。

2.商号。商号:商号是商人对外活动时外部认识该商人的标志。商号对于商人具有人格上财产上的价值。

3.股份****。

股份****:对外发行股份筹集资本,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的公司类型。

4.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少人数的股东出资设立,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的公司类型。

5.无限公司、两合公司。

无限公司:全体股东对公司承担无限责任的公司类型。

两合公司:无限责任股东与有限责任股东并存的公司类型。

6.公众公司、闭锁公司。

公众公司:公司股份自由流通的公司类型。

闭锁公司:公司股份不对外开放的公司类型。

7.股东。股东:公司的所有者。对公司承担出资义务的同时对公司享有股东权。

8.董事。董事:公司的经营者。处理公司日常的经营事务,对股东会负责,受监事监督。

9.监事。监事:公司的监督者。传统大陆法系的监督部门,对股东会负责,对董事、高管人员进行监督。

10.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公司的内部规范文件,对公司的重大事项,例如经营范围、注册资本、股东等作出规定。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11.资本多数决。

资本多数决:资本多数决,又称股份多数决,是指在符合法定人数或表决权数的股东大会上,决议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表决权的多数通过才能生效,法律则将股东大会中多数股东的意思视为公司的意思,并对少数派股东产生拘束力。

12.累积投票制。

累积投票制:累积投票制指股东大会选举两名以上的董事时,股东所持的每一股份拥有与待选董事总人数相等的投票权,股东既可用所有的投票权集中投票选举一人,也可分散投票选举数人,按得票多少依次决定董事入选的表决权制度。

13.一人公司。

一人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又称一人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14.隐名股东。

隐名股东:隐名股东是指为了规避法律或出于其他原因,借用他人名义设立公司或者以他人名义出资,但在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中却记载为他人的出资人。

15.**。

**:**是股份****股份**化的形式,是股份****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

16.上市公司。

上市公司:上市公司是指其**在**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

17.发起人。

发起人:发起人是指按照《公司法》规定制订公司章程,承担公司筹办事务的人。

18.自益权。

自益权:自益权是指股东专为自己利益的目的而行使的权利。

19.共益权。

共益权:凡股东以自己的利益并兼以公司的利益为目的而行使的权利是共益权。

20.发起设立。

发起设立: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

21.募集设立。

募集设立: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

22.单独股东权。

单独股东权:单独股东权就是指每一单独股份均享有的权利,即只持有一股股份的股东也可单独行使的权利,如自益权、表决权等。

23.少数股东权。

少数股东权:少数股东权是指持有已发行股份的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东才能行使的权利。

24.公司僵局。

公司僵局:“公司僵局”(corporatedeadlock)是指公司在存续运行中由于股东、董事之间矛盾激化而处于僵持状况,导致股东会、董事会等公司机关不能按照法定程序作出决策,从而使公司陷入无法正常运转,甚至瘫痪的状况。

25.发行市场。

发行市场:是通过发行**进行筹资活动的市场,一方面为资本的需求者提供筹集资金的渠道,另一方面为资本的**者提供投资场所。

26.流通市场。

流通市场:是已发行**进行转让的市场,又称“二级市场”。流通市场一方面为**持有者提供随时变现的机会,另一方面又为新的投资者提供投资机会。

与发行市场的一次性行为不同,在流通市场上**可以不断地进行交易。

27.创业板。

创业板:创业板又称二板市场,即第二**交易市场。

28.可转换公司债券。

28.可转换公司债券:可转换债券是债券的一种,它可以转换为债券发行公司的**,通常具有较低的票面利率。从本质上讲,可转换债券是在发行公司债券的基础上,附加了一份期权,并允许购买人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将其购买的债券转换成指定公司的**。

29.财务报表。

财务报表:财务报表亦称对外会计报表,是会计主体对外提供的反映会计主体财务状况和经营的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或财务状况变动表、附表和附注。

30.公积金制度。

公积金制度:根据2023年颁布、2023年修订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31.清算中公司。

清算中公司:清算所又称清算公司,是负责对**交易所内进行的**合同进行交割、

对冲和结算的独立机构。清算所是随**交易的发展以及标准化**合同的出现而设立的清算结算结构。

32.设立中公司。

设立中公司:设立中公司指公司发起人(或称设立人)订立设立公司的合同或协议,根据《公司法》及相关公司法规的规定着手进行公司成立的各种准备工作过程中形成的特殊组织。

33.强制清算。

强制清算:当开展信用交易的投资者账户中保证金不足时,**公司对其实施的强制措施,如卖出抵押**、追加保证存款等。

34.短期交易收益。

短期交易收益: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在六个月内买卖时其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

