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在机组工程建设、生产活动中的人身安全和设施安全,不断提高管理水平,从开工阶段开始,到施工期间和启动调试阶段,就要提高文明施工标准,加强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与监督,创造一个“设备完好、工地整洁、规范严明、秩序井然”的工作环境,从而实现*******新建工程建设全过程的安全与文明施工的管理目标。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新建工程建设期间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3. 引用文件。
必须严格执行原电力部及国家颁发的有关火电建设安全与文明施工的现行标准、规程及承包合同的有关安全及文明施工的档。
3.1 关于工程安全的规定。
电力部电技[1994]800号文颁发的dl558—94〈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
电力部电建[1995]671号文颁发的《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规定》
国家经济**委员会dl5009.1—2002《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第1部分:火力发电厂)》
国家电网安监[2005]83号《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站和发电厂电气部分)》
国家电网安监[2008]23号《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火电厂动力部分)》
电力部电安生[1995]687号文颁发的《电力生产安全工作规定》
电力部电技[1994]299号文颁发的dl5027—93《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
3.2 关于文明施工的规定。
电力部颁发的《电力建设施工及验评技术规范》
电力部颁发的《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
电力部电建[1995]543号文颁发的《电力建设文明施工规定及考核办法》
电力部建质[1995]140号文颁发的《电力建设消除施工质量通病守则》
电力部,机械部电建[1994]193号文联合颁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火电建设工程优化工作的通知》及附件《火电建设工程优化的基本要求》
电力部电建[1997]11号文颁发的《火电机组移交生产达标考核评定办法》(2024年版)
承包合同中安全与文明施工的规定。
4. 管理职责划分。
4.1 建设单位综合管理部为本制度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4.2 建设单位综合管理部负责发放符合安全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及现场安全保卫、车辆安全、消防等工作。
4.3 建设单位财务部按照规定提供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安全施工资金等工作。
4.4 监理单位及各施工单位按合同约定采取合适的措施保证安全文明施工。
5.安全施工管理。
5.1 各施工单位必须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正确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全力推行“零事故计划”。
5.2 监理单位负责协调解决各施工单位在交叉作业中存在的安全与文明施工的问题。
5.3监理单位组织有建设单位及各施工单位参加的季度安全工作会议,必要时可每月召开一次,以便及时消除隐患,协调解决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问题。
5.4 本工程对各施工单位实行安全保证金制度,安全保证金不包含在合同总价中(合同总价为1000万元及以下的为合同总价的3%;合同总价为5000万元及以下的为合同总价的2%;合同总价为2亿元及以下的为合同总价的1%;合同总价为2亿元以上的为合同总价的0.8%)。
由承包商在收到业主工程预付款后十(10)个工作日内以电汇方式提交给业主。发生人身重伤事故时扣罚安全保证金50万元;发生人身死亡事故(死亡1人),无论何种原因,均扣罚安全保证金100万/人。承包商全部获得业主签发的工程移交证书之后六十(60)天内予以结算和返还余款。
另外预留施工单位施工合同金额的千分之三,作为安全文明施工考核款,工程完工结算时结清。
5.5 施工单位进场前应组织一次安全教育以及安全规程考试,各施工单位必须将教育次数与考试成绩备案。
5.6 各施工单位人员进入现场应佩戴由各单位制作的有本人**及编号的胸卡证上岗,专职安全员应带明显标志安全帽、安监袖标。为便于区分管理,各施工单位的安全帽颜色要有不同颜色或明显标识。
5.7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是安全第一责任人,分层次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安全生产监督体系,负责建立安全文明施工的组织机构,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监督和指导,在业务上接受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业务监督。
5.8 各施工单位应根据国家有关安全与文明施工法规、标准、规定以及承包合同中有关安全与文明施工的规定,编制施工场地《安全保证体系》及安全措施,在规定的时间送交监理工程师核查、建设单位审批;经批准的《安全保证体系》及安全措施作为各单位执行承包合同文件的一部分,保证各项工作符合安全计划要求。
5.9 各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对所有有关安全事宜负有直接责任。必须将承包合同范围内的安全、文明施工列入重要议事工作,严禁以包代管、以罚代管;必须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做到“五同时”,即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安全工作。
5.10建设单位、监理工程师及各单位安全负责人或安全监督人员有权进入施工区域检查了解安全情况,有权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生产现场劳动纪律的行为;有权保护事故现场、对事故现场进行拍照、录像等;有权对违反规定、隐瞒事故或阻碍事故调查的行为进行纠正或越级反映。
