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质量安全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发布 2022-06-03 13:36:28 阅读 6395

项目质量安全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佛山市顺德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文件顺建监通知【2016】22号文 “关于开展2023年第三季度顺德区房屋建筑工程和水利工程施工质量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的要求,加强项目部质量安全管理水平,根据上级部门的指示精神,结合项目部的实际情况,特制定第三季度集中开展荟景花园项目质量安全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以“质量安全是工程的生命”、“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为指导思想。立足提高质量、保障安全,大力实施以质取胜战略,努力营造关心质量、重视安全的施工环境,加强质量和安全监管,提高技术保障能力,全面提升项目部的质量和安全总体水平,促进项目部质量安全工作又好又快发展,使“第三季度质量安全专项检查治理”活动,成为项目部安全质量工作的基础。

通过开展“质量安全专项检查整治”活动,全面提高参建人员的安全意识,主体作用进一步发挥;质量观念不断增强,质量意识的氛围进一步形成;安全质量保证体系和监管体系进一步健全,杜绝质量安全事故发生。

第一阶段:(9月2日~9月3日)宣传动员阶段:

迅速行动、全面动员,成立质量安全专项治理实施领导小组,根据检查内容,制定专项检查治理实施方案。

第二阶段:(9月4日~9月18日)专项整治阶段:

结合本项目实际施工情况,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检查,消除安全质量隐患,做到边查边改,暂不能整改的问题定人、定时、定措施,对存在的问题按专业进行分类管理,跟踪销号。

第三阶段:(9月18日~监督部门检查)分析总结阶段 :

检查结束后,项目部将结合此次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分析、梳理,反思施工安全管理中存在的漏洞,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对问题较多的采取回头看,确保问题的整改到位,同时将检查期间好的典型经验,检查效果、采取的措施建议等进行认真总结上报。

总结上报时间:监督部门检查完毕当天。

质量安全专项治理实施领导小组。

第三季度项目质量安全专项治理实施期间,每周由项目经理组织小组成员进行质量、安全大检查,并如实填写质量、安全隐患治理台帐。

门窗工程施工中采用的所有材料以及安装过程都必须满足国家相关规范、标准的要求。

1、门窗框与墙体洞口连接牢固可靠:每条窗边框与墙体的连接固定点不得少于2处,间距不得》0.5m,边框端部的第一固定点距端部的距离≤0.2m,当洞口为砖砌体时,不得采用射钉固定。

2、门窗框和洞口墙体之间的塞缝材料施工质量要求:打胶要施打饱满且连续。

3、门窗上框料要有滴水线条,下方框料要有排水槽和泄水结构;位置正确、数量准确,通畅。

4、窗框底部室内、外完成面高差和窗台离地高度或栏杆安装完成后》900mm,室外完成面低于泄水口和室内完成面10~20mm,同时向外墙面倾斜,坡度为15-20%,高度为10~15mm。

5、承包人必须做好工序间交接验收和成品保护,避免交叉污染和成品破坏。

6、所有门窗在安装完毕后,需和总包单位一起进行24小时淋水检验,承包人对门窗框及周边出现的渗漏等进行整改,并重新做24小时淋水检验至合格为止。

7、承包人必须服从总包单位的管理,对其管理有异议的可向发包人申诉,由发包人负责裁决。

8、严格按图施工,如有与现场矛盾情况及时联系设计处理。

1、栏杆工程制作与安装所使用材料的材质、规格、数量及相关物理、化学性能、表面处理等必须符合设计和发包方核对样品要求。

2、栏杆工程的造型、尺寸、高度、间距及安装位置等必须符合设计图纸要求。

3、栏杆工程必须安装牢固,安装预埋件的数量、规格、位置必须符合设计要求,连接固定部位结构材质必须为砼,严禁将栏杆安装连接在空心砖砌体、加气砼砌块砌体等结构实体上。

4、栏杆工程安装高度、杆件间距等必须满足设计要求及强制性规范的规定:

1)楼梯栏杆高度不得低于90cm(踏步阳角边量测),梯井宽度大于50cm时,高度不得小于105cm;

2)栏杆应以坚固耐久的材料制作并能承受荷载规范规定的水平荷载;

3)阳台栏杆高度不应小于1.05m,高层建筑的栏杆高度不小于1.10m,且不宜超过1.20m;

4)栏杆离地面或屋面0.1m高度内不应留空;

5)有儿童活动的场所栏杆,应采用不易攀登的构造。

注:栏杆高度应从楼地面或屋面至栏杆扶手顶面垂直高度计算,如底部有宽度大于或等于0.22m,且高度低于或等于0.45m的可踏部位,应从可踏部位顶面起计算。

5、栏杆工程的各种焊接焊缝必须满焊,保持焊缝均匀,焊缝必须挫平磨光。

6、栏杆与墙体连接处必须施打耐候胶。

7、栏杆工程安装成品质量要求:栏杆表面应光滑,不得有锈迹,色泽一致,不得有裂缝,翘曲及损坏,接缝应严密。

8、栏杆工程安装验收允许偏差:

