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的那些人,那些事。
胖胖猪。我一直都记得他的诨号,却无法用普通话把那两个字写下来。如果差强人意地翻译一下,我想,叫他“胖胖猪”应该还算过得去。
胖胖猪,其实一点都不胖,翻开体重标准对照一下,中等而已,只是我们都太瘦了,偶尔冒出来一个达标的,毫无疑问就成了我们之间的大胖子。
我们叫他胖胖猪他很不高兴,以前如此,想必现在也不会改变到**去,毕竟这是一个骂人的词儿。也许因为他老实,好欺负,于是,哪个不安分的就赐了他这样一顶高帽子。当几个男孩围着他一起大喊胖胖猪的时候,他只好努努嘴,蹲下去,哇哇大哭起来。
甚至还有一次,他气得跑回家去,把他母亲叫了过来,把我们告到了老师那,于是,我们这群猫弹鬼跳的家伙,不可避免地挨了一顿好训。老师是退伍军人,本来就是我们村的长者,当然也不会怎么为难我们,习惯性地批评一会,就完事了。出来的时候,竟然一个个嘻嘻哈哈,一口一个死胖胖猪叫个不停,似乎受了特殊荣誉一般荣耀不已。
那时候,老师拿我们也是没有办法的。
胖胖猪和我关系不错,我们一起上学,一起回家,住校的时候,我俩也住在一起。掐着手指算起来,我们总共做了十年的同班同学,这也算是一种难得的缘分吧。这些年,我们之间也不知道发生过多少事,毕竟已经“年代久远”,很多东西都记不清了。
而有一件事,我是决计不会忘掉的。
那是我们还在村里的小学上学,具体读几年级,我现在也不能信口开河了。一个下午,天阴沉沉的,下起了雨。深秋的寒气从四面八方涌过来,刺透肌肤,让人有一种阴森的惊悚。
泥泞的小操场边,零零落落起了几座光秃秃的坟堆,那丝丝的怖惧,陡然间更增了几分。教室里很阴暗,我们已经看不清黑板上面的字了,于是,下课时间便被无限制地延长。
起初,我们在走廊上玩耍,嬉闹,玩角力的游戏。我记得,那时,走廊上是横了一条长板凳的。不知怎的,我和胖胖猪竟然绕着长板凳走了起来,如钟表一般不疾不徐地一圈又一圈,我们一边绕圈,一边背诵刚学完的课文,背《黄继光》,背《小马过河》。
外面,雨哗啦啦地下着,不时夹杂着一阵阴冷的风,扫落不远处板栗树上残留的枯叶。整个下午,上课铃未曾再次响起过,我和胖胖猪一直走着,背着,如两个招魂降妖的道士,摇着铃,念着咒。现在想来,这是一出充满着戏谑的丑剧,可我们那时却是有板有眼一本正经的,容不得半点不诚与怀疑。
那是儿时的我们的一次自发性的追求,一次自我肯定的陶醉,一次对远方的崇拜与憧憬。
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上高中以后,我和胖胖猪“分手”了,我揣着金色的梦想去了县一中,他带着自己的追求进了另外一所学校。每到放月假,我们还是时有会面,一起分享高中的新生活。而后,我上了大学,到了武汉,他却高中都没有读完就去了东莞,在一个小鞋厂里做皮鞋。
年底,他偶尔也会来我家,和我一起重温当年的一幕幕,不由得笑得捧腹却又略带感伤。经过生活的磨砺,胖胖猪更添了几分稳重,甚至是“沧桑”。我们回忆过去的生活,就如两个垂暮的老人,意味深长地把玩着自己几十年来留下的足迹。
胖胖猪跟我说:“文猪(我的诨号),跟你讲,我们的熟人越来越多,朋友却越来越少。”当时,这句话给了我极大的震撼,我不自觉地拿自己的经历去验证,真是出奇的正确——于是更增了几分对儿时伙伴的顾眷。
如今,我也是即将离开校园的象牙塔踏入工作岗位的人了,对十几年的校园生活,多少有一些不舍。然而,我终究还是要离开,如胖胖猪一样,开始自己的新生活,经历自己的新磨砺,而后,在某个黄昏,再重新回味我们的“沧桑”。
李聪聪。和李聪聪失去联系已经近十年了。前不久,我竟然在梦中见到了这位老伙计。
小学六年级的时候,他走进了我们班,初中二年级还没有过完一半,他就收拾起书包走了人,从此以后音讯全无。和他在一起的日子,满打满算,也不过两年而已。
