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安全检查

发布 2022-05-25 16:15:28 阅读 6432

本文根据施工安全标准、主要内容应包括:安全管理、文明施工、脚手架、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三宝”“四口”、“五临边”防护、施工用电、物料提升与外用电梯、塔吊起重吊装和施工机具等十项。

1、十项检查基本内容。

1.1安全管理检查是对施工单位安全管理工作的评价,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管理、施工组织设计、分布(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检查、安全教育、班前安全活动、特种作业持证上岗、工伤事故处理和安全标志共十项。

1.2文明施工检查是对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的评价。包括:

现场围挡、封闭管理、施工场地、材料堆放、现场宿舍、现场防火、治安综合治理、施工现场标牌、生活设施、保健急救、社区服务共十一项。

1.3脚手架检查分落地式外脚手架、悬挂式脚手架、门式脚手架、挂脚手架、吊篮脚手架、附着式脚手架等六种安全检查。

1.4基坑支护安全检查是对施工现场基坑支护工程的安全评价。包括:施工方案、临边防护、坑壁支护、排水措施、坑边荷载、上下通道、土方开挖、基坑支护变形监测和作业环境共九项。

1.5模板工程安全检查是对施工过程中模板工作的安全评价。包括:施工方案、支撑系统、立柱稳定、施工荷载、模板存放、支拆模板、模板验收、混凝土强度、运输道路和作业环境等十项。

1.6“三宝”“四口”“五临边”防护检查是对安全帽、安全网、安全带、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坑井口及通道口、阳台、楼板、屋面等临边使用及防护。

1.7施工用电检查是对施工用电现场临时用电情况的评价。包括:外电防护、接地与接零保护系统、配电箱、开关箱、现场照明、配电线路、电器装置、变配电装置和用电档案九项内容。

1.8物料提升机(龙门架、井字架)检查是对物料提升设计制作、搭设和使用情况的评价。包括:

架体制作、位保险装置、架体稳定、钢丝绳、楼层卸料平台防护、吊篮、安装验收、架体、传动系统、联络信号、卷扬机操作棚和避雷十二项。

1.9外用电梯(人货两用电梯)检查是对施工现场外用电梯的安全状况及使用管理的评价。包括:

安全装置、安全防护、司机、荷载、安装与拆卸、安装验收、架体稳定、联络信号、电气安全和避雷共十项。

1.10塔吊检查是塔式起重机使用情况的评价。包括:力矩限制器、限位器、保险装置、附墙装置与夹轨钳、安装与拆卸、塔吊指挥、路基与轨道、电气安全、多塔作业和安装验收十项。

1.11起重吊装安全检查是对施工现场起重吊装作业和起重吊装机械安全评价。包括:

施工方案、起重机械、钢丝绳与地锚、吊点、司机、指挥、地耐力、起重作业、高处作业、作业平台、构件堆放、警戒和操作十二项。

1.12施工机具检查是对施工中使用的平刨、园盘锯、手持电动工具、钢筋机械、电焊机、搅拌机、气瓶、翻斗车、潜水泵和打桩机械十种施工机具安全评价检查。

2、十项检查的重点分项内容。

2.1安全管理检查。

2.1.1施工组织设计部分应检查:

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措施;

施工组织设计安全审批;

专业性较强项目是否单独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

安全措施是否全面、有无针对性、是否落实。

2.1.2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检查:

有否书面安全技术交底书;

交底针对性、是否全面、是否履行签字手续。

2.1.3特种作业持证上岗检查:应检查总人数、时限。

2.1.4安全标志检查:现场安全标志布置总平面图。

2.2文明施工检查。

2.2.1施工场地检查:

工地地面应做硬化处理,道路是否畅通,排水设施是否通畅,设置防止泥浆、污水、废水外流或堵塞下水道措施,应设置吸烟处。

2.2.2材料堆放检查:

材料、构件、料具应按总平面图堆放,并应挂名称、品种、规格等标牌,做到工完场地清,建筑垃圾堆放应整齐、标出名称、品种,易燃易爆物品应分类存放。

2.2.3现场住宿检查:

在建工程不能兼作住宿,施工作业区与办公、生活区应明显划分,宿舍周围环境不卫生、不安全问题。

2.2.4现场防火检查:

应有消防措施、制度或灭火器材,应有消防水源。

2.2.5生活设施检查:

应建立卫生冲厕及沐浴室,食堂应符合卫生要求,建立卫生责任制。

2.3外脚手架安全检查。

具有施工方案,符合现行规范,检查设计计算书(超规范规定高度者),同时具有可指导施工。

检查主杆基础、架体与建筑结构拉结、杆件间距与剪力撑、脚手板与防护栏杆、交底与验收,架体内封闭(施工层以下每隔10米应用平网或其它措施封闭、施工层脚手架内立杆与建筑物之间应进行封闭),架体应设通道。

