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证《内蒙古锋威硅业****各级领导干部廉政守则》的贯彻执行,正确处理违反《各级领导干部廉政守则》的行为,依据《各级领导干部廉政守则》,制定本制度。
一、责任追究坚持以下原则:
(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二)严格执纪,违纪必究;
二、责任追究的形式:
1、诫免提示,包括廉政谈话、批评教育、责令检查等。
2、通报批评。对单位或责任人在公司公开通报批评。
3、组织处理。对责任人调离原岗位,责令辞职或对其免职。
4、纪律处分。按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三、各党总支部、党支部及各中层领导班子不认真执行《各级领导干部廉政守则》,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诫勉提示。
(一)对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工作不重视,不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宣传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党风廉政法规的;
(二)对本单位的廉洁自律、查处违法违纪案件、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三项工作不重视,对执法执纪机关依法履行职责不支持的;
(三)不重视抓党风廉政建设治本工作,对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不研究治理防范措施,不注意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
四、各党总支部、党支部及各中层领导不认真执行《各级领导干部廉政守则》,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取消单位评先资格、整顿调整该领导班子的处理。
(一)对公司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不贯彻落实,对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不分析研究,工作计划没有党风廉政建设内容的;
(二)根据有关规定,不结合本单位实际组织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制度或不予督促落实的;
(三)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干部廉洁从政情况不进行监督检查的;
(四)不严格按照规定选拔任用干部,用人上存在不正之风的。
五、领导干部不认真执行《各级领导干部廉政守则》,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写出书面检查的处理。
(一)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按上级党委及集团公司的部署、要求和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规划进行具体安排,不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的;
(二)对责任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工作,不组织检查考核,对党风廉政建设各项目标和规章制度不督促落实的;
(三)不召开(参加)民主生活会,或不检查自身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及廉洁从政情况,不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或不纠正存在问题的;
(四)对群众来信、来访不认真处理,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不解决,不重视案件查处工作的。
六、领导干部违反《各级领导干部廉政守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其辞去职务或对其免职。
(一)直接管辖范围内发生重大案件,致使国家、集体财产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恶劣影响的;
(二)对配偶、子女、身边工作人员严重违法违纪知情不管的。
七、对本单位内发生的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不制止、不查处、或者授意、指使下属人员搞不正之风的,或者对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事项拒不办理,或对严重违法违纪问题隐瞒不报、压制不查的,追究负直接领导责任的直接责任人责任。
八、责任范围之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出现严重问题或错误,受到批评后,仍据不纠正处理的,追究负主要领导责任的直接责任人员责任。
九、工作不负责,在本单位内发生重大案件,致使国家、集体资财和群众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造成恶劣影响的,责令负直接领导责任的直接责任人辞职或对其免职。。
十、违反《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选用人才严重失察,造成不良影响的,追究负直接领导责任的直接责任人责任、按有关规定给于处分。
十。一、授意、指使、纵容他人阻挠、干扰、对抗党风廉政建设检查或案件查处,或者对办案人、举报人、证明人打击报复的,按干部管理权限给予负直接领导责任的直接责任人处分。
十。二、对配偶、子女、身边工作人员严重违纪违法知情不管的,责令其辞职或对其免职;包庇、纵容的,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处分。
十。三、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职责,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或责令其作出检查;情节较重的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或党纪处分。需要追究行政纪律处分的,给予相应的党纪处分。
十。四、其他违反制度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
十。五、实施责任追究,要实事求是,分清主观原因和客观原因,集体责任与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与分管领导责任。各负其责。
违纪处理结果应及时反馈给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六 副书记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以下责任 1 根据工作分工,对分管的中层干部党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2 协助书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拟订有党风廉政建设的规章制度。3 每年以上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状况调查,向支委提出建议。4 了解掌握党员干部和政治素质和廉洁状况,严把党员入党关。5 搞好组织协调工作...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为了加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保持教育系统干部 教师清正廉洁 无私奉献,积极投身我校教育事业,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责任制度。一 成立康成小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负责全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二 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对学校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 校长对党风廉政建设负...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关于2011年度仙溪一小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情况的报告。市纪委 按照市纪委关于对县 市 区 和市直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考核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2011年6月份分别对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叶云杰 章天峰 章纪地 章志林 钟叶森5名同志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情况进行了考核,现将情况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