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词解释 5个 15分。
是 free on board (.named port of shipment),即船上交货(..指定装运港),习惯上称为装运港船上交货。
是cost and freight(..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的缩写,即成本加运费(..指定目的港)。成本加运费,又称运费在内价。
是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即成本加保险费、运费(..指定目的港)。cif、cfr、fob同为装运港交货的**术语。
不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
发盘又称报盘,是进出口商向对方提出具体的交易条件并愿意就此达成交易、订立合同的一种表示。
offer:还盘又称还价,是指受价人收到发盘之后,对发盘表示接受,但对发盘的内容不同意或完全不同意,向发盘人提出修改建议或新的限制性条件的口头或书面的表示。
接受(acceptance)在法律上称为承诺,它是指受盘人在发盘有效期之内无条件同意发盘的全部内容,并愿意签订合同的一种口头或书面的表示。
托收(collection)是债权人(出口商)出具债权凭证(汇票、本票、支票等)委托银行向债务人(进口商)收货款的一种支付方式。
仲裁是指国际经济**仲裁,它是指由买卖双方当事人在争议发生之前或争议之后,达成书面协议,自愿将他们之间友好协商不能解决的争议交给双方同意的第三者进行裁决。
of credit: 信用证(简称l/c)是开证行应买方要求和指示向卖方开立的,凭符合信用证条款规定的单据,向第三者(受益人)或其指定方进行付款,或承兑、议付汇票;或授权另一银行进行付款,或承兑、议付汇票的一种书面承诺。
简言之:信用证是一种银行开立的有条件的承诺付款的书面文件。
二、简答题 5个20分。
1.使用cfr术语应注意的问题。
1).卖方的装运义务。
采用cfr术语成交时,卖方还要承担将货物从装运港运往目的港的义务。为保证能按时完成装运港交货的义务,卖方应根据货源和船源的情况合理的规定装运期。当装运期一经确定,卖方就应及时租船订舱和备货,并按规定的期限发运货物。
卖方延迟装运或者提前装运都是违反合同的行为,并要承担违约责任。买方有权根据具体的情况拒收货物或提出索赔。
2).装船通知的重要作用。
按照cfr条件达成交易,卖方需要特别注意的问题是:货物装船后必须及时向买方发出装船通知,以便买方及时办理投保手续。如果货物在运输途中遭受损失或灭失,由于卖方未发出通知而使买方漏保,那么卖方就不应该以风险在船舷转移为由免除责任。
2.fob-fca区别:
fob是 free on board (.named port of shipment),即船上交货(..指定装运港),习惯上称为装运港船上交货。
fca的全文是free carrier(..named place),即货交承运人(..指定地点)。卖方要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交给买方指定的承运人完成其交货义务。
区别。cfr是cost and freight(..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的缩写,即成本加运费(..指定目的港)。成本加运费,又称运费在内价,cpt是carriage paid to(..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的缩写,即运费付至(..指定目的地)。
区别。cif是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即成本加保险费、运费(..指定目的港)。
cip全文是carriage and insurance paid to (.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即运费保险费付至(..指定目的地)。
5.信用证的3个性质。
1).信用证是一种银行信用,开证行对受益人承担第一性的付款责任。
2).信用证是一种自足文件,不依附于**合同而独立存在。
3).信用证业务处理的是单据而不是货物。
6.信用证和合同的关系。
信用证是一种自足文件,是根据买卖合同制定的,但又不依附于合同而独立存在,它处理的是单据,买卖合同处理的是货物。
7.仲裁条款内容。
1)仲裁地点,在我国对外签订的进出口合同中,仲裁地点的规定有三种,首先争取在我国仲裁;第二,根据业务需要在被告国家进行仲裁;第三,规定在双方同意的第三国进行仲裁。
(2)仲裁机构,国际**仲裁有两种做法:第一,在常设机构进行仲裁;第二,临时仲裁,即不要常设的仲裁机构主持,直接由双方当事人指定的仲裁员自行组成仲裁庭即临时仲裁庭进行仲裁。
(3)仲裁规则,主要是规定进行仲裁的程序和做法,其中包括仲裁的申请、答辩、仲裁员的指定、案件的审理和仲裁裁决的效力以及仲裁费用的支付等。
(4)仲裁效力,是仲裁裁决的效力,它是指仲裁裁决是否具有终局性,对双方当事人有无约束力,能否向法院起诉等。
8.为什么说仲裁中地点重要?