李聪聪,那时是以淘气著称的,学习成绩一直一塌糊涂,考出来的卷子惨不忍睹。写起作文来,常常笑话连篇,短短的两三百字,错别字比正确用字还要多得多。我曾看过他的几篇作文,多少年来还是忍俊不禁。
其中有一段文字是这样写的:“从前有一个猪人,他带着枪上山去打猪。忽然他看到一条大娘,猪人赶紧爬上树躲起来,等大娘走近了,猪人开枪把大娘打死了。
”把猎人写成猪人,把打猎写成打猪,本来就够人笑掉大牙了,更没有想到的是,我们聪聪先生竟然认狼做娘,还把娘打死了,足足传为千古笑谈再加“千古罪人”了。难怪我们班主任都把他奉为班上第一大活宝,想来,我们班主任真是太英明了。
那时候,我们每天只要上六节课,从下午放学到晚上上晚自习,中间有好几个小时的空余,除了像野羊满山满野奔跑以外,在教室里做些娱乐活动,也是消遣光阴的绝好办法。反正,书是很少看的,除非是武侠。有一段时间,我们迷上了演戏,演大型电视剧《西游记》里面的片段。
胖胖猪长得丰满,饰演老和尚是最合适不过的了。李聪聪本来想演齐天大圣的,反正他长得也够尖嘴猴腮的,无奈我以罢演相威胁,才一万个不情愿地将悟空让给我来演,他演大宝一级的人物——猪八戒。演沙和尚的是谁,当时有没有妖精,现在我也想不起来了。
那些日子,我们天天盼着早点放学,那种表演的冲动让我们心中痒得比猫爪子挠了还难受。我们好不容易捱到了放学,匆匆扒几口饭,就摆开阵势热火朝天干起来。扫帚,簸箕,饭盒,桌椅,书本,红领巾,能用得上的,无不成了我们的道具。
顿时,教室里喊声四起,刀光剑影,尘土飞扬,刚刚整理好的教室又成了一边狼藉。尤其是李聪聪,呆呆傻傻,一副憨相,常常被我们弄得满地打滚。他简直把猪八戒演绝了,我们都以为可以和电视剧上的猪八戒相媲美。
我们演戏,没有脚本,也少有观众,都是即兴的表演,想到哪就演到哪,彼此之间也不要问什么来由,大家都十分默契。至于我们到底演了些什么,我们自己也说不清楚。总之,我们都很敬业,也很开心,也认为自己演的很有韵味,那份幼稚的童心,那份浅薄的冲动,激射出了一个时代的疯狂与躁动。
如今,一转眼就流逝了近十年的光景,当年童稚的脸上已经被刻意打上了沉稳的印迹,那种上天入地的冲动,也被沉重的希望压碎。可是,那颗纯真的心,依然存活在记忆深处的某个角落里,只要春风一吹,就会再次生根发芽。
国矮子。谈起国矮子,我的心不由得紧了一下。我不知道是不是还要将这篇文章写下去。
对于死者,我总是保存着某种敬畏,生怕打扰了他们在天之灵的安息。国矮子,在去年夏天的时候就去世了。在我儿时的伙伴里,只有他,永远离开了我的世界。
国矮子比我大了两个年级,那时候,村上的小学是隔年招生的,而且只办两个班,我上一年级的时候,他上三年级,等到我上三年级的时候,他已经去乡里上五年级了。两个教室,一个在东头,一个在西头,一到下课,我们就在一起玩耍,争争吵吵,打打闹闹,做一些让大人深感头痛的游戏。
要说和国矮子的交情有多深,我也不知道。也许是因为他比我大了两岁,发生在我和他之间的事情,与同龄人比起来,确实少了很多。可是我想,交情的深浅不应该以相处的时间的长短来判定。
作为兄长和伙伴,我现在摸着良心说,他对我真的不错。
和国矮子一起干得最多的勾当,恐怕就是去小溪中捉螃蟹,到水田里挖泥鳅,还有就是去山上砍柴。在村小的日子里,时间似乎也比较慵懒,以至于我们都记不得自己每天到底上了几节课,只知道每天很早很早老师就把我们给放了。放学以后,我们并不如别人在作文里所说的小鸟回巢一样张开翅膀飞回家,我们更像一群野狼,顾不得回家,便急匆匆钻进了清凌凌的小溪里。
只要天不太冷,我们总要将小溪翻一个底朝天才罢休。捉到捉不到螃蟹其实都无所谓,只要开心就行了。想起来,还真有几分醉翁之意不在酒的韵味。
如果捉到了螃蟹,我们就把它放在自己的饭盒里,天黑了,一人端一个盒子,湿漉漉地走回家,在身后留下一串同样湿漉漉的印迹。
国矮子很仗义,他每次都会把自己的战利品全部给我,让我带回家炒着吃。他说他家都不吃螃蟹的,拿回去也没用,浪费了也怪可惜的,就都给了我。现在,对着一个亡魂,仔细推敲起来,也不是那么回事,他是在替我“赎罪”呀!
