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书为伴,收获一份宁静;与书为伴,收获一份从容;与书为伴,收获一份情操。与书为伴,收获的不仅是“颜如玉”、“**屋”,更是“腹有诗书气自华”的高雅气质。
静寂的夜,几颗明星如同耀眼的钻石点缀在无边[的黑暗中。我独自仰卧在小床上,久久不能入眠:圣地亚歌能不能战胜鲨鱼?
那身长十八尺,体重一千五百磅的大马林鱼会被圣地亚歌安然无恙地带回家吗?圣地亚歌会洗去连续八十四天没捕到鱼的耻辱吗?我越想越好奇,越想越期待,竟在枕头下偷偷地摸出一个袖珍手电,然后不心翼翼地伸长手臂把《老人与海》拿到被窝里,开始了我的“窃读生涯”。
我翻了一个身,却不小心把丢在床上的衣服踢到了床下去了,伴随着衣服与地板的“亲密接触”所发生的声响,我手中的书与手电不见了踪影。我闭上眼睛,均匀的呼气、吸气,肚皮一上一下,那模样就像深入梦乡的睡美人。就算孙悟空来了,也应该找不出我之前窃读的证据吧。
妈妈打开房门,轻手轻脚的走来,把衣服捡起来放好,然后看着我自然的睡姿,又蹑手蹑脚地走了出去。
滴答、滴答”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我悄悄地睁开眼睛,“呼”,终于走了。我又屏气凝神的拿出窃读工具,继续干着这“见不得人的。
勾当”。我既紧张害怕,又快乐兴奋,怕的是妈妈的突袭,乐的是书的滋润。我还时不时的瞟一眼房门,观察着“敌情”。
你在干什么?”就在我放松戒备,沉浸在书的海洋的时候,一个“女高音”猛地叫了起来。oh my god!
被发现了!死定了!我无可奈何的看着妈妈没收走的那本《老人与海》,只能叹惜戒备太松,希望下次加油。
望着妈妈离去的背影,我又掏出了一本《朝花夕拾》,开始了“窃读计划2。0”版……
与书为伴,收获一份精彩的花季。
先请大家猜个谜语:小方盒,薄又薄,里面知识可真多。通晓天文和地理,孔子家中它最多。
对,它就是书。生活中,我们能找到许多快乐,唱歌、跳舞、绘画、弹琴……可是有一种最大的快乐,要用思想去碰撞,用心灵去感悟,那就是——读书。
子曰: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读书的兴趣应从小培养。
小时候,妈妈几乎每个周末都带我去书店、图书馆。好奇的我乱翻乱看,坐立不安。慈爱的妈妈给我讲起了名人爱书的故事—
俄罗斯科学之父罗蒙诺索夫是渔民的儿子,他小时候,最希望得到一本书。有一天,他和父亲在海上航行,突然刮起一阵狂风,大海掀起了巨浪。船上的帆蓬被吹落了,情况十分危急。
罗蒙诺索夫不顾一切,爬上摇晃的桅杆,把吹落的帆蓬扎结实了,船才恢复了平稳。狂风过后,父亲拉着儿子的手,笑眯眯地说:“孩子,我要奖赏你的勇敢,给你买件鹿皮上衣,怎么样?
”罗蒙诺索夫听了直摇头。“那,你要什么呢?”“爸爸,我要一本书,其他什么也不要。
”“什么?难道一件鹿皮上衣还比不上一本书吗?”父亲感到非常惊讶。
“爸爸,我想要一本好书,一本什么知识都有的书。比如,天上的星星为什么会掉下来?为什么黑夜过去就是黎明?
……父亲和水手听了都对他暗暗称赞。
名人爱书的故事深深影响了我。是啊,书如一缕阳光,照耀我们的心房;书似一盏明灯,指引我们前进的方向;书似一抹烟花,点亮我们生活的星空。在妈妈的引导下,我爱上了读书。
每个周末的读书日成了我最快乐的时光。
与书结缘,让我增长了知识,更让我品尝到成功的快乐。记得三年级时,班里举行三国故事会。同组的小伙伴搜集了不少三国中的。
人物画像,可他们不知道其中的故事。我就给他们绘声绘色地讲起来。什么“桃园三结义”,“周瑜打黄盖”,三顾茅庐,望梅止渴,六出祁山,七擒孟获……小伙伴们听得津津有味,可羡慕我啦!
连老师也连声夸我棒。其实,这都得益于我读了好几遍少儿版三国。是读书让我成了小伙伴心目中的故事大王!
