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学校卫生综合监督评价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提高我省学校卫生工作水平,根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校卫生综合评价》和《福建省“十三五”卫生计生事业发展专项规划》等相关规定,推进学校卫生综合监督评价工作的开展,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我省原有学校卫生综合监督评价工作的基础上,2023年完成辖区内70%以上学校的学校卫生综合监督评价;2023年完成辖区内90%以上学校的学校卫生综合监督评价;2023年全省学校卫生综合监督评价实施工作覆盖率达100%。
二、评价对象。
全省所有依法批准设立的普通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小学等。普通高等院校不纳入本方案评价范围。
三、评价内容及标准。
(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学校是否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及报告制度。每学年开展防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宣传教育活动和应对演练的情况。
是否因校方责任引起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
(二)传染病预防控制管理。传染病疫情报告、晨检、学生因病缺勤登记、追踪、复课证明查验和新生入学接种卡、证查验等制度是否建立。学校卫生室或保健室设置情况,学校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或保健人员配备情况。
是否因校方责任引起传染病暴发流行。
(三)常见病与多发病管理。学生健康体检档案情况,学生常见病与多发病防治计划和措施,每学年实施1次学生健康体检。每学期开展1次健康生活方式、营养、慢性病预防知识教育和预防近视专题等宣传活动。
校医院、卫生所、卫生室、医务室等是否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四)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集中式供水应依法取得卫生许可证,**的饮用水水质应符合卫生要求,是否因校方责任发生校内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是否建立供水卫生管理制度,涉水产品是否符合相关卫生要求,是否配备专(兼)职供水人员。
二次供水蓄水设施每学年至少清洗、消毒1次,分散式供水有卫生安全防护设施并对水质进行消毒。
(五)教室环境管理。每间教室内最少设2种不同高矮型号的课桌椅,并且每人1席。黑板无破损、无眩光。
教室单侧采光光线应从座位左侧入,双采光主采光窗应设在左侧。教室的灯管垂直黑板,使用控照式灯具,不宜用裸灯。教室室内环境监测频率每2年监测1次以上,监测报告是否在有效期内。
(六)生活环境卫生管理。教学楼每层设厕所,室内厕所有洗手设备,独立设置的厕所与生活饮用水水源和食堂相距30米以上。学生宿舍是否建立卫生管理制度,男、女生宿舍应分区或分单元布置,不设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保证通风良好和学生一人一床,宿舍内设有厕所、盥洗设施。
(七)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学校公共浴池、游泳馆是否依法取得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是否有健康证明,卫生管理制度是否健全,通道及卫生设施应定期消毒、保持清洁、无异味。学校体育馆、图书馆应保持馆内整洁卫生,禁止吸烟。
学校每年请检测机构对上述场所进行卫生监测1次以上。
得分85分及以上,学校卫生等级为优秀;得分60-85分,学校卫生等级为合格;得分60分以下(不含60分),学校卫生等级为不合格;《学校卫生管理评价记分表》(附件1)中带**关键指标不合格的,或受到行政处罚、有关部门通报批评的,将直接评价该校的学校卫生不合格。带*重要指标不合格的,本项目不得分。学校卫生等级不合格的学校不得参与文明校园的评选。
四、实施主体。
学校卫生综合监督评价工作,由当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会同学校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五、进度安排。
第一阶段:摸底补录阶段。2023年6月30日前,各地应对现有的信息进行核实和分析,确保学校本底数据真实、准确。
对学校卫生被监督单位的信息按照2015-2023年度开展的实际情况进行补充填报(注:2023年版的学校卫生被监督单位信息卡中已新增“学校卫生综合监督评价情况”的信息模块,详见附件2)。
第二阶段:开展评价阶段。2023年11月30日前,各地应按照工作目标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开展学校卫生综合监督评价,并及时登录国家卫生计生监督信息报告系统进行网络填报。
省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将进行联合督导。
第三阶段:查缺补漏阶段。2023年6月28日前,各地应对本辖区内的学校卫生综合监督评价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查缺补漏,对未按照要求完成的单位要督促其按期完成。
第四阶段:收尾总结阶段。2023年10月30日前,各地应按照工作目标要求,对学校卫生综合监督评价工作进行总结评估,分别向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报送工作总结。
六、工作要求。
(一)各级卫生计生、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本辖区具体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按进度安排积极推进辖区学校卫生综合监督评价工作。要密切配合、加强沟通协调,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定期召开会议,及时通报、分析工作情况,协商解决发现的问题,适时掌握工作进展。同时,要加强学校卫生综合监督评价工作的宣传力度,评定结果定期向社会公布,充分发挥**、公众监督作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共同做好学校卫生工作,保障广大师生健康权益。
(二)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针对学校卫生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合理、可行的指导建议,协助学校建立完善环境卫生、饮用水和传染病防控等有关卫生管理制度,及时调整、强化、落实相关防控措施,逐步提升学校卫生工作管理水平。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卫生安全隐患要及时通报教育行政部门;发现具体违法行为的,要依法予以查处,并通报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卫生计生监督机构应核实辖区内学校底数,负责完成学校卫生综合监督的具体评价工作,按照被监督单位信息卡填报要求,及时录入个案信息,并对监督信息进行核实和分析。
三)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对学校卫生设施、卫生管理制度、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配备情况进行督促和落实,把学校卫生综合监督评价工作纳入学校综合考核体系中,调动各类学校参与评价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保障评价工作的顺利开展。各类学校要建立学校一把手负总责与分管校长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健全并动态维护学校卫生管理档案,做到一校一档。积极组织自查自纠,配合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开展学校卫生综合监督评价工作,并将责任分解到部门、落实到人,整体提升学校自身卫生管理水平。
附件1.学校卫生管理评价记分表。
2.学校卫生被监督单位信息卡。
附件1学校卫生管理评价记分表。
附件2 学校卫生被监督单位信息卡。
被监督单位(个人。
注册地址。地址。
行政区划**:□□
被监督单位统一社会信用**。
被监督单位经济类型**:□□
一、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学生总数□□□其中:男生□□□女生□□□
住宿学生数□□□教职员工数□□□
所在区域:1.城区□ 2.镇区□ 3.乡村□
二、学校类别。
1.小学□ 2.初级中学(包括九年一贯制学校)□
3.高级中学(包括职业中学、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完全中学)□ 4.普通高校□
5.教学点。
三、办学性质。
1.公办□ 2.民办□ 3.其他□
四、校内辅助设施数。
1.学生宿舍(间)□□2.公共浴室 □□3.学生厕所(蹲位)□□
4.游泳场所□□ 5.体育馆□□ 6.图书馆(阅览室)□□
五、饮用水。
一)供水方式:1.集中式供水(公共供水□ 自建设施供水□ 分质供水□)
2.二次供水□ 3.分散式供水□
二)饮水类别:1.开水□ 2.桶装水□ 3.现制现售□ 4.分质供水□ 5.学生自带水□ 6.其他□
六、健康管理
1.校医院、卫生室数保健室数 □□
2.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数保健教师数 □□
七、学校卫生综合评价情况。
优秀□ 合格□ 不合格□ 未评价□
八、办学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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