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预防接种门诊工作制度。
1、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服从卫生行政部门的领导、管理和考核;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业务技术指导、培训和检查;按照有关要求及时向上级报告免疫接种等工作报表。
2、掌握服务区域学校、托幼机构、居委会(村组)及其它内行政组织机构等基本情况并建立相关档案;掌握辖区内总户数、总人口数、0—7岁各年龄组儿童数、0—7岁各年龄组流动儿童数等并记录在册;所有免疫接种资料实现档案化管理。
3、对每一名免疫接种对象建立接种证,积极推行免疫接种信息化管理措施。
4、接种门诊建设必须达到“合格”以上标准。接种工作人员必须持有免疫接种资格证。
5、坚持日、旬、月/双月接种制度,为各种疫苗的接种对象实施接种服务;坚持免疫状况调查制度,定期安排专人上门通知接种对象,并开展接种后跟踪管理,落实国家卫生部规定的接种率指标;开展免疫科普知识宣传和健康知识传播。
6、对疑似预防接种反应或接种事故进行监测并按规定程序与要求及时处理和上报。
7、组织实施服务区域内儿童的强化免疫、应急接种、查漏补种等特殊免疫活动。
8、配合教育部门做好服务区域内小学、托幼机构的入学、入托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查验工作,做好补证、补种工作。
9、完成上级安排的临时性、突击性工作。
二、预防接种人员工作职责。
1、收集掌握本地与免疫规划有关的基本资料;
2、及时准确地掌握本地常住、暂住和流动人口中的接种对象;
3、及时对适龄儿童建立免疫接种证,建立、完善儿童预防接种信息档案;
4、按时组织实施免疫接种,做好疫苗的计划、运输和贮存,及时上报接种完成情况;
5、正确使用、保养冷链设备和接种器材;
6、按照报告免疫规划各种监测报表和工作情况;
7、组织开展免疫规划知识传播;
8、完成上级下达的其他免疫规划工作任务。
三、预防接种体检与登记告知制度。
一、核对受种者接种证、姓名、出生年月日,以及既往接种记录,确认是否为本次某种疫苗的接种对象。若发现预约接种的日期有误,应及时更改,并做好解释工作。
二、询问受种者近期健康状况,以及既往疾病史、过敏反应史、接种反应史等。经询问健康无疾患,再检查体温和其他有关体征,确定可否接种。凡患有接种禁忌症的不得注射或暂缓注射相应疫苗,应对受种者或监护人提供医学建设,并在证上做好记录。
三、实施接种前,应当告知受种者或监护人所接种疫苗的品种、作用、禁忌、不良反应以及注意事项和接种费用与异常反应补偿方式等。
四、做好接种证接种日期等项目的工整书写登记或打印,接种证上还应记录所使用疫苗的批号、接种者的签名。疫苗一苗一批号上应记录所使用疫苗的生产厂家、批号和有效期等,并保存好接种记录。
五、接种后受种者应留在现场观察30分钟,便于一旦出现速发型过敏反应时能及时处理。离开接种门诊前应预约好下次接种疫苗日期。
四、冷链管理制度。
1、所有的设备由专人负责管理。
2、冷链设备有专房(或专室)存放。房间应宽敞、明亮、通风良好,多台冰箱安装一个房间时应安装排气扇。
3、冷链设备专物专用。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冷链设备内存放食品或制作冷饮。
4、各种生物制品按规定贮存温度,分别存放。
5、贮存疫苗或制作冰排,应按设备额定容积大小进行操作,禁止超负荷运行,以免损坏设备。
6、冷链设备如有故障,应报告上级,并由专业维护人员进行维修。
7、建立辖区内冷链设备档案:
冷链设备分发登记表;②每台设备建立档案卡。
8、保持冷链设备清洁、卫生;定期对冷藏箱、包擦拭。
五、预防接种健康教育制度。
1、接种人员必须参加上级组织的预防接种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技能培训,努力提高健康教育质量与健康促进技能。
2、利用每个预防接种宣传日和其它相关卫生日,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传播预防接种基本卫生知识,增强自觉参与预防接种活动。
3、对儿童实施接种时应查验接种证;在诊治疾病时应详细了解儿童免疫史,并向儿童家长或监护人提供预防接种信息。
4、要制作预防接种相关的宣传资料或音像资料,向群众宣传国家免疫预防法律法规等,并做好留存备查。
5、要定期开展宣传效果评价,为上级制订预防接种政策提供参考依据。
六、免疫接种监测信息系统管理制度。
1、计算机及相关设备是为接种门诊使用《全国儿童免疫接种监测信息管理系统》而统一配置的专用设备,必须安装在接种门诊(点)工作区域,禁止挪用和安装在其他工作场所。计算机禁止安装与免疫预防工作无关的程序。
2、本接种门诊计算机系统管理员为???负责计算机保养和系统维护、数据传输、联系故障处理等工作。
3、《全国儿童免疫接种监测信息管理系统》的系统设定、日常接种管理、接种监测管理、报表管理、异常反应管理、报表统计、基本资料和系统维护等八大功能模块,全市统一设定,不得擅自更改。
4、网络连接属性设置后,禁止擅自更改。
5、接种门诊每天下午5时进行数据备份工作,并将数据上传。
6、接种门诊必须由培训合格的监测软件操作人员进行计算机操作,禁止未经培训的其他人员操作。
7、及时更新杀毒软件,定期对计算机杀毒。
8、系统发生故障,及时与系统维护人员联系,不得擅自处理。
七、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管理制度。
1、预防接种人员要主动监测疑似预防接种副反应,发现疑似预防接种副反应时,除应进行必要的处理外,还应进行登记并立即向市疾控中心报告,并填写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aefi)报告卡;
2、需要报告的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报告范围按照发生时限分为以下情形:
—24小时内:如过敏性休克、不伴休克的过敏反应(荨麻疹、斑丘疹、喉头水肿等)、中毒性休克综合征、晕厥、癔症等。
—5天内:如发热 (腋温≥38.6℃)、血管性水肿、全身化脓**染(毒血症、败血症、脓毒血症)、接种部位发生的红肿(直径》2.
