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幼、看护机构)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全市各学校(托幼、看护机构)及其他涉餐教育培训机构: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11月24日省**第六十二次常务会议关于突出抓好学校饮食安全工作的精神,托幼、看护机构)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全市各学校(托幼、看护机构)及其他涉餐教育培训机构: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11月24日省**第六十二次常务会议关于突出抓好学校饮食安全工作的精神,七台河市学校(托幼、看护机构)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全市各学校(托幼、看护机构)及其他涉餐教育培训机构: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11月24日省**第六十二次常务会议关于突出抓好学校饮食安全工作的精神,切实做好2023年春季学生开学期间学校及周边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工作,结合我市各学校(托幼、看护机构)食品安全和卫生安全监管工作实际,按照职能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现就进一步做好全市学校食品安全和卫生管理工作,市卫生局,市教育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制定食品安全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国食药监办[2011]135号文件要求,切实把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放在工作重心突出位置,初步建立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市**对各学校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有关部门按照分工各负其责的监管体系。坚持治理整顿与校方自查相结合、食堂自律与**监管相结合、集中整治与长效机制建设相结合,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切实保证学生健康和饮食安全。用上半年左右时间集中整顿,使学校食品安全各环节监管责任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显著加强。
2、检查对象及重点。
本市辖区内各类学校食堂、各类托幼以及看护机构食堂,学校集体供餐配送单位及学校周边饮食单位,学校周边饮食摊店、“小饭桌”及其他涉餐教育培训机构。重点检查基础条件差、管理薄弱、农村中小学及易发生食物中毒事故的涉餐教育培训机构。
三、整顿任务。
重点就以下几个方面进行集中整顿:
(一)食堂经营模式情况。初步建立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组织机构,中小学食堂原则上一律不得对外承包经营,截至2023年1月份,已经对外承包的学校食堂,承包期满后不得对外承包,凡是对外承包的学校食堂,餐饮服务部门一律不颁发餐饮服务许可证。
(二)餐饮服务许可证情况。认真核查各类学校以及看护、托幼机构是否持有有效《餐饮服务许可证》,许可证是否过期,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以及擅自改变经营方式等问题。对于新开办的学校或者食堂许可有效期限将满的食堂,严格按照《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许可,对未经许可从事餐饮服务的,严格依法进行查处。
(三)从业人员个人健康及培训情况。认真核查食堂是否具有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措施,从业人员是否具有健康合格证明,健康证明是否在有效期,从业人员是否定期工作服帽是否整洁,是否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培训且建立培训档案。
(四)食堂环境卫生情况。认真核查食堂环境是否定期清洁和保持良好,是否具有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孳生条件的防护措施,食堂是否配备有效消毒设施且数量满足实际需要,是否有专用的餐饮具保洁设施,消毒池是否与其他水池混用,消毒人员是否掌握基本知识,餐饮具消毒是否符合相关要求,食品加工工具、容器是否标志明确、分开使用、定位存放,食品是否炸熟煮透,是否存在食物中毒安全隐患。
(五)食品原料索证索票落实情况。认真核查食堂采购的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是否进货查验,是否具有进货记录台账,食品及原料是否在保质期内,原料贮存是否符合管理要求。重点检查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是否存在国家禁止使用或**不明的情况,严查食用油脂、散装食品、一次性餐盒和筷子的进货渠道和索证索票情况。
(六)严查加工制作等相关管理制度情况。认真核查食品添加剂采购和使用管理制度、食品加工制作等相关制度的制定及落实情况。包括食品添加剂使用品种和用量是否符合相关要求,食品原料清洗是否彻底,粗加工是否达到要求,是否生熟分开,是否存在交叉污染,是否具有留样设备,留样设备是否正常运转等。
四、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学校自查(1月1日—3月31日)。要求学校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整治方案,初步建立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组织机构,并由专人担任食品安全协管员,细化具体工作目标和工作要求,完成专项整治前期动员、部署和准备工作,从餐饮服务许可证、环境卫生、健康证明、索证索票管理、加工制作管理制度、清洗消毒、使用食品添加剂等方面进行全面自查。
发现隐患和问题的要立即整改,绝不可以走过场,对于硬件设施薄弱的食堂力争在2023年春季开学前完成改造,学校自查要有完整的记录备查,学校自查结束后,要形成自查报告于3月底上报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
第二阶段:全面普查,集中整治(4月1日—4月30日)。4月初由卫生行政部门牵头,协调教育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按照本次专项整治确定的内容和目标,按照各自职责范围进行全面排查,帮助学校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对于不符合要求的食堂坚决取缔。
第三阶段:抽查验收、长效督导(5月1日—5月31日)。市卫生行政部门于每年5月初,联合教育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辖区内普查和学校自查的情况进行有针对性的抽查,抽查结束后,要对本辖区的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分析,由卫生部门牵头联合教育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共同形成检查报告,于5月28日上报省卫生厅,省教育厅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第四阶段:密切监控,巩固成果(6月1日—12月31日)。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能要对本次专项整治中发现的薄弱环节严密监控,对重点地区、重点单位进行巡回检查,高度防范,确保万无一失,对于整改内容中的问题,一经发现严厉查处。
五、工作要求和措施。
(一)加强领导,周密组织。各有关部门联合成立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要按照职能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督促和指导全市各学校(托幼、看护机构)及其他涉餐教育培训机构开展整治工作。根据本地区各类学校的实际,查找隐患和问题确定整改内容、目标确定整改期限,坚决完成专项整治的各项任务。
(二)落实责任,严格责任追究。按照“**负总责、部门负全责、企业负首责”原则,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学校要建立健全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
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每个环节每个岗位从业人员的责任,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学校食物中毒责任追究制。学校有关责任人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管理责任,导致学校发生食物中毒事故的,以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强化监管,尽职尽责 。要按照检查标准,逐条落实,全面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于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单位,要重点检查,各有关职能部门要按照方案整治内容中明确的分工及职能职责,扎实开展环境卫生、健康证明、索证索票管理、加工制作管理制度等六个环节的整治。强化监管,确保不出问题。
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七台河市学校 托幼 看护机构 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全市各学校 托幼 看护机构 及其他涉餐教育培训机构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11月24日省 第六十二次常务会议关于突出抓好学校饮食安全工作的精神,切实做好2012年春季学生开学期间学校及周边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工作,结合我市各学校 托幼 看护机构 ...
加强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 工作目标。通过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落实学校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强化措施落实,规范学校食堂各操作环节,保障饮食安全和饮用水安全,增强学校管理者和师生的食品安全防范意识,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二 整治范围。全市各级各类学校 含托幼机构 三 整治内容。一 责任制建立。是否建立学校校长为第一责任人...
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年春节即将来临,根据县食安委做好春节食品安全监管有关工作部署,结合我镇实际,为切实做好我镇春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让 人民度过一个欢乐 祥和 平安的节日,营造重要节日和重大会议期间良好的食品安全环境,经镇委 镇 研究决定,制定本食品安全工作方案。一 指导思想和整治目标。一 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