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本公司报送委托担保申请,经本公司评审,同意为该公司提供如下保证担保。
本公司对该笔担保承担的风险责任。
___年___月___日。
反担保(保证)合同。
保证人[1法定代表人职务。
住所(地址。
**传真邮编。
保证人[2法定代表人职务。
住所(地址。
**传真邮编。
保证人[3法定代表人职务。
住所(地址。
**传真邮编。
债权人:法定代表人职务:
住所:**传真邮编:
因以下简称被保证人)与以下简称受益人)签定编号为的以下简称主合同),与债权人签定编号为委托保证合同》,约定由债权人为其提供保证期限为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保证金额为大写),币种为___的保证担保。为了确保主合同项下被保证人义务得到切实履行,保证人愿意向债权人提供保证反担保。为明确当事人权利、义务,依据我国《合同法》、《担保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当事人经平等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保证人陈述与声明。
1.1依据中国法律具***人主体资格,可以对外提供保证担保。
1.2有足够的能力承担反担保保证责任,并不因任何指令、财力状况的改变、与任何单位签订的任何协议而减轻或免除所承担的保证责任。
1.3完全了解主合同项下被保证人的权利、义务,为其提供保证反担保完全出于自愿,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实。
1.4如被保证人未按主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债权人可直接向保证人追索,保证人无任何异议。
第二条保证方式。
2.1本合同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如主债务履行期届满,被保证人没有履行或者没有全部履行其债务,债权人有权直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第三条保证范围。
3.1保证人保证反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全部主债权、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以及被保证人应当向债权人交纳的评审费、担保费、罚息、债权人实现上述债权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公证费、仲裁费、律师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等)
3.2当被保证人不履行主债务时,无论被保证人或第三人是否向债权人提供其他反担保,债权人均有权首先要求保证人对上述全部债权承担保证责任。
3.3保证人放弃不承担主合同债权物的反担保范围以内的担保责任的权利。债权人放弃物的反担保,或首先要求保证人承担全部主债权的保证反担保责任时,保证人必须承担第一顺序的反担保清偿责任。
3.4保证人确认,受益人与被保证人协议变更主合同条款的,视为已征得保证人事先同意,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不因此而减免,但以下两种情况除外:
3.4.1延长主债务履行期;
3.4.2增加主债权金额。
第四条保证期间。
4.1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至主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主合同展期的,以展期后所确定的合同最终履行期限之日为届满之日。
第五条保证人权利和义务。
5.1根据债权人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
5.2对债权人发出的催收函或其他催收文件,保证人有义务签收并在签收后3日内寄出回执。
5.3法人保证人在保证期间内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应提前30日通知债权人,并妥善落实本合同项下全部保证责任:
5.3.1经营机制发生变化,如实行承包、租赁、联营、合并、兼并、分立、股份制改造、与外商合资合作等;
5.3.2经营范围和注册资金发生变更、股权变动;
5.3.3财务状况恶化或涉及重大经济纠纷;
5.3.4出现停产、歇业、注销登记、被吊销营业执照、破产、被撤销以及经营亏损等情况。
5.3.5住所、**、法定代表人发生变更。
5.4自然人保证人在保证期间内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应提前30日通知债权人,并妥善落实本合同项下全部保证责任:
5.4.1财务状况恶化或涉及重大经济纠纷;
5.4.2住所、**发生变更。
5.5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债权人同意,保证人不得再向第三方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5.6被保证人偿清其在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后,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第六条债权人权利和义务。
6.1有权要求保证人提供能够证明其合法身份的有关文件。
6.2有权要求保证人随时提供能够反映其资信情况的财务报告及其他资料。
6.3有权对保证人的经营状况进行检查、监督,保证人应积极配合。
6.4主合同履行期期间,受益人债权全部或部分未受清偿,要求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的,债权人有权要求保证人按照本合同承担反担保保证责任。保证人应在接到上述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条件一次性履行反担保保证责任。
6.5对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人有权书面通知保证人提前承担反担保保证责任,保证人应在接到上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履行保证责任:
6.5.1受益人按担保合同或法律规定在主债务到期前要求债权人提前承担保证责任而代偿。
6.5.2本合同履行期间保证人发生5 3条中约定的各种事项且足以影响其履行反担保义务的能力或保证人有明显缺乏履行反担保义务诚意的行为。
6.5.3保证人违反5 5条的约定且足以影响其承担本合同项下保证责任的。
6.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人有权要求受益人提前解除主合同:
6.6.1在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被保证人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债务;
6.6.2被保证人的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6.6.3被保证人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6.6.4被保证人丧失商业信誉;
6.6.5被保证人未履行主合同、委托保证合同约定的义务且足以影响其履行债务的能力;
6.6.6被保证人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第七条违约责任。
7.1保证人在本合同第一条中作虚假陈述与声明,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7.2本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应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约定义务,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7.3因保证人过错造成本合同无效的,保证人应在保证范围内赔偿债权人全部损失。
7.4如保证人未按5 2条的约定将回执寄出或拒收、拒签催收函或催收文件的,债权人有权以邮局的**信回执、特快专递回执及有关公证文书等证明其向保证人主张过权利。
7.5如保证人未按5 3 5条或5.4.2条的规定通知债权人的,债权人按原址发送的函件视为送达。
第八条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
8.1本合同经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自然人保证人签字生效)。
8.2主合同、《委托保证合同》无效,本合同仍有效,保证人对于被保证人因返还财产或赔偿损失而形成的债务也承担保证责任。
8.3本合同项下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不因任何一方上级单位的任何指令或其自身地位、财产状况改变或任何一方与第三方签订任何协议、合同而免除。
8.4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如确需变更或解除,应经当事人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书面协议达成之前,本合同继续有效。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9.1当事人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首先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9.2当事人如协商不成而引发诉讼的,由债权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担保意向书
项目编号 银行股份 支行 经本公司初步研究,拟同意为公司在贵行的提供以保证 1 贷款金额为人民币万元00元 贷款期限为个月 贷款用途。2 因本担保项目涉及抵 质 押登记,请贵行协助准备抵 质 押登记资料,并签订借款保证合同。本意向书的有效期至截止。本意向书仅为一种担保意向,并不构成本公司就上述贷款向...
加盟意向书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法人地址 联系 传真 邮编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自然人 法定 居住地址 联系 传真 邮编 经咨询 考察粉霸花公司和直营店,乙方自愿申 盟由甲方创设的粉霸花特许经营体系,开设粉霸花加盟店,经营粉霸花早快餐业务。为确定乙方在省 市 自治区 市 县 区 自治县 旗 的特许经营资格,并使乙方...
并购意向书
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丁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鉴于丙方和丁方同意将本意向书规定的股权转让给甲方和乙方 甲方和乙方同意受让本意向书规定的股权,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意向如下 一交易标的。丙方将其持有 以下简称目标公司 80 的股权转让给甲方 甲方根据第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