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为保障企业及职工、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防止突发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并在事故发生后能迅速有效的展开组织救援工作,本着“预防为先、自救为主、统一指挥、分工负责”的原则,结合集团的实际,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第二条本预案适用于公司及其分、子公司发生的影响重大的生产安全事故。
第二章汇报程序。
第三条集团公司、各分、子公司、项目部应按照《建设集团****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第四条事故发生单位应在得知事故发生后半小时内向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报告。
第五条事故发生单位应在24小时内,填写“安全事故应急报告”(见附件一),逐级上报。事故紧急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发生事故的项目部、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2、事故的简要经过、遇险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3、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4、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5、需要有关部门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6、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第三章应急救援。
第六条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现场人员应立即展开自救。与此同时,现场人员应立即向事故单位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请求救援。要防止事故扩大,注意救援人员的安全,不隐匿事故事实。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接到事故救援申请后应立即通知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应在第一时间内亲自或者指定专人赶赴现场组织救援。
第七条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根据事故严重程度确定是否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第八条事故单位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在成立安全救援小组前担负着安全救援的职能。
第九条安全救援小组由项目负责人担任组长,具体组**员由项目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组建。安全救援小组应在得知事故发生后一小时内组建。
第一十条救援方案应切实可行,具体实施前报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批准,特殊情况下来不及请示的,应在事后及时汇报救援情况。
第一十一条重特大安全事故处理结束后,事故单位应及时总结事故和应急救援工作的经验和教训。
第一十二条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领导小组对在救援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人员给予奖励,对救援不力的相关责任人作出相应处理。
第一十三条抢险救灾原则。
1、统一指挥原则。抢险救灾工作必须在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具体指挥下开展。
2、自救互救原则。事故发生初期,事故单位应积极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
3、安全抢救原则。在事故抢救过程中,应采取措施,确保救护人员的安全,严防事故再次发生。
4、紧急救护原则。救援小组应本着“先重后轻,先活后死”的原则抢救遇险人员。
5、通讯畅通原则。各级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的移动**应保持24小时通畅。
第四章现场保护。
第一十四条事故发生后,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应做好现场的保护工作。因抢救伤员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对象时,必须做出标志进行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管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第五章附则。
第一十五条各项目部应根据本预案和《建设集团****安全管理办法》以及项目部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项目部应急预案,报集团生产安全管理部门备案。预案发生变化后应于三个工作日内将新预案报送备案。
第一十六条本项目部应急预案应严格一把手负责制,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要责任清晰,分工明确。
第一十七条各项目部可根据实际情况分别制定项目部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和单项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预案。制定各类专项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消防事故、交通事故、食物中毒事故、洪涝灾害等),救援预案内容应包括救援程序、现场救援措施、救援保障、联络方法以及及时报告制度等内容,要务实、具体,有可操作性。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安全生产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关系到社会稳定和经济的健康发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坚持 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 综合治理 的方针,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为维护人民群众利益,最大限度减少人员 和财产损失,充分保护作业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注民生,共建和谐社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一 总则。为有效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强化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责任,最大限度的控制事故危害,减少人员 和财产损失,根据 关于重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 令第302号 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 令第34号 安全许可证条例 和 建设局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预案。二...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奥城国际高层商住楼。建设单位 福建兰天房地产开发 监理单位 福建建专监理公司。施工单位 兰天建筑工程 二006年5月。附表二。审批页。安全生产是国家的需要,更是企业的需要,安全生产是企业的责任,更是经营的效益!事故的发生,往往原因非常复杂,不可能保证绝对不会发生事故。因此,为了在事故发生时,进行抢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