2.4基坑支护安全检查。

2.4.1施工方案:基础施工应有支护方案且有针对性,基坑超过5米应有志项支护并经专家组评审及上级审批。

2.4.2临边防护:深度超过2米基坑应设临边防护措施,并应符合要求。

2.4.3坑壁支护:坑槽开挖设置安全边坡,特殊支护作法应符合设计方案,支护设施已产生局部变形应采取措施。

2.4.4排水措施:基坑施工应设置有效排水措施、深基础施工采用坑外降水应防止临近建筑物危险沉降措施。

2.4.5坑边荷载:积土、料具距槽边距离规定,同时机械设备施工与槽边距离问题。

同时注意:上下通道设置、土方开挖有关规定、基坑支护变形监测及作业环境。

2.5模板工程安全检查。

2.5.1施工方案:应经审批及根据混凝土输送方法制定有针对性安全措施。

2.5.2支撑系统:支撑系统应有设计计算。

2.5.3立柱稳定:立柱材料应符合要求、底部应垫板,设置纵横支撑,立柱间距符合设计要求。

其它注意问题:施工荷载、模板存放、支拆模板等。

2.6“三宝”、“四口”安全检查。

2.6.1楼梯口、电梯口防护:防护措施应符合规定,严密形成定型化、工具化。

2.6.2通道口防护:防护棚应牢固,材质应符合要求。

2.7施工用电安全检查。

2.7.1外电防护:指安全距离及防护措施。

2.7.2接地与接零保护系统:工作接地与重复接地应符合要求,采用tn-s系统,专用保护零线设置符合要求、保护零线不得与工作零线混接。

2.7.3配电箱与开关箱:应符合“**配电两级保护”要求。

开关箱(末端)应有漏电保护。

漏电保护装置参数应匹配。

电箱内有隔离开关。

不应违反“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制度。

配电箱内多路配电有标记。

电箱下引出线整齐。

电箱应有门、有锁、有防雨措施。

2.7.4现场照明:照明专用外路有漏电保护。

灯具金属外壳应做接零保护。

室内线路及灯具安装高度不应低于2.4米,并使用安全电压供电。

潮湿作业应使用36v以下安全电压。

使用36v安全电压照明线路整齐、接头用绝缘布。

手持照明灯应使用36v及以下电压供电。

2.7.5配电线路:电线未老化、破皮处应包扎。

线路过道应保护。

电杆、横担应符合要求,架空线路应符合要求,并使用五蕊(电缆)(不能使用四蕊线外加一根线替代)

电缆架设或埋设符合要求。

2.7.6电器装置:闸具、熔断器参数与设备容量应匹配,符合安装要求,不能用其它金属线代替熔丝。

2.7.7变配电装置:应符合安全规定。

2.7.8用电档案:有专项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有电工巡视维修记录,填写真实。

2.8物料提升机(龙门架、井字架)

2.8.1架体制作:应有设计计算书经上级审批。

制作应符合设计和规范。

使用厂家产品有建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准用证。

2.8.2限位保险装置:吊篮应有停靠装置、有超高限位装置。

使用摩擦式卷扬机超高限位不能采用断电方式等。

2.8.3架体稳定:

缆风绳架高20米以下设一组,20米-30米设两组,使用钢丝绳并不得小于9.3毫米,角度应符合45°-60°,地锚应符合要求,与建筑物连接时连墙杆位置符合规范并不能与脚手架连接。

2.8.4楼层卸料平台防护:包括卸料平台两侧防护栏杆、平台脚手板搭设、平台防护门、地面进料口防护棚。

2.9外用电梯(人货两用)安全检查。

2.9.1安全装置:包括吊笼安全装置、门连锁装置。

2.9.2安全防护:包括地面吊笼出入口防护、防护棚材质、每层卸料口设防护门。

2.9.3司机:包括上岗证、每班作业前应规定试车。

2.9.4荷载:包括规定人数,规定重量控制措施。

2.9.5安装(拆卸)与验收:应制定方案并进行交底,同时具有验收(量化)内容。

2.9.6架体应稳定、电气应安全,同时具有避雷装置。

2.10塔吊安全检查。

2.10.1力矩限制器和限位器:应有力矩限制器且灵敏,限位器应有超高、变幅、行走限位且灵敏。

2.10.2保险装置和附墙装置与夹轨钳:吊钩与卷扬机滚筒设置保险装置。

2.10.3附墙装置与夹轨钳:塔吊超过规定应安装附墙装置且符合说明书,应有夹轨钳。

2.10.4安装与拆卸:应制定装卸施工方案且作业队伍具有资格证书。

2.10.5电气安全:塔吊与架空线路小于安全距离时应有防护措施符合规定,接地接零符合要求。

2.11施工机具安全检查。

2.11.1电焊机:电焊机安装后应验收合格做保护接零,有漏电保护器,有二次空载降压保护或有触电,一次线长度不得超过规定,电源使用自动开关,有防雨罩,焊把线接头不超过三处。

2.11.2电瓶:各种气瓶有标准色,气瓶间距不小于5米,距明火不小于10米,乙炔瓶使用或存放不得平放,气瓶有防震圈和防护帽。

2.11.3平刨:平刨安装后验收合格,有护手安全装置,传动部位有防护罩,有做保护接零,有漏电保护器。

2.11.4园盘锯:电锯安装后验收合格,有锯盘护罩,分料器,防护挡板安全装置和传动部位有防护做保护接零,有漏电保护器。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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