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环文106环保2023年总结

发布 2022-06-06 20:04:28 阅读 9223

兰环〔2014〕106号签发人:李志明。

兰考县环境保护局2023年工作总结。

2023年以来,我局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的监督和支持下,按照“两保一高”(保障发展需求,切实保护生态环境,实现环境容量的高效利用)的工作思路,持续探索不以牺牲农业和粮食、生态和环境为代价,新型 “三化”协调发展的路子,以污染减排、环境综合整治、环境安全隐患排查为切入点,切实加强环境监管,使我县地表水环境质量达标率达100%,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232天,县城集中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在100%,国家生态县创建工作扎实推进,整体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各项环保目标任务圆满完成,有力促进了我县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现将具体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环保工作进展情况。

一)加强环境执法监管,促进环境质量的改善。切实加强对企业的环境执法监管,坚持把环境污染防治作为环保工作的重中之重,采取领导带头分片包等措施,集中力量进行环境综合整治。通过开展饮用水源地、污水处理厂、规模化养殖企业、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环保“三同时”监督检查等环保专项行动,督促企业切实履行环境治理主体责任,做到稳定达标排放。

对检查发现的偷排、擅自闲置污染防治设施等环境违法行为严肃查处,集中力量解决了一批影响科学发展和威胁群众身心健康的环境热点、难点问题,保持环境监管严管重罚的高压态势。一是共开展各类环境执法检查239余人次,依法检查企业89家,现场发现、制止不正常运行治污设施、偷排、漏排等环境违法行为23起,对19家小炼油、小炼铅等“十五小”、“新五小”企业依法予以取缔。二是对环境信访、12369环保**、环境大接访活动等渠道受理的环境投诉事项,一律做到有诉必接、有案必查、有查必果、建立台账、限时办结,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维护社会大局的和谐、稳定。

环境信访案件处理率、办结率、人民群众满意率达100%。三是提高环境监控系统的运行管理和数据应用水平,把自动监控数据逐步应用到环境执法、污染减排、环境统计等工作中去,提高环境管理的科学化水平。四是加强辐射危险废物管理工作,督促所有涉源、单位加强对放射源使用、存储的管理,妥善安置放射源,完善辖区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确保了1家涉源、13家涉线单位的放射性废物、废源安全处置率达到了100%,实现了辐射事故零发生率。

二)寓服务于管理,助推经济发展。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的理念,积极主动为全县经济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一是大力开展“企业服务年”活动,实行局领导分包企业制度,坚持每月不少于2次对重点排污企业进行走访,深入了解企业环保需求,积极主动为企业提供环保政策咨询服务,促使企业搞好污染防治,帮助解决企业发展面临的环保难题。

二是建立建设项目环保审批绿色通道,推行“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主动协助企业办理手续,在审批手续上予以简化,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做到快批、特批,促进项目早开工、早投产。共受理并帮助企业办理环评、审批或验收的项目35个。三是推进简政放权工作。

将行政许可事项由原来的10项压缩为8项,行政审批效率显著提高。

三)实施大力污染防治,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做好大气污染防治、改善空气质量,既是重大的民生问题,也是事关全局的社会问题。为做好大气污染防治、改善空气质量,我县专门召开会议对2023年全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了进行安排部署,建立了兰考县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制度,印发了《兰考县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和《兰考县蓝天工程行动计划》,明确了各有关单位在大气污染防治中肩负的职责和任务,推动大气污染防治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加强工业企业污染深度治理和落后产能淘汰工作。提前一年完成“十二五”落后产能淘汰任务,取缔了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落后工艺和产能,并严防死灰复燃。二是加强建筑工地和道路运输管理。

对施工扬尘、现场搅拌混凝土和配制砂浆、渣土运输等进行规范管理,切实解决好扬尘污染问题。三是强化餐饮服务业油烟治理及露天焚烧问题。开展餐饮服务业油烟和烟气污染整治活动。

大力推广清洁能源,加快天然气管网建设,增强供气能力,扩大民用天然气范围。四是加大锅炉拆改力度。完成了县城规划区内8家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的拆除工作。

五是扎实开展油气**治理。要求全县17家加油站2023年底全部实现油气**治理,目前已完成12家。机动车黄绿标发放工作已于7月份起组织实施,黄标车和老旧车辆淘汰工作正在稳步推进。

四)启动土壤污染防治,保障粮食和人体健康安全。全县土壤污染防治联动监督工作会议召开后,我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对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进行动员部署,研制了《兰考县环保局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坚持把土壤污染防治放在与水、气污染治理同等重要的位置来抓,切实发挥在全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中牵头抓总的重要作用,提出了切实可行的防治措施,推动土壤污染防治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一是严防乡镇入驻涉水企业。

加强对各乡镇招商引资项目的审查,对高耗能、高污染、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企业一律进行劝退、否决,严防落后产能、设备、生产线向农村转移。二是严格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要求全县饮用水源地及大型水厂附近一律不得上马新、改、扩建项目,坚决取缔饮用水源地周边所有排污口,不断加大饮用水源地环境监管力度,确保集中饮用水源地取水水质达标率保持在100%。

三是加强农村垃圾处理的督导。推动建立、完善村收集、乡运输、县处理的农村垃圾处理模式,对农村垃圾处理进行督导问效,促使农村垃圾集中收集和无害化处理率的进一步提高。四是督促乡镇加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

督促各乡镇做好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等项目的储备工作,要求有条件的乡镇尽快启动污水集中处理设施项目建设,使农村污水集中处理问题得到解决,防止农村污水造成的土壤环境污染。四是强化畜禽养殖项目的监管,确保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运行。对全县所有规模化畜禽养殖项目进行排查,建立规模化畜禽养殖项目数据库,切实加强规模化畜禽养殖项目污水处理设施的监管,督促禁养区和限养区50%的畜禽养殖项目尽快完成搬迁,促进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水平的不断提高。

