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发布 2022-06-05 00:39:28 阅读 8684

孟村县学校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为加强学校安全管理,落实管理责任,确保安全工作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做,防患于未然,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责任追究制度。

一.校长是学校第一责任人,班主任对所代班级负总责。各班主任、科任教师是学校一切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总责。分管安全的校领导和分管具体工作的人员负直接责任。

二、安全责任划分

1.各部门、教研室负责人是所部门、教研室的第一责任人,应履行本岗位的安全责任。

2.实验室管理员对各实验室的安全负完全责任。

3.班主任是班级学生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活动的组织者负主要安全责任。

4、重大活动或各项教育教学活动(含外出社会实践活动)安全工作:组织者为全过程的直接责任人。

5.宿舍管理人员和夜间保卫科值班人员是宿舍学生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

6.学校安全负责人对学校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卫生防疫、校园及周边环境治理工作负领导责任。

7.全体教职工是自己岗位和工作内容范围的直接责任人,

三.安全责任追究。

全校教职工要切实增强安全意识,保护好师生人身、财产安全。对于违反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谁失职、谁负责”的原则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情节严重的取消当事人本年度的评优、评先资格,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学校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一 学生在校期间的监护人是教师,为了保护学生在校时的安全,经学校研究决定 每天上课时间的学生安全上课教室负责。课间休息时间的安全由值日行政和值周教师共同负责,分别各监管一个活动区域,值周教师一个在乒乓球桌处监管校门和新教学楼 旗台前面的活动区,另一个在老教学楼侧面与厕所处监管老教学楼前面 后面和厕所...

学校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六 各处室 各年级对自查出的特别是校治安全领导小组查出的安全隐患,应高度重视,及时整改。如因整改不及时而引发安全事故的,各处室 各年级责任人及直接责任人均应追究责任,并根据事故造成的损失情况,对以上人员予以行政 经济处罚。七 教师要按时上下课,不得空课。下课后让学生先走,在教书的同时,管好学生,不出...

学校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为加强学校安全管理,落实管理责任,确保安全工作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做,防患于未然,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护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本制度。一 安全责任范围划分。一 学校基建 房屋修缮,体育设施,消防器材,线路照明等,学生公共活动场所的设施设备,生活用水安全由总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