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本工程按施工总合同约定,要求达到安全文明施工优良工地,未达到安全文明施工优良工地按合同约定进行处罚。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肃劳动纪律,做到文明施工安全生产,现针对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安全生产违规行为处罚规定如下:
1、各分包单位进场后应及时向总包单位提供各自单位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证件的复印件。复印件均应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在项目上的组织机构及其全部作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同时上报单位三类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的复印件。主动与总包单位签订专业分包安全管理协议并接受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的总交底。
分包单位合同签订后、进场前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分包合同备案,且有审批完成的施工方案及有记录的安全技术交底,否则不予进场施工。
2、各分包单位进场前必须与总包单位签订安全文明生产施工责任状,因分包单位原因,没有达到武汉市安全文明优良工地的标准,造成本工程未获得楚天杯,所有损失均由该分包单位负责。
3、所有进场作业人员必须服从总包安全管理,对不服从管理的单位罚款2000元/次,并不许进入施工现场作业,已进场人员清理出现场。
4、各分包单位按规定按时发放工人工资,如由此引起造成严重影响的分包单位处罚5000元/次。
5、各分包单位和施工班组都必须接受总包单位的安全监督检查,对总包单位下发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必须及时进行整改,对不整改、整改不及时或整改不到位的罚款500元/次,且由总包单位安排人员进行整改,所发生的人、材、机等费用以总包单位出具的单据为准,费用由相关分包单位承担。
6、项目部每周组织的生产例会或安全专题会各分包单位相关人员必须按时参加,对不请假而缺席者每次罚款200元/人,迟到者罚款100元/人。
7、各班组长必须做好班前安全活动,认真填写班前安全生产活动记录,每10天报送项目部安全员一次,不按时报送或不报送者给予该分包单位50元/天的罚款。若三次未交的拒绝进入施工现场。
施工现场管理处罚规定
工程项目由 建设集团 承建,监理有限责任公司监理。为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 质量至上,切实加强施工生产的安全 质量管理,确保将安全事故 质量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以促进本项目施工的顺利进行,特制订本建筑工地质量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处罚制度,经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三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形成如下规定...
施工现场管理处罚规定
1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并佩带胸卡。违者处以5元 20元 人次项 罚款。2 穿托鞋不准进入施工区。违者处以20元 人次 罚款。3 酒后严禁进入施工区。违者处以20元 人次 罚款。4 严禁带小孩 家属进入施工区。违者处以20元 人次 罚款。5 外来人员车辆未经许可不准进入施工现场,进场必须经...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处罚规定
为保证现场施工人员和第三人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工程施工顺利进行,经研究决定对违反安全管理制度的作如下处罚规定。望各专业施工队认真执行。1 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如有违者经第二次劝告不从者,每人每次罚款人民币20元。2 酒后不准进行车辆驾驶和机械操作,如有违者一经发现每人每次罚款人民币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