仲裁地点是说明决定在哪一个国家进行仲裁的问题,这是双方当事人比较关心的问题。一般来说,双方当事人都愿意在本国仲裁,其原因是:由于当事人对自己国家的法律和仲裁做法比较了解和信任;仲裁地点和仲裁适用的法律有密切关系,由于适用不同国家的法律,就可能对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作出不同的解释,得出不同的结果。
因此,仲裁地点往往是双方当事人争论的焦点。
9.托收应注意问题。
第一,认真调查和考察进口人的资信情况、经营能力和经营作风,掌握有关商品的市场信息,并在此基础上妥善制定授信额度、控制成交金额与交货进度。
第二,国外代收行一般不能由进口人指定,如确有必要,应事先征得托收行同意,以防进口人指定的代收行不可靠,或往来渠道不畅.造成托收行拒绝托收申请的被动局面,也可能由于代收行信用不佳或产生意外而遭致货款落空。
第三,在托收业务中,银行不承担付款责任,如果买方不付款赎单.卖方可能银货两空。风险很大,因此,卖方在货物装运后,直到买方付清货款前,都要关心货物安全。
第四,采用远期付款交单方式要慎重。
第五.对**管制和外汇管制较严的国家,在使用托收方式时要特别谨镇。对于进口需要领取许可证的商品,在成交时应规定进口人将领得的许可证或已获准进口外汇的证明在发运有关商品前寄达,否则不予发运,以策安全。
第六,填写运输单据时一般应做空白抬头并加背书,如需做代收行抬头时,应先与银行联系并经认可后办理。对此项交易,被通知人一栏,仍须详列进口人的名称和地址,以便承运人到货时及时通知。
第七,严格按出口合同规定装运货物、制作单据,以防被买方找到借口拒付货款。
第八,对于资信欠佳和诚信程度无把握的客户,如必须采用托收方式结算出口货款的,可要求对方预付不低于货物往返运费、保险费和其他杂费的定金或预付款。也可采用部分付款交单托收、部分信用证,或由进口商同时开立银行保证书或备用信用证担保,以确保托收货款的收汇安全。
10.提单的性质。
1)货物收据,提单是承运人发给托运人的收据,确认承运人已收到提单所列货物并已装船,或者承运人已接管了货物,已代装船。
2)运输契约证明,是托运人与承运人的运输契约证明。承运人之所以为托运人承运有关货物,是因为承运人和托运人之间存在一定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权利义务关系以提单作为运输契约的凭证。
3)物权凭证,提单是货物所有权的凭证。谁持有提单,谁就有权要求承运人交付货物,并且享有占有和处理货物的权利,提单代表了其所载明的货物的所有权。
11.仲裁协议的作用。
1). 它是双方当事人在发生争议时,以仲裁方式解决争议的依据,双方须受仲裁协议的约束。
2). 它是仲裁机构和仲裁员取得对有关争议案件的管辖权的依据。
3). 有仲裁协议,可以排除法院对有关争议案件的管辖权,任何一方不应再向法院起诉。
12.检验证书的作用(简答题/多选题)
1.检验证书是证明卖方所交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依据。
2.检验证书是报关验放的有效证件。
3.检验证书是买卖双方办理货款结算的依据。
4.检验证书是明确责任归属、办理索赔和理赔的依据。
5. 检验证书是解决争议的依据。
6.检验证书是计算关税的依据。
三、多选(5个,10分)
1.进出口磋商的程序
1) 询盘(enquiry)
2) 发盘(offer)
3) 还盘(counter offer)
4) 接受(acceptance)
2.国际**中常用的度量衡制度。
1)公制(或米制)(metric system);(2)美制( system);(3)英制(british system);(4)国际单位制(international system of units)。
3.不可抗力的法律后果。
1).中止合同; (2).解除合同。
四、单选10个,10分,第四章**术语这一块5分,第七章保险的险种。
五、计算题15分,考书上例题82-83页。
六、案例分析10分,国际结算(分批装运)
七、画图并说明10分,托收140-141页,信用证158页。
国贸实务作业二
p194 1 某公司接到一份经b银行保兑的不可撤销信用证。当该公司按信用证规定办完装运手续后,向b银行提交符合信用证各项要求的单据要求付款时b银行却声称 该公司应先要求开证行付款,如果开证行无力偿付时,则由他保证付款,问b银行的要求对不对?答 b银行要求是毫无道理的。b银行为信用证的保兑行,他也就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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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作业时间 第10周。手写 打印均可,手写需抄题目。一 单项选择题。1.在班轮运费的基本运费计收标准中,若按货物的毛重计收,则在运价表内 a.用字母 w 表示 b.用字母 m 表示 c.用字母 表示 d.用字母 w m 表示。2.速遣费是指负责装卸货物的一方,在约定的装卸时间内提前完成装卸任务,则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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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11日本某轮船公司j与中国某市一家进出口 公司t签订一份国际货物运输合同,将一批货物从中国m港口运往日本a港口,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如发生争议,将由日本k地方法院管辖受理。此后在履行合同时,中日双方当事人因合同条款细节问题产生争议,t公司以j公司为被告,向中国g市海事法院提起诉讼。但日本j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