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发布 2020-06-11 00:29:28 阅读 5708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特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第二条事故应急救援组织。项目部依据法律、法规及本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要求,即本项目特点建立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长泰大酒店项目部成立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由项目经理:陶引香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安全员:周菊香同志担任,领导小组成员由施工员:

黄润崽;材料员:姜武林;技术员:谢卫华。

第三条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任务及分工。

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负责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避灾措施,如发生事故及时向公司上报,由公司负责按建设部规定的工程建设四级以下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第四条预防建筑施工多发性**事故的措施。

一) 预防高处坠落事故的措施。

1、凡在距地面2米以上,有可能坠落的框架工程的楼层临边、未安装栏杆的阳台临边、卸料平台临边无外架防护的屋面周边深基坑临边,电梯井口、楼梯口、预留洞口、通道口等危险作业处作业时,都必须遵守jgj80—91《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和建设部《建筑工程预防高处坠落事故若干规定》的要求,设置有效可靠的防护设施,防止高处坠落和物体打击。

2、现场使用的龙门架(井字架),必须符合jgj88—99《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配备齐全有效的限位保险装置。龙门架(井字架)和施工外用电梯的安装和拆除作业前,由其产权单位编制装腔作势拆施工方案,产权单位分管负责人审批签字,并负责安装和拆卸。在运行前,装拆单位与使用单位必须组织对楼层停靠装置、制动装置、断绳保险装置,上、下限位及缓冲装置、附墙锚固装置,上料口有联锁装置的安全门待安全装置进行检验,并经安全门指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合格,经确认合格签字后方可使用。

3、建设和拆除扣件等钢管脚手架和门型钢管脚手架必须按jgj30—2001和jgj128—2000规范编制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施工单位分管负责人审批签字。操作层脚手板必须满铺严密,脚手架外侧应设置18cm高踢脚板、防护栏杆和密目式安全网封闭作业,作业人员上下应高有专用通道,不得攀爬架体。脚手架必须由邓得相应资质和资格的专业架子工搭设的拆除。

钢管及扣件必须送安全部门指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在搭设和拆除前,必须向工作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搭设完成后项目负责人有关部门组织验收,经确认合格签字后方可使用。

4、使用自制的悬挑式脚手架或其他类型脚手架,必须进行设计计算,经企业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组织技术部门审查鉴定合格和批准后,方可投入使用。装拆应符合扣件式钢管脚手架的要求。

5、模板工程必须贯彻执行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对模板制作安装及检查的通知》(赣建安字[2000]7号)文件,对模板支撑系统。进行设计教育处,并编制有针对性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模板设计及施工方案应由专业技术人员编制,并经上一级技术部门负责人批准。

6、使用塔吊的必须符合《建筑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的规定,力矩限位器,超高、变幅及行走限位装置,应配备齐全并保持灵敏可靠,塔吊的吊钩要有保险装置。

塔吊安装和拆除队伍必须由按省建设厅《江西省塔式起重工业机等施工机械拆装资质实施办法》取得《塔式起重机装拆许可证》资质的单位完成。

二) 预防坍塌事故的措施。

为防止坍塌事故发生,施工现场必须贯彻执行***《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56]国议周字第40号)文件中第五章“土石方工程”,第七章“拆除工程的规定,执行建设部《关于防止拆除工程中发生**事故的通知》(建监安[94]第15号文)和jgj120—99《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除必须严格遵守上述规定外,还应当做到:

1、任何建筑物或构筑物的基础工程,在施工前都必须进行勘察,摸清地下情况,制定施工方案,按照土质的情况设置安全边坡或者固壁支撑。对于土质疏松或较深的沟坑,必须按照特定的设计进行支护。对于基坑、井坑的边坡和固壁支架应随时检查(特别是雨后和解冻时期),发现边坡有裂痕、疏松或支撑有折断、走动等危险征兆,应立即采取措施,消除隐藏患。

对于挖出的泥土,要按照规定放置,不得随意沿围墙或临时建筑堆放。

2、对于人工扩孔桩工程,必须根据地质情况及条件制定施工方案,制定包括防止坍塌、打击、坠落、触电、火灾、流砂、中毒等内容的安全技术措施,并须配备气体检测仪后,方能施工。

3、施或必须严格控制建筑材料、模板、施工机械、机具或其他物料在楼层或屋面的堆放数理和重理,以避免产生过大的集中荷载,造成楼板或屋面断裂坍塌。 确因施工需要必须放置时,必须进行结构荷载验算,采取有效支撑、加固措施,并经上级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方能置放。

4、拆除工程必须编制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经上级部门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动工;较简单的拆除工程,也要制定有效、可行的安全措施。

三) 防止触电事故的措施。

为了防止触目惊心电**事故的发生,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严格按《建筑施工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规范执行,并做到:

1、所有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工程,必须实行tn—s系统及两级保护,编制临时用电的施工组织设计,并按规定做好用电管理、外电线路防护和配电线路、照明、配电箱及开关箱等的配备工作。开关箱必须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

2、按照《建筑施工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做好各类电动机械和手持电动工具的按地或接零保护,保证其安全使用。

四) 防止中毒事故的措施。

为了防止在人工挖孔桩中,工人下井前不进行毒气检测或检测方法简陋,查不清毒气的种类或浓度,或者采取的措施达不到通风目的,盲目下井作业;污水管网的下水井沉积了二氧化碳或其它有毒气体,未经检查或检测不清就下井作业;在燃气管网施工中,防护用品失效或没有安全措施;在冬季施工期间,职工宿舍采取煤炉取暖,因无通风措施而造成中毒。此外,在发生中毒事故时,由于缺乏救护知识,在救人过程中又使**人数进一步增多,造成了群死群伤的重大事故。***2023年颁布了《关于加职防尘防毒工作的决定》(国发[1994]97号);建设部2023年颁发了《排水管道维护安全技术规程》(cjj6—85),2023年颁发了《城市燃气安全管理规定》(建设部第10号令),所有单位和个人都有必须严格遵守上述规定,并做到:

1、凡在下水道、燃气管线以及有可能发生有毒气体的场所施工,必须配备气体检测议。在作业前,要查清气体的种类的浓度,待浓度达到规定的标准以下后,方能施工。在操作过程中,还要随时进行检测和保持通风良好。

2、在施工现场要配备必须的救护用具,进行救护知识教育,制定救护措施,并有人实施作业监护。一旦发生中毒事故,要立即组织科学抢救,防止事故的继续蔓延,恶化和扩大。

3、对于有可能发生毒气作业的工程,必须编制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并向工人作书面安全交底。凡没有安全措施就进行作业的,应视为违章指挥。对于由此发生事故的,要本着“四不放过”的原则,追究其指挥者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五) 施工现场防火措施:

1、施工组织设计中必须按消防法规的规定将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要求同施工平面布置图,施工工艺一道综合设计。

2、施工现场应当建立消防安全检查制度,建立健全消防组织。

3、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区,如:易燃可燃材料堆放区,仓库区,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并符合防火间距要求。

4、施工现场道路应畅通无阻,夜间设照明,并加棉织品值班巡逻。

5、不准在高压架空线路下方搭建临时设施或堆放可燃物品。

6、工程开工前应将消防器材和设施配备好,如灭火器、室处消防水管、消防栓、砂箱、铁锹等。

7、焊割使用的乙炔器瓶和氧气瓶存放间距离不得小于2米,使用时两者间距不得少于5米。禁止使用液化石油气瓶代替乙炔瓶使用。

8、施工现场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严格执行焊割作业“十不烧”规定。

9、施工现场加强用电安全管理,防止电气火灾事故。

10、施工现场冬季取暖应制定防火、防中毒的措施。

第五条建筑施工多发性**事故的抢救控制险情措施:

1、施工现场发生**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互救,并报告工地负责人;工地负责人在组织抢救负伤人员时,应采取科学的方法保护施工救人员安全措施,不得盲目行事,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和蔓延。在采取抢救措施的同时要封闭现场,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在抢救伤员的过程中保护好事故现场,因抢救伤员需移动物品时,应做好标记。

2、发生有人员死亡或多人**的事故,现场负责人在组织抢救伤员的同时,向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报告事故简况。

3、发生中毒、坍塌、触电、火灾事故,施工现场的急救工作应当慎重,现场负责人首先要采取保护救援人员的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

第六条**事故调查报告和处理。

1、发生**事故应当按《安全生产法》***《个业职工**事故调查分析规则》gb6442—86和省人民**《江西省企业职工**事故调查处理办法》(赣府发[1999]44号)等法律法规进行调查、报告处理。

2、凡发生死亡事故和多人事故,项目部立即向上级部门作检讨汇报。汇报内容包括**事故经过,原因分析,采取的措施和对有关人员的处理意见以初步意见。

第七条工程项目开工前,项目负责人都应当组织现场所有人员学习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作为**安全教育的基本内容。

第八条本预案具体应用中的问题由项目部解释。

第九条本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安全生产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关系到社会稳定和经济的健康发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坚持 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 综合治理 的方针,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为维护人民群众利益,最大限度减少人员 和财产损失,充分保护作业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注民生,共建和谐社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为保障企业及职工 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防止突发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并在事故发生后能迅速有效的展开组织救援工作,本着 预防为先 自救为主 统一指挥 分工负责 的原则,结合集团的实际,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第二条本预案适用于公司及其分 子公司发生的影...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一 总则。为有效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强化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责任,最大限度的控制事故危害,减少人员 和财产损失,根据 关于重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 令第302号 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 令第34号 安全许可证条例 和 建设局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预案。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