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__
单位。部门。
日期:__年___月___日。
第一条为了加强我局船舶安全检查工作,保障船舶安全检查工作深入落实到位,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各单位进行船舶安全检查后要积极督促船舶及船舶所有人、经营人按照安检缺陷处理意见进行整改,并督促申请复查。
第三条对于在船舶安全检查中发现船舶确需禁止离港的,应坚决按程序予以滞留,并由安检站上报长江海事局进入船舶黑名单,予以通报。
第四条对于在船舶安全检查中发现船舶存在的缺陷与船员存在直接或间接关系的,应按《船员违法记分办法》对有关船员进行安检违法记分,并由局《船员违法记分办法》管理人员上报长江海事局船员证件处予以通报。
第五条在船舶安全检查中发现船舶登记证书存在错误的应及时向局安检站汇报,由局安检站上报长江局监督处;船舶检证书簿存在问题的应,记录验船师的姓名,并及时向局安检站汇报,由局安检站上报长江局船舶检验管理处。
第六条对客(汽)渡船舶安全检查发现存在的缺陷,除积极督促整改外,各处站应积极向当地县级以上人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发送《安全建议书》。
第七条局船舶安全检查站应定期对辖区客汽船舶安全检查的情况进行分析,并将有关情况向市级人民**、市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级行业管理部门进行通报。
第八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船舶安全航行管理制度。
1.船舶开航前必须按《最低配员证书》要求,配备足够数量的合格持证船员,船员必须严格遵守制度,提前回船准备开航工作,不许无故耽误船舶开航。
2.开航前,船长应组织船员召开航前会议。研究部署装载和航行计划,落实安全措施,并把会议内容记录在《航行日志》中。
3.各船员按自己的岗位职责,开航前对自己负责的航行设备、操纵设备、信号设备、消防设备、救生设备、机械设备、堵漏器材实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船长、船东或公司,并采取相应措施,消除隐患后再开航。船长应把发现的隐患和整改措施记录于《航行日志》以备日后查阅。
4.自卸砂船严格按《货物装载手册》装载,装砂后立即把砂推平、推匀,确保船舶装货之后处于正浮状况,严禁超载运输。
5.自卸砂船装砂时,同时开启抽水泵,抽出舱内积水,防止积水形成自由液面影响船舶稳性。
6.船舶航行期间,驾驶台应保持安静;不能从事对航行无关的其他活动,防止分散当班人员的精神。
7.航行中,当班人员应严格遵守航行规章,在感潮河段坚持靠右航行的原则,加强了望、慎重驾驶、使用安全航速。夜间航行正确使用夜航灯号,会船时确保与来船统一会船信号后再驶过。
8.船员应当熟练掌握雷达、gp等导航设备的使用,并善于使用船上的导航设备协助了望,及早发现接近船舶、做出正确判断,及早采取相应措施。
9.船舶在桥区水域航行时,应按助航标志标示的通航桥孔通过,并与桥墩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禁止在桥区水域内追越、掉头、试航或并排航行。
10.当班人员应当注意收听天气预报和搜集航行安全信息,遇到雷雨大风等危险天气,立即报告公司,及早做好防范措施,选择安全水域锚泊。
11.船舶进出港口,应主动向海事机构办理船舶进出港签证手续,并呈交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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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安全检查通报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我局船舶安全检查工作,保障船舶安全检查工作深入落实到位,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各单位进行船舶安全检查后要积极督促船舶及船舶所有人 经营人按照安检缺陷处理意见进行整改,并督促申请复查。第三条对于在船舶安全检查中发现船舶确需禁止离港的,应坚决按程序予以滞留,并由安检站上报长江海事局进入船舶黑...
船舶安全检查通报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我局船舶安全检查工作,保障船舶安全检查工作深入落实到位,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各单位进行船舶安全检查后要积极督促船舶及船舶所有人 经营人按照安检缺陷处理意见进行整改,并督促申请复查。第三条对于在船舶安全检查中发现船舶确需禁止离港的,应坚决按程序予以滞留,并由安检站上报长江海事局进入船舶黑...
安全检查通报制度
1 每月末开展一次由矿长 安全监察处长主持,矿副总以上领导及各职能科室人员参加的全矿性安全隐患排查活动,对全矿所有的生产井 区 队的采 掘 机 运 通五大系统进行全面隐患排查。2 排查完毕升井后,由安全监察处处长主持进行开会报告,现场通报检查结果。3 在安全排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能现场解决的必须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