本来,我放学以后是要回家干活的,回去晚了,肯定得挨骂。如果我哪次贪玩,空手而归,被责罚的就要多得多,如果带着一些战利品,螃蟹也好,柴禾也好,责骂之声就少多了,顶多是母亲随口几句唠叨罢了。想起来,国矮子竟然比我自己更了解我的父母亲。
去年夏天,我给家里打**时,奶奶告诉我,国矮子走了,在一次车祸中,全家连娘带崽被夺走了五条生命,其中两个孩子还来不及见见天光,就匆匆回到了天堂。这个噩耗使我十分震惊,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然而,这就是事实,奶奶绝不会开这样的玩笑的。
想起当初在一起淘气惹事的日子,我忍不住流下泪来。在此后的很多天,我一直做着噩梦,我看见国矮子站在血光里,对着我微笑。被惊醒时,汗水把枕席都浸透了。
前年寒假,国矮子他哥哥结婚,我曾去喝了一杯喜酒。酒席中,我们约定,第二年冬天一定爬山去石龙庵求平安签。谁料,他还没来得及求到那张平安签就匆匆离去了,而我也没有再去求取,为了在心灵深处,保持一份对老友的尊重。
他的名字叫龚国平,走的时候才二十二岁,刚刚新婚。
踩高脚。去年冬天,小堂弟不知从哪冒出一个踩高脚的想法,并死缠着要我给他做一双。我怕弄脏衣服,就没有答应。
我对他说,让你伯父去做,他是木匠,做出来的比我的好。我来了一个祸水东引,自己是脱了身,可父亲却被这个可爱的小侄儿缠住了,没有办法,只好给他做了一双。
高脚,通俗一点的叫法应该是高跷。在一某些戏里面,常常可以看到演员踩着高跷进行表演。那种高跷,是绑在腿上踩的,和我们那里的略有不同。
我们那里的高脚,是两手提着踩的。用凿子在一根木棒的某个合适的位置穿一个孔,然后安上踩板,再在踩板下方安装一根棍子做支架,一只高脚就做好了。听奶奶说,以前贫困的时代,一到冬天,一些没有鞋穿的孩子,就只能光着脚踩着高脚去上学。
到了我们这代人,高脚就成了纯粹的玩具。
高脚做好了,堂弟兴高采烈地去一边练习。我搬了一把椅子,翘起二郎腿坐在旁边当教练,指手画脚,吆五喝六,竟也怡然自得。不多久,小堂弟就学会踩高脚了。
可是,这样的热情并没有维持几天,一双还散发着木头的香味的新高脚,就被他丢到一边去了。小堂弟的心思,早已扑在了做木头小车上面。倒是我,时不时把它拿出来,踩着它在狭窄的田埂上走来走去。
在村小上学的时候,有一阵子特别流行踩高脚,班上十来个男生,每人都有一双。我们的高脚,都是自己动手做的。砍树,去皮,打孔,安装,一道工序一道工序,做得十分认真。
一到下课,小操场上满是踩着高脚相互碰架的人。谁要是被碰下去了,谁就是软蛋;谁要是能坚持到最后,那就是我们的“高脚王”。那些时候,我们上课都上的不踏实,心思全放在怎么当王上面,**还分得出神来听讲。
老师讲了些什么,我们谁也不知道。男生在楼下比赛的时候,女生就站在二楼的走廊上倚着栏杆看把戏,给我们鼓掌喝彩。有了女同学的掌声,我们拼起来也更有劲了。
有几个胆子大一点的女生,也按捺不住心中强烈的好奇,就拜了我们为师,也会学了踩高脚。放学时,我们也是踩着高脚回家,上坡,下坡,过河,一路鬼叫,看谁的技术好,踩得久。后来,我们去乡里读书了,踩高脚之风随之烟消云散,留在家里的高脚,也被劈碎了当柴烧掉了。
一转眼的工夫,十二三年就过去了,当年踩着高脚斗狠的小男孩,如今一个个都是二十几岁的大男人了,他们有的已经成了家,生了子,有的在他乡异地打工,各干各的一番事业。当下,村里已经没了踩着高脚晃悠的影子了,即使偶然出现,那真是纯属偶然。我们当时的高脚情结,他们是不会再有了,他们有属于他们这个时代的游戏和玩具。
那个属于我们的儿童时代,早已随着时光的流逝戛然而止,那双高脚,也成了永恒的句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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