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在省委、省**的正确领导下,在省生态办和省级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我市各级党委、**坚持以科学发展观和生态文明理念为指引,紧紧围绕“环境立市”战略,积极开展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工作;以省“811”生态文明、生态省、生态市建设目标责任制为抓手,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工程和生态创建工作,有效推进了生态市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推动了经济转型升级,改善了城乡环境质量。
一、2023年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省市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有序开展。
1.生态文明规划通过环保部评审和市委、市**审议。杭州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5月19日顺利通过环保部评审。同时启动了规划落地工程,编制生态文明三年行动计划和配套的生态文明宣传方案,征求市各有关部门意见。
9月22日,市**召开第63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杭州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10-2020)》,10月27日市委常委会第149次会议专题审议并通过《杭州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一部规划先后经过市委常委会和市**常务会议专题研究,并由环保部组织评审,在杭州环保历史上还是第一次,为下一步组织实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积极落实省“811”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任务。5月13日,组织各地和相关部门参加全省“811”生态文明建设推进电视**会议并开展杭州的811生态文明总行动方案和11个子行动计划的编制工作。7月向省厅和市**报送了2023年度生态文明建设推进行动工作杭州市进展情况,并组织迎接了省委省**对我市贯彻落实省委第十二次全会精神情况的专项督查。
《杭州市“811”生态文明建设推进行动方案》已报请市**审批,即将印发实施。
3.推进区县(市)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工作。按照因地制宜、注重特色、创新亮点和关注民生的原则,推动主城区市级生态文明示范区创建工作,开展实施了25个城市社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工程。指导临安和桐庐开展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编制和省、国家生态文明试点市(县)建设工作。
临安市与桐庐县已完成技术报告、规划文本、图件、重大行动计划,即将形成送审稿。上城区、滨江区分别列为市级生态文明县(市)和城区试点,上城区委区**出台了《关于推行生态文明建设的若干意见》;滨江区作为生态文明园区试点,完善了《杭州市高新区(滨江)生态文明建设试点规划纲要》并提交管委会审议,拟定了《杭州市高新区(滨江)生态文明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建设指标体系等。
4.各级各类生态创建工作保持领先。经国家环保部考核、公示、审定,今年我市临安市和桐庐县两地已正式获得“国家生态市(区、县)”称号。,并顺利通过此次技术评估。
目前我市已创成国家级生态县(市、区)2个,占应创数的25%。10月25日,江干区被浙江省人民**正式命名为省级生态区。目前,我市已有6个县(市)区获得省级生态区命名,占应创数的66.
6%。今年我市新增3个全国环境优美乡镇,全市累计已有命名的国家级生态乡镇49个,占比为39%,在全省位居前列。全市累计建成省级生态乡镇(涉农街道)达107个,占乡镇(涉农街道)总数的79.
9%。另有国家级生态村2个。各县市区生态创建热情高涨,今年市生态办已经验收通过498个生态村,8个市级生态文明村和12个生态文明街道,以及2个市级生态街道。
二)专项整治绩效显著且环境质量得到改善。
1至11月,市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307天,优良率为91.6%,大气中的二氧化硫浓度显著下降;全市饮用水源水质得到改善,市控以上监测断面三类水质同比提高8.9个百分点,江河湖库水质稳中有升;市区区域环境噪声及道路交通噪声较上年有所改善。
1.水环境污染防治不断加强。强化饮用水源保护,拆除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排污口6个,整体关停3家畜禽养殖场,一、二级水源保护区内37艘采砂船停采靠岸,累计创建60个合格饮用水源地。加大力度推进水源地上游环境整治,市**颁布实施《杭州市淘汰落后产能三年行动计划》,三年内拟关停730家污染企业。
