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以基层基础为抓手,进一步强化规划化建设。
1、进一步深化调解网络建设。以农村院落、城镇小区、车站、市场、银耳产业、学校、医院等为“主阵地”,结合社会管理创新等阵地建设,将调解组织网络进一步向新农村社区、陈家坝聚居点、三溪寺聚居点、中心村延伸,进一步“八进”活动,切实把“大调解”工作的触角延伸到群众“家门口”,调解网络覆盖率要达到90%以上。
2、进一步落实信息平台建设。我乡已实现了在《省基层综治暨大调解工作信息管理系统》软件上,一月一专报,重点“信息管理系统”在征地拆迁、劳动争议、交通事故、医患纠纷、环境保护等领域上多做调查研究,及时上报。
3、进一步强化规范化建设。健全调解“窗口和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常态运行机制,实行规划化运行。各级各地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和”一岗双责“原则,突出抓好调解平台建设,按照有机构、有阵地、有牌子、有工作人员、有制度、有规范的操作流程、有工作记录、有台帐、有档案专卷的”十有“标准,切实做到软件资料规范,工作轨迹清晰,工作运行更加有序、有力、有效。
成功率要达到85%以上,行政调解成功率要达到75%以上,人民调解成功率要达到97%以上。
4、进一步推动调解工作创新发展。要不断总结新经验,推广新做法、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大调解工作在社会群众中的影响力。不断推进“大调解“工作创新发展。
二、搞好“大调解”工作体系对接。
1、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基础作用。各村(社区)、单位要健全人民调解组织。要充分发挥调解组织扎根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围绕党委、**关注的难点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及时化解各种矛盾纠纷。
人民调解员同时兼任维稳综治信息员和社情民意调查员,全面了解掌握辖区内社会矛盾纠纷。人民调解组织对一时解决不了的,应及时报告党委、**和有关部门;对调解不成、可能进入诉讼程序的,应当告知当事人处理途径,并主动与有关部门、人民法院(庭)联系、配合,帮助其解决问题;对随时有可能激化或造成严重后果、影响社会稳定的,应立即采取必要措施进行缓解或疏导,并及时向有关方面反映。
2、认真履行行政调解的职能职责。**行政部门要认真落实行政主管责任,坚持“谁分管、谁负责”和“一岗双责”的原则,充分运用调解的办法处理行政纠纷和与行政管理相关的民事纠纷,着力解决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矛盾纠纷。调解行政纠纷和与行政管理相关的民事纠纷,特别是有重大影响和涉及全局的矛盾纠纷,要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和人民调解组织共同进行调解。
对不愿进行行政调解或未达成协议的行政调解,要积极引导当事人运用行政复议、裁决等方式进行解决。对调解不成功或对行政复议和裁决结果不服的,应当告知当事人司法救济权利和渠道,并主动配合人民法院帮助其解决问题。
3、发挥和借助司法调解解决疑难。司法调解由县人民法院及其派出机构涪阳法庭负责。及时、有效搞好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为人民法院发挥司法调解的主导作用垫定扎实的基础。
4、完善衔接配合机制。乡综治办、维稳办、司法所、安办及各驻村负责人要强化资源整合,积极推动“大调解”工作规范、高效运转。各部门、村组调解组织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做好矛盾纠纷调处工作。
对法律关系单。
一、本职能部门能够解决的矛盾纠纷,由该职能部门负责解决;对法律关系复杂、涉及多个部门的复杂矛盾纠纷,由最初受理的部门邀请相关部门参与首先协调解决;协调解决不成的,提请乡“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共同解决;重大矛盾纠纷请示上级“大调解”工作领导小组指导解决。要切实加强三大调解的协调联动机制、信息沟通机制和效力衔接机制,充分运用调解手段化解矛盾纠纷。建立健全决策咨询、公开听证、领导接访、联合接访、联席会议等制度,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纠纷。
三、强化“大调解”工作组织保障。
1、强化组织领导。各村(社区)、各单位要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夯实党的执政根基的高度,充分认识“大调解”工作体系建设的重大意义,定期研究解决大调解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乡调整和充实了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司法所,负责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督查、考核、培训和重大矛盾综合协调,负责行政调解中重大矛盾综合协调。
2、搭建工作平台。“大调解”工作的重点和关键在基层。乡建立“矛盾纠纷调解中心”,村、社区建立调解室。
主要负责排查矛盾纠纷、收集掌握动态信息、整合调解力量、协调处理重大矛盾纠纷。乡“矛盾纠纷调解中心”主任由党委书记同志兼任,同志任副主任。“矛盾纠纷调解中心”与乡司法所、综治办、维稳办、防邪办合署办公,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健全矛盾纠纷定期排查研判和综合调处机制,建立健全工作台帐。
3、健全组织网络。乡“矛盾纠纷调解中心”负责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和信息上报;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和调解室负责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和信息上报;首席人民调解员由党支部书记担任,负责本辖区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和信息上报;院户矛盾纠纷信息员,协助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信息反馈。各企事业单位、行业组织均要建立调解组织,做到“**有群众,那里就有调解组织”。
乡调解中心要加强对专职调解员、协助调解员、特邀调解员、调解志愿者和调解联络员队伍的教育、培训、管理,不断提高调解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4、开展宣传教育。采取多种有效途径,有针对性的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人民群众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依***的意识,大力引导人民群众自觉把调解作为解决矛盾纠纷的主要选择,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推动“大调解”工作体系建设的良好氛围。
5、严格考核问责。党委、**把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作为综治维稳工作考评的重要内容,纳入目标管理,严格考核。乡党委将抓“大调解”工作的情况记入支部书记、单位负责人及各位干部抓综治、稳定工作的实绩档案,作为评先受奖、问责的重要依据,对发生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案件和事件的,坚决实行责任倒查,严格追究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2023年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要点
编号 学校。教师。年 月 日。此文内容仅供参考,可自行修改 一 加强源头调解。一 健全矛盾纠纷 早发现 机制。健全矛盾纠纷滚动排查长效机制,按照 属地管理 和 谁主管 谁负责 原则,把排查责任 任务 区域和重点领域 关键环节 敏感时段等排查工作逐级细化落实。做到日常排查与定期排查 滚动排查与重点排查...
2023年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要点
一 加强源头调解。一 健全矛盾纠纷 早发现 机制。健全矛盾纠纷滚动排查长效机制,按照 属地管理 和 谁主管 谁负责 原则,把排查责任 任务 区域和重点领域 关键环节 敏感时段等排查工作逐级细化落实。做到日常排查与定期排查 滚动排查与重点排查 专项排查与集中排查相结合,推进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制度化 常态...
2023年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总结
2011年聂家乡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总结。为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和谐,根据 关于深入推进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的指导意见 精神和相关要求,今年我乡深入推进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坚持调解优先,依法调解,充分发挥人民调解 行政调解 司法调解的作用。把人民调解工作坐在行政调解 司法调解 仲裁 诉讼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