五)严格环境准入,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我局高度重视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工作,要求严把环境准入这道关口,严格控制新增污染源。一是认真落实国家产业政策及行业准入条件。

对于“两高一资项目”原则上不予支持;对于鼓励类建设项目,在环评审批中坚持增产不增污;对于允许类建设项目,在环评审批中坚持增产减污;对于限制类建设项目,不在新批扩大产能的项目。二是要求全县所有新、改、扩建和技改项目开工前必须首先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坚决杜绝未批先建和长期试生产为名不申请环保验收等建设项目环境违法行为,从源头上有效控制了环境污染新增量,有力推动了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改造、升级。三是加强对污水处理厂运行的监管。

督促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设施正常、稳定运转,做好污泥的无害化处置工作,实现外排废水的达标排放。

六)加强生态创建工作,建设美丽兰考。我们始终坚持生态保护与工业污染防治并重的方针,把农村环保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以农村环保专项行动为载体,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一步加大生态保护力度,充分发挥“以奖促治”、“以奖代补”机制的激励和保障作用,狠抓“三创一治”(生态示范区、环境优美小城镇、生态文明村创建和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治理)工作,全面推进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完成了《兰考县生态县创建规划》编制任务,城关镇成功创建为国家级环境优美小城镇,5省级生态村和1个省级生态乡镇创建任务已经完成,畜禽养殖禁养区内50%以上的企业完成了关闭、搬迁工作,畜禽养殖企业的粪污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水平进一步提升。

七)狠抓污染减排,增强发展后劲。污染减排是刚性指标,是促进结构调整、转变发展方式,改善环境质量的重要抓手。国家已经确定将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氨氮化物四种主要污染物纳入“十二五”约束性指标,我局把省环保厅下达的2023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任务具体分解落实到各相关企业、部门,明确责任人、目标任务、减排措施,确保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的如期完成。

一是大力推进工程减排。加强对5个重点减排工程运行的监管,对已建成的污水处理厂进行升级改造和管网配套建设,形成新增化学需氧量、氨氮减排能力。二是深入推进结构减排。

运用建设和项目总量核定等措施淘汰落后产能,调整产业结构,转变发展方式。三是强力推进监管减排。加强对污水处理厂等重点污染源污染防治设施运营的监管督促企业稳定、正常、高效运行污染防治设施;完善污染减排统计、监测、考核三大体系建设,切实将各项监管措施落到实处,推动总量管理精细化、动态化、规范化。

完成减排化学需氧量668吨,氨氮33吨,二氧化硫106吨,氮氧化物109吨。

八)深化环保宣传教育,全民环保意识不断增强。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对于环境保护工作起着先导、基础、推动和监督的作用。我局始终坚持把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六五”世界环境日和环境大接访活动期间,都安排举行了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环保宣传活动。

通过制作《环境保**》、《水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环保法律法规宣传展板、参与行风**、悬挂宣传横幅、印发环保宣传材料、传单等,多渠道、全方位的进行宣传普及,让广大群众全面了解环保法律法规的主要内容,了解环境保护的形势,从而做到知法、懂法、守法,并能积极参与到环境保护的各项实践活动中去。发放环保宣传单2300余份,《环保知识小手册》和挂图近200份,接受环保咨询79人次,受理投诉6起。通过全面广泛深入的宣传,增强了公众的环境意识和环保法制观念,营造了全民重视、支持、监督环保的浓厚氛围。

九)狠抓内部管理,促进执行能力建设。严格按照县委关于执行力建设的各项要求,紧紧围绕污染治理、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等工作重点,注重责任落实,完善各项制度,提高队伍的执行能力。一是有效分解落实责任。

年初,我局将县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细化分解,按照职能落实到各科室和基层环保办,全面推进环境监察网格化管理系统建设,实行环境监管“片警制”。并以责任状的形式签订到个人,确保事事有着落,人人有担子。同时细化监管责任,严格内部管理,有效促进了各项环保工作向纵深推进,确保目标任务的按期完成。

二是健全完善工作制度。完善了班子周例会、局长月办公(扩大)会议、环保办工作例会等各项工作部署、推进和检查制度,通过总结工作落实情况,分析商讨存在问题,研究部署下阶段重点,确保工作按时序节点推进。制定出台了《环境监察管理办公室业务工作考核奖励办法》、《环境保护局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规定》、《关于进一步做好环境保护信息新闻宣传工作的意见》、《危险废物管理办法(试行)》等多项内部管理制度,保证了日常工作规范有序。

三是加强勤政廉政教育。针对环保工作行政权力多、裁量空间大、专业知识强、执法对象广等特点,今年以来结合群众路线教育教育活动,通过领导授课、集中参观、警示教育、案例研讨等多种形式在队伍中大力倡导“干净用权”“依法行政”理念。使一些有损环保队伍形象、有损法律权威的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得到了整改。

十)招商引资工作扎实推进。2023年,我局坚持把招商引资工作作为全年压倒一切的中心共工作来抓,把招商引资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专门成立了兰考县环境保护局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兰考县环境保护局招商引资工作奖励办法》。实行局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副职具体抓,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

严格落实兰考县招商引资工作“二分之一”工作法,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指派正科协理员刘富林、副科协理员魏德峰作为专职招商人员,长期外出招商,并实行招商引资月报告制度,由以上两名专职招商员每月将招商引资进展情况向局一把手如实汇报。同时,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参与招商引资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对提供招商引资信息的人员给予鼓励和表扬,对招商引资有功人员年底坚决兑现奖惩承诺,推动招商引资任务的按时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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