全面推进城市内河水环境改善,市环保局联合建委、城管等部门编制《主城区内河水质改善三年行动方案》,并组织实施,全市各区县相应展开内河水质改善行动。开展全市乡镇交界断面水质考核,市**发布《杭州市城区河道交接断面监测和评价办法》,强化属地责任及长效管理。
2.大气环境综合整治深入推进。一是下发了《关于印发杭州市燃煤电厂(热电)和水泥熟料脱硝工程实施计划的通知》,明确整治任务。下发了《关于印发杭州市燃煤电厂(热电)和水泥熟料及其他窑炉脱硝工程改造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对脱硝工程总投资按照市级财政:
县级财政:企业自筹3:4:
3的比例补助。目前列入脱硝工程试点的两家电厂一家已经启动,另一家即将启动;各列入试点的水泥企业已开始进行招投标工作。二是加强扬尘污染控制力度,目前市城乡建委开展了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和建筑市场执法检查行动,检查房屋工程79个。
市国土局严格落实日常巡查制度,共检查拆房工地累计2007人次,发现问题227起,当场纠正136起,下发《整改通知书》91份,及时制止各种违规操作。三是开展干洗行业voc治理工作。在对干洗行业进行全面调查的基础上,与市经委、市工商局、市**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杭州市干洗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计划逐步淘汰全市开启式干洗机。
目前淳安已完成2家整治。开展定型机废气治理。四是与省环保厅签订了杭州市消耗臭氧层物质(ods)淘汰工作合同,对杭州市涉及消耗臭氧层物质(ods)进行了调查,完成了杭州市消耗臭氧层物质(ods)淘汰工作报告。
五是根据省环保厅遥感监测,市生态办发文将杭州市2023年夏季“秸秆焚烧遥感监测”情况通报到各区县市**并提出要求,各地对辖区内的秸秆焚烧情况进行自查,分析原因并提出具体对策措施,形成自查报告,纳入年度杭州市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目标责任考核扣分。六是在杭州启动城市灰霾大气气溶胶观测系统建设。利用先进的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系统和灰霾监测系统对环境空气中污染物进行连续监测,建立了大气灰霾报告制度,每月向市**通报。
七是根据《杭州市大气环境整治第七阶段(灰霾天气专项整治)实施方案(2010—2012)》的要求,加强高速公路、铁路两侧烟尘污染整治。八是加强机动车污染治理。在全市推广简易工况检测法,市区8座简易工况检测站全面投入运行,满足了主城区机动车排气检测的需要,检测率达80%以上。
各区、县(市)简易工况排气检测建设全面建成并试运行。全市县级以上城市机动车定期检验信息录入联网工作全面完成,实现了全市机动车环保检验信息数据联网。全市15家机动车排气检测机构全部通过省级委托。
完成了省**下达的油气**治理目标任务。全市列入油气**治理改造加油站498座、油罐车196辆、储油库9座。截至11月底完成改造加油站461座,完成92.
57%;油罐车196辆,其余42辆改运柴油,完成100%;储油库8座(1座经市**批准延期改造),完成100%,排放达到国家标准要求。实施第三阶段限行措施,控制高污染车进入主城区。今年5月1日起,全市核发国家环保部统一监制的环保检验合格标志。
截至11月底,全市核发环保检验合格标志708578枚。2023年至2023年11月累计淘汰高污染车44495辆。
3.加速推进半山与北大桥地区环境综合整治。自2023年实施杭州城北地区环境综合整治以来,通过助推发展方式转变、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强化基础设施建设,走出了一条中心城区工业集聚区转型升级和有机更新的新道路。通过整治,累计关停搬迁企业372家,累计削减废气排放量近200亿标立方米、工业废水排放量3000多万吨、危险化学品近3万吨;整治河道30多条(段),建成康桥路、拱康路等近20余条主、次干道,半山、虎山和龙山“三山公园”及其连接线建成开放,并被命名为国家森林公园;大气环境优良率由整治前的70%提升至2023年的91%,运河的高锰酸盐指数达到了ⅲ类水体的标准,氨氮、总磷等指标下降20-30%,老厂新居的刚性环境投诉基本得到缓解,亲亲家园等小区居民废气信访已趋零投诉。
4.引领实施“三江两岸”生态景观保护与建设。我市以杭州新安江-富春江-钱塘江“三江两岸”生态保护和建设平台为生态文明建设的先行区,建立了包括“三江两岸”沿岸全部地方**在内的强有力的现场办整治组织体系。通过抓规划、抓考核、抓协调、抓保障、抓宣传,把“811”生态文明建设任务导入,把污染减排和环境改善任务导入,联合更多的人,争取更多的资金,办好更大的事情,“三江两岸”生态保护和建设成为杭州统筹城乡区域发展的生动实践,成功打响了我市新一轮生态环保建设的大会战。
截至目前,淳安县清理网箱养殖102万平方米;建德市建成安仁、大同污水处理厂主体工程,关停331家水晶烫钻企业,关停并转7家沿江化工厂;桐庐县拆除沿江废水排污口11个,整治完成25个采砂码头,完成自来水厂排泥治理工程;富阳市开展了第五轮共计50万吨落后造纸产能淘汰工作,建成12套畜禽尸体无害化处理设施;萧山区完成沿江200米范围内的全部农产品加工企业污染治理,西湖区生态涵养林、桐庐富春江“十里红叶”等一批亮点工程开始涌现。