栏杆垂直度 3mm、栏杆杆件间距 3mm、栏杆扶手直线度 3mm、栏杆扶手高度 3mm。

9、观感质量

材料使用正确,连接牢固,横平竖直,焊接牢固无“夹渣”、无“焊瘤”;表面漆厚度正确,粘接牢固,涂刷均匀,不“流淌”、不“皱折”、不“鼓泡”,光亮清洁,保护膜牢固严密;接头部位封堵严密,表面无“凹凸”、无“疙瘩”。

10、成品保护。

1)栏杆安装施工时,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对施工范围内及周边已完工项目或半成品进行保护;

2)栏杆安装完毕至移交前,必须采取覆盖、包裹等成品保护措施进行保护。

1、作为质量控制的依据预拌混凝土采购合同、发货单和配料通知单、交货检验记录、汇总表和标准养护记录等资料收集齐全并整理完善。规范规定预拌混凝土的强度、坍落度、舍气量以交货检验为准,所以交货检验就成为质量控制的关键环节。交货检验的试样、试件的取样频率、取样数量和部位都必须符合规范规定。

2、当判断混凝土质量是否符合要求时,强度、坍落度及含气量应以交货,检验结果为依据; 氯离子总含量以供方提供的资料为依据;其他检验项目应按合同规定执行。

3、留置的混凝土试件经混凝土企业代表、施工单位代表和见证人确认按要求做好标记(反应工程名称、强度等级、制作日期、代表部位、分类及见证签名)。

4、用于交货检验的混凝土试样应在交货施工现场采取。

5、交货检验混凝土试样的采取及坍落度试验应在混凝土运到交货地点时开始算起20min内完成,试件的制作应在40min内完成。

6、交货检验的试样应随机从同一运输车中抽取,混凝土试样应在卸料过程中卸料量的1/4至3/4之间采取。

7、每个试样量应满足混凝土质量检验项目所需用量的1.5倍,且不宜少于0.02 m3。

8、常规品应检验混凝土强度、拌合物坍落度和设计要求的耐久性能,掺有引气型外加剂的混凝土应检验其含气量,特制品除应检验以上项目外,还应按合同规定检验其他项目。

9、坍落度和含气量的第一次试验结果若不符合要求,则应立即用试样余下部分或重新取样进行试验,若第二次试验结果符合要求时,仍为合格,并以最后一次的数据填入记录**中。监理(建设)单位的签名确认人应是该工程的见证人员。

10、混凝土拌合物坍落度检验试样的取样频率应与混凝土强度检验的取样频率一致。

11、对有抗压要求的混凝土进行抗压检验的试样,用于交货检验的取样频率均应为同一工程、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得少于1次。留置组数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12、对有抗渗要求的混凝土进行抗渗检验的试样,用于交货检验的取样频率均为同一工程、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得少于1次。留置组数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13、在混凝土试件按规定标准养护达到龄期后经见证送检,由施工单位补填上检测结果,若结果不合格应及时上报区质监站,作为混凝土质量问题处理的重要依据之一。

1、严把工程原材料、设备采购关,对不合格的材料、设备决不准进场,把好进场关。有合格证的才能进场。

2、及时做好原材料进场后的送检工作,做到每批次每个项目都按规范要求送检。

3、材料、设备进场时应及时向监理单位发出报验申请。

4、施工过程中的砼、砂浆的检测要符合规范要求并做到专人管理,专人负责。

5、对砼板厚、屋面、卫生间蓄水试验,外墙淋水试验等应及时进行。

6、严格贯彻执行材料管理规章制度。所有原材料、成品、半成品进入现场,必须是建设部核定的合格产品,必须有产品出厂合格证及试验报告,并经甲方、监理同意之后,现场的质量检查员、材料员签字方可入库和进入现场堆放。

7、钢材必须做机械性能试验;砖头必须浇水湿润,不合格的材料禁止使用。工程中使用的设备、器具、暖卫材料,其品种、规格、技术性能,均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与工程的设计要求。凡用于工程安装的材料及设备,必须符合国标、部标的有关规定,具有材质证明书、出厂合格证、使用说明书等才可使用。

1.柱主筋移位:钢筋组装时位置不准确,或连接点绑扎不牢,绑扣松脱,钢筋固定不牢等,造成主筋移位;

防治措施:测量工放线完毕后,绑扎墙柱钢筋前,先根据墙柱边线及控制线确保主钢保护层厚度,进行调整到位后再进行箍筋的安装和绑扎,若先安装箍筋并绑扎,而后进行位置调整,难度加大;在柱内设置定位卡或定位箍,保证调整后不再变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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