35.要约收购。

要约收购:要约收购是各国**市场最主要的收购形式,它通过公开向全体股东发出要约,达到控制目标公司的目的。

二、简答题。

1.营利社团法人的内涵。

公益法人”的对称。指以营利为目的的社团法人,如公司、企业等。所谓以营利为目的,系指使其社员而非法人本身享受财产上的利益。

仅以营利为手段,为增进公益而收取入场费、手续费、住院费等费用的,其收入又不构成社员个人财产的社团,仍为公益法人。财团法人因无社员存在,故不得为营利法人。社员享受利益不仅限于分享盈余分配,而且包括以节约公费、减少损害为目的所实施的法律行为。

营利法人的设立,多采准则主义,无须特许或许可程序,只要具备法定要件,即可登记注册。依据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原则,凡设立公司、企业者,应分别适用公司法或企业法,公司法、企业法无规定的,则适用民法的有关规定。

2.股东权的内容。

股东权又称社员权,是指公司股东基于其股东地位而产生的对公司享有的各种具体权利的总和。股东权利因赋予其权利的规范不同而分为两类:(1)《公司法》上规定的权利;(2)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权利。

3.公司法人格否认法理。

公司法人格否认,也称揭开公司面纱,即在承认公司具有法人人格的前提下,对特定法律关系中的公司人格及股东有限责任加以否认,直接追萦公司背后股东的责任,以规制滥用公司人格及股东有限责任之行为,修正公司独立人格和股东有限责任制度在实践中被股东滥用而产生的不公平。

4.资本三原则。

公司资本立法原则,是指由公司法所确立的在公司设立、营运以及管理的整个过程中,为确保公司资本的真实、安全而必须遵循的法律准则。传统公司法所确认的三项资本原则最为重要,即资本确定原则、资本维持原则和资本不变原则。

5.公司设立的方式。

公司设立的方式基本为两种,即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

发起设立又称“同时设立”、“单纯设立”等,是指公司的全部股份或首期发行的股份由发起人自行认购而设立公司的方式。有限责任公司只能采取发起设立的方式,由全体股东出资设立。股份公司也可以采用发起设立的方式。

中国公司法第78条明确规定,股份****可采取发起设立的方式,也可以采取募集设立的方式。发起设立在程序上较为简便。

6.股东会的职能及运作。

公司法在确认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由公司章程规定的同时,对一些特定问题的讨论等也规定了一些特别的程序,主要包括:(一)股东会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股东大会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这一规定较通常的1/2以上表决权通过的规定,扩大了利益保护的范围。

(二)公司可以修改章程,但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三)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四)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于尚未形成会议召开方法,故应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依照公司法规定行使职权。

(五)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应当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六)公司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或者其他董事主持。(七)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等。

无**司章程有无规定,股东会会议的有关问题涉及上述方面的,都必须按规定的程序执行。程序未作规定而章程有规定的,则可依章程规定的程序执行。

7.董事会的职能及运作。

1、职能:股份公司的权力机构,企业的法定代表。又称管理委员会、执行委员会。

由两个以上的董事组成。除法律和章程规定应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力之外,其他事项均可由董事会决定。公司董事会是公司经营决策机构,董事会向股东会负责。

2、运作:作为公司董事会,其形成有资格上、数量上和工作安排上的具体要求,也有其具体职责范围:(1)从资格上讲,董事会的各位成员必须是董事。

董事是股东在股东大会上选举产生的。所有董事组成一个集体领导班子成为董事会。法定的董事资格如下:

首先,董事会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如果法人充当公司董事,就必须指定一名有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作为其**人。其次,特种职业和丧失行为能力的人不能作为董事。

8.董事、监事、高管人员的任职资格。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9.股份转让及其限制。

股份转让是指股份****的股东,依照一定程序把自己的股份让与他人,受让人取得股份成为该公司股东的行为。

股份转让的限制:(1)对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转让的限制;(2)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在**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的限制。

10.公司回购本公司股份的条件。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2、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3、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4、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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