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山西省科学技术发展计划(工业部分)及火炬计划申报指南。
一、指南说明。
2023年山西省科学技术发展计划(工业部分)及火炬计划,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省委九届十次全会精神,发挥科技创新在应对金融危机中的支撑作用,紧紧围绕省委、省**“三个发展”的中心任务,以转变发展方式和经济结构调整为主线,结合我省产业振兴规划,着力攻克核心关键技术,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提升我省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促进我省经济由资源依赖型向创新驱动型转变,为我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
2023年科学技术发展计划(工业部分)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立足我省实际,跟踪科技发展前沿,重点培育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生态环保等重点产业,重点支持煤炭清洁生产加工、煤矿安全生产、铝镁合金及其深加工、节能减排等领域的关键共性技术攻关,推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促进产品升级换代,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计划将实施与转变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密切相关的重大专项,大力支持为战略性新兴产业提供有力科技支撑的项目,大力支持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的项目,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集群,鼓励产学研相结合的联合攻关。
2023年火炬计划项目将以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化和实现技术创新为目标。省级火炬计划项目为我省转型发展服务,以培育新兴产业为突破口,以支持创新环境体系建设、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为重点,促进高新技术产业集群的形成。积极推动高新技术转移和扩散,鼓励和支持企业自主创新,优先支持具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产业化项目。
二、本年度支持方向。
科学技术发展计划(工业部分)
2023年科学技术发展计划(工业部分)申报项目须符合《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 (2006━2023年)》与《山西省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3年)》中明确提出的优先发展领域。
一)重大高新技术研发专项。
为加强我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培育区域战略性新兴产业,2023年科学技术发展计划(工业部分),设立重大高新技术研发专项,重点解决涉及区域性、跨行业的重大技术问题,着力攻克一批制约区域、行业发展的战略性关键技术,突破瓶颈制约,提升产业竞争力,为我省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提供支撑。专项着重支持结合本地区、本行业重点产业共性技术研究开发与应用示范组织实施的重大技术创新项目,着重支持省内上市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以及区域优势产业龙头企业与省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对高新技术领域内的关键技术联合攻关,着重支持与本地区重大工程建设和重大装备开发结合紧密,区域性集成创新与示范性强的项目。专项将加大引导资金支持力度,单个项目给予50至100万元资金支持,对于产业带动性强,阶段性成果明显的项目将给予滚动支持。
二)本年度重点支持方向:
1、新材料及应用领域。
新材料产业被称为现代文明和社会发展的支柱产业,是高新技术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己渗透到国民经济、国防建设和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起着关键的支撑作用,对促进传统产业结构调整,增强综合国力和国防实力具有重要意义。新材料产业是我省具有比较优势的新兴产业,本年度计划将着重支持以下方面技术攻关及产业化:
1)、先进不锈钢、超高强度钢和高温合金钢材等高性能合金钢;优质冷轧、热轧、不锈钢薄板、涂镀层板新产品、新技术开发及产业化;
2)、镁冶炼中蓄热式(htac)节能炉技术的开发与应用;镁合金深加工应用技术研究开发;
3)、半导体照明功能性材料产品研究开发及产业化;
4)、高档钕铁硼复合材料、钕铁硼生产关键技术、钕铁硼深加工产品及延伸产品开发及产业化;
5)、新型炭素制品、铁合金、耐火保温材料产品研发及产业化;
6)、其它优良性能金属材料、非金属材料新产品技术开发及产业化;
7)、精细化工产品开发及产业化,提高化工的精细化率;
8)、功能化工新材料开发及其产业化;
2、新能源领域。
能源是支撑当今人类文明和保障社会发展的最重要的物质基础。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能源缺口的增大,能源安全及能源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越来越突出。我省虽是能源大省,但同样面临煤炭资源逐渐枯竭,环境压力日益沉重等问题,为保证我省经济增长和社会可持续发展,必须大力发展各种新能源、高效能源转换与储能技术及高效节能技术和产品。
本年度计划将着重支持以下方面技术攻关及产业化:
1)、硅材料提纯、控制逆变器、太阳能光伏发电并网运行关键技术;太阳能光伏组件生产关键设备;光伏发电系统集成关键技术;光伏发电数据计量设备。
2)、各种新型集热器、集热管、热水器与热水系统,以及太阳能热利用器件及系统的应用软件;建筑一体化的太阳能热利用、采暖或空调系统与技术。
3)、风能发电设备及应用系统;大功率风电机组的复合材料叶片;风/光互补、风/柴互补和风/光/柴联合供电系统。
4)、氢能及燃料电池技术;
5)、煤炭清洁开发及利用关键技术;
6)、可再生能源、生物质能等其他能源关键技术及产业化。
3、装备制造领域。
装备制造业是为各行业提供技术装备的战略性产业,其关联度高、吸纳就业能力强、能耗和污染物排放较低,是一个地区工业化水平的重要体现,是我省建设新型工业基地和实现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的支柱产业。本年度计划将着重支持以下方面技术攻关及产业化:
1)、高速铁路运输关键材料及设备;
2)、重载汽车关键装备及技术;
3)、煤炭高效、安全生产技术及装备,生产过程的自动化和智能化技术开发及产业化;
4)、精密制造与数控关键技术研究和应用示范;
5)、先进制造基础技术研究开发与应用;
6)、装备制造新产品开发及产业化;
7)、光机电一体化仪器仪表、计量器具产品开发及产业化;
8)、装备集成制造工艺技术开发及产业化。
4、节能环保领域。
目前,我省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的矛盾日趋尖锐,不加快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增长方式,资源支撑不住,环境容纳不下,社会承受不起,经济发展难以为继。只有坚持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才能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本年度计划将着重支持以下方面技术攻关及产业化:
1)、传统支柱产业节能减排,清洁生产技术;
2)、煤层气资源综合开发利用研究开发及其产业化;
3)、燃煤污染控制、烟气脱硫除尘工艺、设备开发及产业化;
4)、机动车尾气净化装置和洁净燃料汽车、混合燃料汽车配套技术开发及其产业化;
5)、焦化废水、废气等环境污染源综合治理技术开发及产业化;
6)、矿井水、工业废水、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回用技术、设备开发及其产业化;
7)、粉煤灰、煤矸石、废渣等工业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技术装备及资源综合利用开发及产业化;
8)、环境与污染源监测仪器及自动监测系统开发及其产业化;
9)、矿山开采地质灾害防治技术研究及产业化;
10)、工业及建筑节能降耗技术开发及其应用;
11)、环保节能建材新产品开发及产业化;
5、制造业信息化科技工程。
制造业信息化是以提升我省制造业核心竞争力为目标,以企业设计、制造、管理等业务活动为实施载体,将高新技术、软件产品、管理模式等有效集成与融合,全面构筑企业数字化能力的全局性、持续性的系统工程。重点开展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制造业信息化企业应用示范,本年度重点支持:
1)、以“甩图纸”为标志的设计制造一体化、无纸化;以“甩帐表”为标志的企业信息流、物流、资金流及经营管理业集成应用示范。
2)、面向地方特色行业、产业、企业服务的大型国产软件研发与集成。
3)、大型骨干的企业设计制造数字化、经营管理信息化。
4)、为广大中小企业提供系统集成的公共服务平台。
三、申报条件。
重大高新技术研发专项:
申报项目应符合省委、省**“三个发展”要求,符合大力推动低碳经济、促进绿色转型的产业政策。除具备一般项目的申报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申报项目要求产学研用结合,应用目标明确。对于具有产品目标和产业化前景的课题,应由企业牵头或必须有企业参与,建立产学研结合的实施机制。
二)承担单位属行业龙头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企业集团或企业联盟、转制院所等内资或内资控股企业;
三)承担单位技术需求与项目的目标一致;
四)承担单位在相关任务领域具有领先的创新能力和技术基础;
五)承担单位在项目完成时有能力在本企业进行应用和转化;
六)承担单位有稳定的研发投入、常设企业技术开发机构或稳定的科研队伍和人才,能够为项目实施提供充足资金及其它条件;
七)通过项目的实施,能够与其他企业和大学、科研机构建立紧密的技术创新联盟与知识产权联盟,能将项目成果进行技术转让或服务,促进全行业技术水平和产品质量提高。
八)各项目组织单位申报项目最多不超过3项。
一般项目:一)申报单位必须是在山西省范围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相当研发实力和工作基础,并能为项目任务的完成提供必要条件和资金保障的企事业单位。同一个单位只能通过一个归口组织部门进行申报。
二)县、市级企事业单位申报的项目,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含中级);省级单位申报的项目,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副高以上技术职称(含副高),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在职在岗的科研人员或管理人员,并有三年以上与项目相关的工作经历,项目负责人年龄应小于60岁。每人只能主持申报一个项目,不得多报。正在主持承担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的人员,在所承担的项目尚未完结之前,不得主持申报本年度计划项目。
三)一个项目只能针对一类具体计划进行申报,不得多头申报。
四)工业科技攻关计划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三年,申请资助经费仅作为引导经费,一般不超过100万元。
五)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可申报火炬计划项目和工业攻关项目,每个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限申报工业攻关项目或火炬计划项目一项(不占工程中心依托单位申报项目指标)。
六)2023年工业科技攻关项目继续实行限项申报,各组织申报单位限报项目指标(不含制造业信息化科技工程专项)见下表。
七)申报制造业信息化科技工程的企业要求注册资金在500万元以上,企业资产在1000万元以上、近2年的年销售额在2000万元以上的从事生产制造的企业(软件企业可适当放宽)。
四、申报方式及要求。
2023年山西省科学技术发展计划(工业部分)项目申报采取网络申报与纸质材料申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项目申报依托省科技厅电子政务系统,实行网络发布指南,网络申报和文字材料集中受理的申报管理办法,实现项目管理的信息化、规范化、公开化。
网络申报时间:
科学技术发展计划(工业部分)重大高新技术研发专项:
2023年6月1日8时至6月30日20时。
科学技术发展计划(工业部分)一般项目及火炬计划:
2023年6月1日8时至7月31日20时。
文字材料报送截止时间:
科学技术发展计划(工业部分)重大高新技术研发专项:
2023年7月5日18时前报送。
科学技术发展计划(工业部分)一般项目及火炬计划:
2023年8月5日18时前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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