5.11各施工单位按施工现场安全计划,定期召集安全例会,通知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参加,并形成纪要送交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通过每日的班前班后会、安全活动日、安全分析会、安全监督及安全网例会、安全检查以及安全简报等内容,确保达到承包合同有关安全条款的各项内容的实施。
5.12各施工单位的安全部门应对施工组织总设计进行安全部分的审核,由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技术组织措施(方案)及作业指导书, 当须报至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时,施工单位应对其安全技术部分审核。
5.13 当在施工活动中发生安全事故时,应按原电力部电建[1995]617号文颁的《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规定》的要求,认真及时的进行调查、分析、处理和上报。
5.14监理单位协助建设单位落实施工单位安全计划的实施,监督与检查单位安全组织的建立,安全规程的执行、安全活动、安全措施落实等情况,开展并监督与项目安全有关的事件的统计与调查以及安全事故资料的收集等。
5.15施工人员必须具备资质持证上岗,对无证上岗者,安全员和监理工程师有权制止并要求处理,直到清退出场。
5.16切实认真开展安全检查,除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外,还应协助建设单位定期组织进行安全大检查;检查包括:一般性检查,阶段性检查、专业检查和季节性检查,几种检查可以分开也可以联合进行。
安全检查主要内容为:查领导、查管理、查隐患、查事故处理。
5.17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参照部颁有关规程、规定和标准对施工单位在其施工合同范围内进行安全管理的检查、监督和考评。
6.文明施工管理。
6.1施工单位应按有关文明施工管理的要求建立各种文明施工机构(可与安全管理机构合并),制订计划,全面开展有关工作。
6.2文明施工机构在业务上接受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及上级主管文明施工机构的双重业务指导。
6.3 各施工单位在其施工区域,材料应堆放整齐,车辆按规定停放,道路应畅通并按规定路线通行,现场杂物应定期和及时清理。
6.4 各施工单位在生产区内,应自觉接受建设单位文明卫生管理,共同搞好现场文明施工。
6.5 建设单位和监理工程师会同施工单位文明施工管理人员,应按计划组织文明施工检查(可与安全检查同时进行),对不合格项目下达整改通知,被要求整改单位应在限期内予以改正。
6.6 建设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参照部颁有关规程、规定和标准对各单位对其施工合同范围内的施工工艺及文明生产进行检查、监督和考评。
7.消防、保卫管理。
7.1 现场的消防保卫工作由建设单位负责划分区域,并组织有关施工单位按划分区域负责管理,公共部分和交叉部位由建设单位统一委托单位管理。
7.2 施工单位现场消防保卫工作,要接受建设单位消防保卫管理部门的统一管理,同时也要接受地方消防、保卫组织的领导。
7.3 整套试运阶段的安全保卫工作由起动验收委员会统一进行部署,但各有关施工单位施工范围的安全保卫工作仍由其自行负责。
7.4 施工单位均应建立专门的消防保卫组织,制订严格管理制度,编制消防保卫工作计划。全面开展有关消防、保卫工作。
7.5 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对现场消防和保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应及时下达整改通知。存在问题的施工单位应制定有关措施,及时予以改正。
8.现场设施的维护。
8.1 单位应采取切实措施,做好现场设施的维护,认真维护施工现场排水系统的正常有效,确保暴雨时排水畅通,防止设施或设施附近的财产遭受雨水危害,保证所有工程结构不出现沉陷、损坏或漂浮。
8.2 确保在暴风雨或强风袭击下设施的安全,出现对设施不利的天气条件时应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设施和材料应避免暴露在不利的气候条件下,保护设施不受气候的危害。
8.3 保护已完工程设施(如厂区道路、地下沟道、管线、测量控制桩等)不因邻近设施施工而遭受破坏。对已完工设施,包括室内电器、卫生设施、地板、内部装饰等应予保管维护和保持清洁,符合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的条件。
8.4 经常及时地清除施工场地上的垃圾、废物和剩余材料,设置大小适宜的垃圾箱,保持整个场地整洁有序和交通运输畅通;施工场地上不准焚烧垃圾,无需保留的临时设施应及时拆除清理出场。
9. 附则。
9.1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9.2 本制度由建设单位负责解释。
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管理办法
文明施工管理办法。文明施工是现代化施工的一个重要标志,是施工企业的一项基础性管理工作,也是企业对社会负责和职责和职工负责的价值体现。坚持文明施工能促进 带动 完善我公司的整体管理,提高企业整体素质,改善生活环境和生产秩序,而且能提高职工队伍的文化 技术 思想素质,从而促进文明施工建设。一 施工现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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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现场安全 文明施工的管理,确保工程建设有序进行,结合国家和省 市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各工程项目部及承担工程建设的各参建单位,均按本办法执行。第三条工地采取以项目部为单位的封闭式管理。第二章职责。第四条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负责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监督 检查和组织评比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