5cm)、硬结(直径》2.5cm)、局部化脓**染(局部脓肿、淋巴管炎和淋巴结炎、蜂窝组织炎)等。
—15天内:如麻疹样或猩红热样皮疹、过敏性紫癜、局部过敏坏死反应(arthus反应)、热性惊厥、癫痫、多发性神经炎、脑病、脑炎和脑膜炎等。
—6周内:如血小板减少性紫癜、格林巴利综合征、疫苗相关麻痹型脊髓灰质炎等。
—3个月内:如臂丛神经炎、接种部位发生的无菌性脓肿等。
—接种卡介苗后1—12个月:如淋巴结炎或淋巴管炎、骨髓炎、全身播散性卡介苗感染等。
—其他:怀疑与预防接种有关的其他严重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
3、责任报告人发现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后,48小时内填写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个案报告卡向受种者所在地的疾控中心报告;发现怀疑与预防接种有关的死亡、严重残疾、群体性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对社会有重大影响的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时,在2小时内填写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个案报告卡或群体性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登记表。
4、接种人员妥善保存与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有关的物证和接种资料,积极配合上级的调查,提供有关情况。
八、预防接种门诊消毒制度。
一、预防接种门诊工作人员必须规范穿戴工作衣帽,勤剪指甲。工作前须用肥皂、流动水洗手,戴好口罩后方可进行接种工作,接种间隙也要勤洗手。
二、保持登记体检室、侯种室、接种室等环境整洁卫生,光线明亮,空气流通。每天下班前须用消毒液对接种台面消毒清洁,接种室和候诊室室内空气消毒用紫外线灯照射30分钟以上(新装紫外线灯管照射强度应≥90uw/cm2,使用中的紫外线灯管照射强度应≥70uw/cm2,<70uw/cm2的灯管应及时更换),紫外线灯按每m3空间≥1.5瓦安装,紫外线灯管表面应保持洁净,每2~3周用酒精擦拭1次。
三、**消毒液必须密封保存,在有效期内使用,使用中的消毒液须每周更换2次,盛装的容器每周消毒2次。接种部位要避开疤痕、炎症、硬结和**病变处,**消毒时可用无菌棉签浸润2.0%碘酊,涂擦注射部位1遍,作用1分钟,再用75%酒精擦拭2遍,擦净余碘干燥后方可注射;使用0.
5%碘伏则直接涂擦**2遍干燥后即可注射。消毒操作以注射部位为中心,由内向外缓慢旋转、逐步涂擦,消毒面积不小于5cm×5cm。局部消毒后注意不得触碰污染。
接种活疫苗时不能用碘酊消毒,局部用75%乙醇消毒时,待干后再接种。
四、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疫苗接种务必一人一针一管。使用后的一次性注射器必须就地消毒(用1000mg/l含氯消毒剂或2.0%过氧乙酸消毒剂浸泡60分钟)毁形,放入专用收集袋,严禁**或随意丢弃。
因无**指定单位无法集中处理的,应及时焚烧处理。一次性注射器使用后用毁型机毁型或将针管、针头分开放入有消毒液的防刺破安全盒或**桶。
五、保持工作台面及其他物体表面的洁净,每个工作日前用300~500mg/l含氯消毒剂或其他消毒剂擦拭消毒。
六、地面采取湿式清扫,用300~500mg/l含氯消毒剂或其他消毒液湿拖地面。
预防接种门诊消毒制度
一 预防接种门诊工作人员必须规范穿戴工作衣帽,勤剪指甲。工作前须用肥皂 流动水洗手,戴好口罩后方可进行接种工作,接种间隙也要勤洗手。二 保持登记体检室 侯种室 接种室等环境整洁卫生,光线明亮,空气流通。每天下班前须用消毒液对接种台面消毒清洁,接种室和候诊室室内空气消毒用紫外线灯照射30分钟以上 新装...
预防接种门诊消毒制度
一 预防接种门诊工作人员必须规范穿戴工作衣帽,勤剪指甲。工作前须用肥皂 流动水洗手,戴好口罩后方可进行接种工作,接种间隙也要勤洗手。二 保持登记体检室 侯种室 接种室等环境整洁卫生,光线明亮,空气流通。每天下班前须用消毒液对接种台面消毒清洁,接种室和候诊室室内空气消毒用紫外线灯照射30分钟以上 新装...
10预防接种门诊安全接种制度
预防接种门诊安全注射制度。1 要核对疫苗的品名 批号 失效期,无标签或标签不清楚及过期疫苗不能使用。检查疫苗包装及外观,如安瓿破裂或疫苗出现变色 污染 发霉 有摇不散的凝块或异物一律不得使用。怀疑百白破 白破 乙肝等疫苗曾冻结,可做振荡试验。2 预防接种要求全部使用一次性注射器或自毁型注射器。注射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