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支教安排通知

发布 2021-08-19 05:20:28 阅读 5105

关于做好2014-2023年教师支教交流工作的通知。

为继续做好城镇中小学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切实加强农村和城市薄弱学校师资队伍建设,扎实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加快中小学教师城乡交流的意见》(攀教人〔2008〕36号)精神,现就做好仁和区2014-2023年中小学教师支教交流工作通知如下:

一、支教(交流)范围和人员。

1、派出学校:农村或城镇学校。

2、受援学校:农村或城镇薄弱学校。

3、支教(交流)人员:(1)自愿到农村或城镇薄弱学校支教的教师;(2)自愿到城镇学校交流学习的教师(3)任现职以来,无农村或城镇薄弱学校工作1年以上经历拟晋升高一级职称、参评特级教师、市级优秀教师、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等称号的教师。(4)新招聘教师。

二、支教的方式、期限和任务。

支教方式为城区学校教师到农村学校支教和农村学校到城区学校交流学习,支教、交流工作期限一年,从2023年9月至2023年7月。

支教(交流)教师主要任务是带班上课,参加或指导学科教学研究,开展公开课、示范课或研讨课等学科活动,工作量标准不低于受援学校同类人员的工作量。

支教(交流)教师每学期到受援学校授课不少于250节以上,随堂听课评课不少于20节,参与受援学校的集体备课或教学交流活动(含讲座)不少于2次。

三、支教(交流)教师的管理与考核。

1、支教(交流)教师由派出学校和受援学校双重管理,在支教期间,其工资发放渠道和福利标准不变,享受派出学校同级别教师的同等福利待遇。受援学校要对支教(交流)教师的出勤、工作等情况作详细记录,以全面反映支教交流教师的工作表现。支教(交流)期间,无故缺勤一周,病、事假或其他原因不在岗累计超过一个月的教师视为没有完成支教或交流任务,要再次安排支教或交流。

2、支教(交流)的学校及学段学科要相对固定,支教(交流)教师要认真做好相关支教记录,包括上课、听课、评课、教科研活动等。派出学校要做好本校支教(交流)教师的管理与服务工作,为支教(交流)教师创造工作条件,提供时间保障。受授学校要如实记录支教(交流)教师的工作情况,做好考核工作。

支教(交流)教师完成规定的支教任务方可认定为支教交流合格。

支教活动安排

1 活动安排。6月18日到达支教地点,办理交接手续。6月19日早上午7点30分开学仪式。仪式第一项校长讲话。第二项介绍支教的各位老师。第三项领队讲话。下午3点联欢会。6月20日至6月24日正式上课具体上课时间看课程表安排。6月25日家访。6月26日休息一天。6月27日至7月1日正式上课具体时间看课程...

支教分组安排

一 语文组。1 2年级 郑永锴 邓建华 3 4年级 张鹏 黎英梅 5 6年级 李永坤 李玲琪 初中 张鹏 赖进铭。二 数学组。1 2年级 黎英梅 刘细珍 3 4年级 龚聪苑 吴晓琳 5 6年级 林水令 李玲琪 初中 徐少群 郑永锴。三 英语组。1 2年级 林水令 陈萍 3 4 年级 庞冯连 李翠芳 ...

支教队安排日程

7.2早上集合出发,到达目的地后对教室和周围环境进行了解,安排支教队员住宿。安排各年级班主任及任课老师的课程安排。7.3第二天开始招募学生,对所招募的学生信息进行统计。确保以后学生到课情况,对未来上课的学生班主任及时打 联系家里问明原因。7.4举行阳光晨读活动,由各班主任带队老师配合进行阳光晨读。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