最是书香能致远,腹有诗书气自华!回顾成长的脚印,第一次写下稚嫩的小诗,第一次朗诵比赛获奖,第一次习作变成铅字发表……哪一步能离得开书的携伴?
从2岁左右,我便开始牙牙学语,那时妈妈就给我买书读,也时常给我讲故事听,那时起我也便爱上了读书和听故事,于是,每晚缠着妈妈讲,那时候最爱听《小红帽》了。那凶恶的大灰狼要吃掉外婆时,我都会抖上三斗。不知不觉我上一年级了,能读一些带拼音的故事书了,虽然比起现在已经太肤浅了,但想想那时我还真勤奋。
今天的我已经十岁,能看一些名著、**或报刊,还经常把文章发到博客上。
常言道:书中自有**屋,书中自有颜如玉。
在我的课余生活中,最重要的就是读书了。有《同年在人间》、《羊脂球》、《红楼梦》、《八十天环游世界》、《安妮日记》等等,在《鲁滨逊漂流记》中,主人公鲁滨逊喜欢冒险,他旅行到过伦敦,经过非洲,换到过巴西,途中曾被海盗劫持做过奴隶,但最后终于化险为夷。
书中写到在一次去往非洲的航行中,遇到海上风暴,船都被淹没了,仅鲁滨逊一人幸存,最后流浪到了一座孤岛生活了28年。在孤岛上,鲁滨逊勇敢、敢于冒险,在孤岛上用双手建立起了栖息地,自力更生,甚至把一些野生动物圈养起来,自己也种了很多农作物。
鲁滨逊在孤岛建立起自己的一片乐土,认识了野人星期五,叫他说话写字。与星期天过着美满幸福的生活,鲁滨逊在困难面前没有认输,通过自己的努力,获得了成功。
看完了这本书我深受感动,一个人身处险境,竟能这样对生活充满信心,勇敢的面对生活,创造生活实在是难能可贵的。使我认识到人不论身处在何时何地,不管有多大的困难,都不能被困难吓倒,要勇敢面对困难,克服困难,始终保持积极向上,从容乐观的心去面对挑战。只有这样,才能像鲁滨逊那样永远是一个胜利者。
篇四:以书相伴,快乐成长。
我爱读书,以书相伴畅游在书的海洋里,享受无穷无尽的乐趣。在我的心中,那奇妙的文字如同一串串跳动的音符,永远和我相伴,会留下美好的回忆。
与书为伴。我爱生活,我爱在树林里聆听鸟叫蝉鸣,山泉叮咚;也爱在月下与李白畅谈言欢;我爱用指尖弹奏高山流水,更爱品一杯清茶,捧一纸书卷。读书就是我的最爱。
脑海里,书像是一位至亲的闺密,陪我生活,引我前路。她又像是我的良师益友,为我解惑,教我知识;书更像我最亲密的战友。给我勇气,伴我战斗。
我爱读书,也爱看书。我会被曲折起伏的故事情节深深地吸引,然后把自己想象成书中的一个人物,用自己喜欢的方式获取书中的营养。开心的时候,看一则幽默搞怪的笑话便会开怀大笑,书中的一切都会让我感到美好和快乐,使我幸福无限!
失落的时候,读一篇励志成长故事,我便会抛开阴霾,书中的人物就会使我受到启迪和鼓舞,让我精神振奋!抑郁烦闷的时候,看一会书,心情如太阳般灿烂,心绪不宁的时候,读一会书,心情如湖水一般平静。
俗话说:“书中自有**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书是我最好的伙伴。我可以在书中获得知识。
比如在《福尔摩斯探案集》中我学会了福尔摩斯那种细心的态度及敏锐的观察能力。在《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中我懂得了健康的心理是人类成功的最基本条件,有健康身体而没有健康心理的人,是不可能成就一番事业的。具有健康心理的人,纵然是身体残疾也不会抱怨命运的安排,不接受和渴求他人的怜悯,他们会凭着自我坚强的毅力到达理想的彼岸。
读书,如同品一杯香茗,让人心旷神怡;读书,如同尝一块蛋糕,让人津津有味;读书让人豁然开朗。书中的世界是一个五彩缤纷的世界。一首轻快的乐曲为心情插上翅膀,像蝴蝶一样飞上天空;一幅绚烂的图画为眼睛洗去尘埃,像钻石一样折射出人生的七彩阳光;一本引人入胜的书使头脑踏上想象的旅程,像乘坐时空穿梭机在过去与未来之间畅游。
我爱生活,我更爱看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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