三)节能减排和创模复检取得进展。
1.形成合力推进节能减排。据初步估算,2023年,全市完成主要污染减排项目415个,cod和二氧化硫减排目标预计可基本实现。制定下发了“十二五”减排实施意见和2023年度污染减排工作计划,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将减排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减排项目。
邵占维市长两次主持召开全市节能减排大会,亲自部署减排工作,环保、农业、公安等部门形成合力落实污染减排工作。因地制宜确定适合我市实际的工业企业脱硝技术,推广农业养殖业污染治理先进技术,出台脱硫运行和脱硝建设补助政策。联合农业部门开展减排培训,推动建立农业养殖业减排台帐体系,完成95个农业减排项目的联合督查。
逐月分析减排形势,及时对萧山、余杭、富阳、建德和桐庐等5个县(市、区)发出减排红色预警。启动应急预案,对高能耗、高排放企业实施限产、轮产、停产,加大减排工程项目执法检查力度和督查频次。全市工程减排、结构减排和监管减排取得实效。
2.顺利通过创模复检省级预评估验收。自2023年8月启动第二轮创模迎复检以来组建迎检办,全面对照要求,理清差距,统筹推进全市环保事业提升,召开各类专题协商、专项督查近80余次,解决具体问题近百项。强化工程建设,天子岭垃圾渗滤液提标工程于6月顺利投产,七格三期污水主干管合拢在望,污水厂污泥处置体系基本建立。
强化环境整治,组建督导组赴各县市区**逐个沟通对接,推进突出环境问题的责任落实和长效管理。通过新一轮创模迎复检,我市环境质量、环境建设和环境管理的26项指标基本达到国家考核体系的最新要求。2023年11月,我市顺利通过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检的省级预评估验收。
四)生态农业和生态经济快速发展。
1.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农业循环经济快速发展。2023年我市共实施测土配方施肥面积427.4万亩。
推广病虫害绿色防治技术150万亩(次);创建了2个省级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县和4个示范区;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新增40个无公害农产品认证数和16个绿色食品认证数。
2.农村环境连片整治。2023年的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主要以监督国家项目和推动自选项目为重点,将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和三江两岸、内河水质改善和美丽乡村等项目结合起来,集中资源,重点支持沿河沿江沿路沿湖的农村环境整治。截止11月,全市完成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村超过166个。
3.建设低碳城市,工业循环经济开展迅速。编制下发《杭州市2023年低碳城市建设行动计划》,启动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的培训及编制工作。开展低碳县(市)、低碳城区、低碳农村、低碳工业(产业)园区、低碳社区、低碳建筑和低碳交通建设示范试点。
及时按省环保厅对我市64家工业企业下达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要求,部署对各区、县(市)进行督促,目前64家企业已基本完成报告编制。完成省下达的4家烧结砖企业的关停任务。全面完成11个省级以上园区(开发区)生态化改造和循环经济“991行动计划”重点项目建设的年度任务。
对“两高”行业实施严格的产业准入政策。全市环评执行率达到100%;“三同时”执行率达到100%;开展区域、行业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关于公布2023年度生态市建设工作考核结果的通知
嘉兴生态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文件嘉生态发 2015 1号。各县 市 区 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 国际商务区 嘉兴港区 出口加工区 生态县 市 区 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生态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根据生态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开展2014年度生态市建设考核工作的通知 嘉生态发 2014 6号 依据 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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