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考2024年四联法硕(非法学)押题资料。
刑法学。简答题。
1. 不作为犯的概念和条件。
2. 正当防卫及紧急避险的概念及区别。
3. 主犯的概念和我国刑法对主犯的规定。
4. 试述犯罪预备的概念、成立的条件以及处罚原则。
5. 共同犯罪的概念和构成特征。
6. 教唆犯的概念和成立教唆犯应具备的条件。
7. 简述职务侵占罪、侵占罪、**罪的区别。
8. 绑架罪和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罪、抢劫罪的区别。
9. 伪证罪、诬告***、报复***的区别。
10. 职务侵占罪、利用影响力**罪、**罪的区别。
11. 逃税罪与非法经营罪的区别。
12.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与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的区别。
辨析题。1. 请对“共同犯罪中,所有实行犯都是主犯”进行辨析。
2. 请对“累犯就是再犯”进行辨析。
3. "不作为犯都是过失的,作为都是故意的"这个命题是不是正确的?
4. 请对“如果不存在因果关系,就不能把结果归责于行为人,只要存在因果关系,行为人就要负刑事责任“进行辨析。
5. 请对“不知者不为罪”进行辨析。
法条分析题。
1. 《刑法》第48条规定:“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
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试分析该法条的内容。
2. 刑法第14条规定:“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试分析本法条的规定。
3. 《刑法》第66条规定:“危害国家案例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危害****罪的,都以累犯论处。”试分析该法条的法律规定。
4. 刑法第133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试说明:(1)本条所规定的罪名、罪状的描述类型;
2)本条所规定的犯罪构成特征;
3)本条所规定的交通肇事后逃逸和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含义。
5. 根据刑法修正案(七)第六条规定试说明。
本条的罪名和罪状的描述类型。
如何理解本条中的“绑架他人作为人质”?
绑架过程中又当场劫取被害人随身携带财务的,应当如何处罚?
“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这在犯罪构成的分类中,属于那种犯罪构成”
6. 刑法第264 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
二)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
1)请用犯罪构成理论分析该条确认的犯罪构成。
2)本条所规定的罪名和罪状的描述类型是什么?
案例分析:入手点:刑法溯及力;时效;故意过失的认定问题;认识错误的问题;犯罪主体上注意17条第二款刑事责任的年龄;特殊主体;不作为;共犯(注意部分共犯、情节加重的情况);停止形态(注意犯罪中止);正当防卫;量刑情节(累犯、自首、数罪并罚、立功等);分则(重点掌握危害公共安全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侵犯财产罪、渎职罪)
民法学。简答题。
1. 表见**和无权**的区别。
2. 社团法人和财团法人的区别。
3. 简述物权法的基本原则。
3. 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的概念和构成要件。
4. 无效民事行为和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的区别。
5. 诉讼时效与除斥之间的区别。
6. 无因管理的概念和特征。
7. 相邻权和地役权的区别。
8. 简述留置权的概念及其成立条件。
9. 简述诉讼时效中止的概念及其条件。
10. 确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的因素。
辨析题。1. 有句古语说:“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试用民法有关合同成立的原理对此进行辨析。
2. 我国民间有种说法“冤有头,债有主”,试用民法中的相关知识对此予以辨析。
3. 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听到这样的说法:“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请用民法相关理论对此加以分析。
4. 我们常说:“远亲不如近邻”。请用民法相关知识对此辨析。
5. 自古以来,人们常说”子不教,父之过”,试用侵权法的原理对此加以辨析。
6. 请用民法中相关知识对“表兄妹通婚,亲上加亲”加以辨析。
7. 请对“买卖不成仁义在“加以辨析。
8. 古话说:”一手托两家,顾头不顾尾“。用民法相关知识加以辨析。
法条分析题。
1.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62条的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在符合所附条件时生效。”试分析此法条。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68条规定:“委托**人为被**人的利益需要转托他人**的,应当事先取得**人的同意。
事先没有取得被**人同意的,应当在事后及时告诉被**人,如果被**人不同意,由**人对自己所转托的人的行为负民事责任,但在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被**人的利益而转托他人**的除外。”试分析此法条。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民法通则》第92条的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试运用民法原理分析该条法律规定(要求条文所规定制度的概念、制度构成和制度价值)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9条规定:行为人没有**权,超载**权或者**权终止后以被**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权的,该**行为有效。
试分析这一规定。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29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2)对赠与人有抚养义务而不履行;(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试分析此法条。
案例分析题。
1)共同侵权、一般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和抗辩事由、特殊侵权行为适用的归责原则、民事责任、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的法律问题主要是什么、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在具体案例分析中有什么区别?
