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药监整治非药品冒充药品汇报材料

发布 2021-12-10 11:53:28 阅读 2438

现将我局整治非药品冒充药品第三阶段专项行动的情况报告如下: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部《关于深入开展整治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行动工作的通知》国食药监稽[2019]120号及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厅《关于印发全省开展整治非药品冒充药品第三阶段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食药监文[2019]51号文件精神,我局专项行动工作专班于2023年5至10月对辖区内现有的2家药品生产企业,1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97家药品、医疗器械经营单位,198家农村卫生室,68家医院、卫生院、诊所进行了监督检查,全面检查食品、保健食品、保健用品、化妆品、消毒产品、未标示产品等非药品冒充药品的违法行为和药品零售经营企业在经营非药品时,未按规定与药品明显隔离销售,设有明显的非药品区域标志的违规行为。

一、召开专题会议。会上认真解读了国家、省关于非药品冒充药品有关文件精神,明确了非药品冒充药品得概念,凡是在标签、说明书中宣称具有功能主治、适应症或者明示预防疾病、**功能或药用疗效等,以及产品名称与药品名称相同或类似的食品、保健食品、保健用品、化妆品、消毒产品、未标示产品等,均为非药品冒充药品,属于这次重点整治范围。要求全局干部职工必须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充分领会文件精神实质,明确目标、任务、要求,全面检查,着力规范,不折不扣的完成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的各项工作任务,助推全市医药市场的健康发展。

二、加强组织领导。在市局和市**的正确领导下,为将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行动落到实处,责任到人,成立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李照善任组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胡耀东、纪检组长李昌明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于市场股,徐振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实施监督检查,案件查处,材料收集,信息报告,分析总结等工作。

三、整治成效明显。此次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行动,我们共出动稽查人员1100余人次,检查涉药单位366家,从检查情况看,在第。

一、二阶段存在有明显违法违规的涉药单位已全部整改到,没有再出现类似的违法违规行为。但在第。

一、二阶段做得较好的涉药单位个别出现了非药品冒充药品违法违规和店堂广告违规现象,我们已下达了限期责令整改通知书。并严格要求各涉药单位立即停止销售非药品冒充药品的产品和停止宣传违法店堂广告,从即日起不得再次购进非药品冒充药品的产品和违法广告的宣传,一旦发现拒不改正,仍有违法违规情形的,我局及相关部门将将依据《药品管理法》、《食品安全法》、《消毒产品管理办法》、《广告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进行查处。

食药监整治非药品冒充药品汇报材料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卫生部 关于深入开展整治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行动工作的通知 国食药监稽 xx 120号及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卫生厅 关于印发全省开展整治非药品冒充药品第三阶段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食药监文 xx 51号文件精神,我局专项行动工作专班于xx年5至10月对辖区内现有的2家药...

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汇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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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汇报材料

关于 西宁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检查评估工作 的汇报材料。按照市药品食品监督管理局 市卫生局 市公安局 市商务局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下发的 宁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检查评估实施方案 的通知要求,我院遵循 实事求是 标准量化 客观公正 的原则进行了自查自评,报告如下 一 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整治工作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