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发布 2022-05-03 07:40:28 阅读 2206

为贯彻落实10月25日全市县(市、区)委书记、县(市、区)长、市直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会议精神和市**《关于继续开展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的通知》要求,切实做好年底前,尤其是“十八大”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预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年底,在全区集中开展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这次排查整治活动,要以创建“食品安全区”为主线,按照“**统一领导,部门协调联动,全区共同行动”的工作思路,针对食品安全薄弱环节和重点区域,硬化有力措施,实施重点突破,解决突出问题,净化全区饮食环境,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吃得健康、吃得安全、吃得放心的问题。

通过此次专项整治,使我区食品安全各环节监管责任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经营行为得到有效规范,食品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有效遏制,食品安全隐患得到消除,努力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确保年底前,尤其是“十八大”期间不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不发生由食品安全问题引发的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事件。

二、时间和步骤。

本次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集中排查(11月3日前)。各乡镇(街道)和食品安全各环节监管部门采取自查的形式,深入了解和掌握本区域、本系统食品安全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排查和重点排查,查找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薄弱环节。

要结合本区域本部门实际,突出省《集中开展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实施方案》五项隐患排查重点内容,如实填写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明细表。

第二阶段:整改提升(11月4日至12月10日)。针对隐患排查发现的问题,各乡镇(街道)和食品安全各环节监管部门认真梳理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明确人员、明确任务、明确措施、明确期限。

要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彻底将发现问题整改到位,最大限度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保障辖区和各环节食品安全。12月18日前,各乡镇(街道)和食品安全各环节监管部门要将填好的隐患排查整治明细表报区食安办。

开展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10月25日全市县 市 区 委书记 县 市 区 长 市直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会议精神和市 关于继续开展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的通知 要求,切实做好年底前,尤其是 十八大 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预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年底,在全区集中开展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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