2)物权的变动;物权在受到不同的妨害情况下,分别采用哪一种保护方式;所有权的取得和消灭。
3)债权概述、合同:特定物之债和种类物之债、合同履行(抗辨权)、保证、定金、口头合同的效力、为第三人利益订立的合同、赠与合同(公益赠与、撤销权的行使)。
4)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继承权的丧失、遗嘱的效力、遗嘱继承、法定继承、遗赠、遗赠抚养协议、遗产分割。
5)不同类型的占有中所适用的法律法规。
法理学。简答:
1. 简述法制的基本原则。
2. 简述当代中国法律体系的特征。
3. 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的联系和区别。
4. 简述我国的立法体制。
5. 简述法的规范作用及局限性。
6. 社会主义法治与民主的关系。
7. 法律制定的程序及特征。
8. 法律规范和法律原则的区别。
9.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容。
10. 简述法制和法治的区别。
分析题。注重:第六章、第十章、第十一章内容。
1. 当代中国的法律解释。
2. 当代中国监督体系的完善。
3. 法律推理定义、特征、方式。
4. 司法解释的基本作用。
5.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论述题。基本出题点在:第十三章、第十四章。
1. 从立法、司法、执法角度论述法律至上的法治理念。
2.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
3.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中国特色的法治。
4. 执法的原则。
5. 民主和法治的关系及其对推动依法治国的意义。
宪法学。简答题。
1. 宪法规定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的特点。
2. 简述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
3. 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
4. 简述地方国家机关特点及内容。
5. 我国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行政区划变更的法律程序。
6. 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特点。
7.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权的主要内容。
8. 宪法在构建法律体系中的价值。
9. 宪法的作用和必备条件。
10. 特别行政区的概念和特点。
分析题。1. 违宪审查制度。
2. 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
3. 我国宪法解释制度。
4. 宪法与宪政的关系。
5. 宪法与法律体系。
法制史。简答题。
1. 简述唐律的主要法律形式。
2. 清末修律的特点和历史意义。
3. 《中华**宪法》的主要内容。
4. 《陕甘宁边区宪法原则》的主要内容。
5. 法院组织法与诉讼法的内容。
6. 简述《曹魏律》的进步意义。
7. 中西方继承的主要内容。
8. 简述《中国土地法大纲》的主要内容。
9. 试行律师制度的主要内容。
分析题。1. 西周的婚姻制度礼刑关系。
2. 成文法制度及其演变。
3. 五刑的演变。
4. 各朝代定罪量刑的主要原则。
5. 死刑复秦的演变。
6. 特权制度如八议官当制度等。
7. 礼与刑在中国古代法律制度中的关系。
四联2019迎均衡教育检查汇报材料
四联学校迎均衡教育检查工作汇报材料。一 学校基本情况。四联学校位于后路村南部,新校于2004年9月由村内迁到现校址。现服务于前路村 后路村 南韩庄 大朱庄四个行政村,现有8个教学班,229名学生。现有专任教师11名,行政人员1人,其中本科4人专科8人,师资全部达标。小学高级教师10人一级2人,服务区...
2019考研备考详解 法硕考研英语复习策略
2017考研备考详解 法硕考研英语复习。策略。任何一门课的复习都要掌握一定的学习方法,下面就法律硕士的考研英语复习备考给大家提找一些具体例子做阐释,相信你一定会有所收获!一 有关词汇记忆重点。后三月的词汇学习重心是梳理为主,前期没有背过的词汇,做好生词的梳理 前期没有记全的意思,在词汇书中做好重点标...
2019法硕专业课备考建议与技巧
1 用活考纲 不要忽视薄薄的考纲得指针性与检验性作用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 考试范围严格以考纲为准,超出考纲范围的知识点可以不看。但近年的趋势是有出朝纲的东西,有精力的同学可以看看司考的相关东西,可以告诉大家的是 分析 里标有1.2.3.4的东西,背下来就能应付90 以上的主观题了,这是另一个隐。藏的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