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发布 2019-07-06 16:25:40 阅读 4685

xp/ohs轧钢部522 企业标准体系**:221312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确保高空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与健康,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实业部所有进行高处作业的岗位。

第三条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

第四条虽然在两米以下,但在作业下部或附近有洞、坑、井、沟、液体贮池的,应视为高处作业。

第五条虽然在两米以下,但在作业下部或附近有机械震动、转动机械,设备和管道易泄漏或有可能排放有害气体、液体及其他易伤人的物体,应视为高处作业。

第六条凡是框架结构生产装置,虽有护栏,但工作人员进行非经常性作业时有可能发生意外的视为高处作业。

第七条在无平台、护栏的塔、炉、罐等设备,架空管道、厂房建筑上进行作业时,应视为高处作业。

第二章高处作业的级别。

第八条高处作业高度在2--5m时,称为一级高处作业。

第九条高处作业高度在5m以上至15m时,称为二级高处作业。

第十条高处作业高度在15m以上至30m时,称为**高处作业。

第十一条高处作业高度在30m以上时,称为特级高处作业。

第三章高处作业审批程序。

第十二条需进行高空作业的单位,应提前准备好登高防护用品,制定安全措施,按规定办理登高审批手续。

第十三条生产过程遇有一般临时故障,必须马上登高处理时,班长、作业长要亲自监护(或指定专人)。并且穿戴好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不必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

第十四条凡10m以下的高处作业,应到工段办理审批手续,工段主管领导应亲自到场负责监护。

第十五条凡10m以上的高处作业,单位应到实业部安全办办理审批手续,安全主管和工段主管领导应亲自到场负责监护。

第四章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及要求。

第十六条作业前认真做好安全确认制,即工作前对工作场所的安全状况进行彻底检查,如发现有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待安全隐患排除后,方可进岗作业。

第十七条进岗时,必须按要求穿戴整齐个人防护用品,安全带不得有缺陷,拴挂时应便于摘取,高挂低用,不得用绳子代替,酒后人员严禁登高作业。

第十八条作业人员必须是两人或者两人以上,并安排有监护人员,严禁在无人监护情况下进行登高作业。

第十九条患有登高禁忌症者,如有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精神病患者等带病的人员禁止安排进行登高作业。

第二十条登高进行焊接作业,在高空的垂直下方10米内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物和有刺穿性质的物品,如易燃易爆物品必须存放的应采取隔离遮盖的有效防护措施。不准将电焊线围在身上或搭在肩上,应拴在可靠的建筑物上。在高空焊接接近电源线工作时,必须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后方可工作。

第二十一条凡高处作业于其他作业交叉进行时,必须同时遵守所有的有关安全作业的规定。交叉作业,必须戴安全帽,并设置安全网。严禁上下垂直作业,必要时设专用防护棚或其他隔离措施。

第二十二条高处作业所用的工具、零件、材料等必须装入工具袋,上下时手中不得拿物件;必须从指定的路线上下,不准在高处掷材料工具或其他物品。

第二十三条登高作业严禁接近电源线,特别是高压线路,应保持间距2.5m以上,避免发生触电事故。

第二十四条在吊笼内作业时,应事先对吊笼拉绳进行检查,吊笼所承受的负荷有一定的安全系数,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并要有专人监护。

第二十五条使用各种梯子时,首先检查梯子要坚固,放置要牢稳,立梯坡度一般以60度左右为宜,并应设防滑装置。梯顶无搭钩,梯脚不能稳固时必须有人扶梯。人字梯拉绳须牢固。

金属梯不应在电气设备附近使用。

第二十六条冬季及雨雪天登高作业时,要有防滑措施。如遇大雾、大雨、六级以上大风时不准进行露天登高作业。

第二十七条在自然光线不足或者在夜间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有充足的照明。

第二十八条非生产高处作业如:打扫卫生、贴刷标语,擦玻璃等需要登高也要按高处作业要求去做,系好安全带,并且要把安全带系在牢固的构筑物上。

第五章检查与考核。

第二十九条登高作业未按要求办理审批手续的,一次考核单位100-300元,同时挂扣责任班组长50%,单位主管段长40%,段长30%。

第三十条登高作业中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或未系安全带或使用有缺陷安全带的,一次考核责任人100元,责任班组长50元,在场工段领导50元。

第三十一条登高作业中安全监护、工段领导不到位或不起作用的,一次考核责任人100元。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安全办。

第三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日期起执行。

高空作业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规章制度 单位。部门。日期 年 月 日。总则。第一条 替确保职工在熟产工作西的安全与衰弱,依据国度和市政总婆司的无关规定并联合尔私司的师产理论情形,制订标私司用电管理制度,看各双位组织无关人员认假教习。用电工作必须贯彻 安全第一 和安全熟产预防为次的方针,安全师产,人人有责。各级行政第一义务人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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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则。第一条 替确保职工在熟产工作西的安全与衰弱,依据国度和市政总婆司的无关规定并联合尔私司的师产理论情形,制订标私司用电管理制度,看各双位组织无关人员认假教习。用电工作必须贯彻 安全第一 和安全熟产预防为次的方针,安全师产,人人有责。各级行政第一义务人是安全死产第一义务者,各级引导必须言传身教,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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