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教育系统纪检监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五中全会和中纪委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落实**八项规定和“两个责任”的要求,严格执行县教育系统“十条禁令”的规定,围绕教育中心工作,强化监督,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热难点问题,有效推进教育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为全县教育事业的稳定、改革、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一、全面推行党务、政(校)务公开。
局机关、各学校要严格落实党务、政(校)务公开制度,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减少公开的类别、内容和公开时间。纪检监察机关将及时对各学校、有关科室负责的党务、政(校)务公开情况进行督查,并将重点围绕中心工作、领导分工、发展党员、党费收缴、教育收费、职称评定、绩效考核、财务运行、基本建设、评先评优等热点内容进行深入督查,看是否切实方便群众知情、利于群众监督。
二、规范人事管理工作程序。
教职工招聘一律由人事部门制定方案,经分管领导审核同意,报局党委办公会研究决定,并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公开选拔和招考。强化事前资格审查、事中面试、事后信息发布的监督,实现全程监督无缝隙。拟提拨和交流的局机关中层干部和校级领导应事先征求纪检监察部门的意见。
对群众反映的有关问题由职能部门负责调查核实,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监督,问题属实的按有关规定及时予以处理。推荐、考察干部的档案和干部人事任免决定会议记录必须长期保存。各学校编制外用人必须在局人事部门统一指导下,根据实际需要公开录用,不得各行其是。
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局机关中层以上干部和学校主要领导应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向纪检监察部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县局以上(含县局级)的表彰奖励事项必须事先征求纪检监察机关意见。
三、严格职称评定工作要求。
职称评定工作事关教育系统全体人员的切身利益。人事部门必须首先熟知职称评定的相关知识和业务,对操作程序、相关政策、评定条件等要求进行系统学习,做到对政策、程序、规定全面了解和掌握。在资格审查、材料核查、工作业绩、评审评定、公开公示等重点环节,必须由纪检监察部门共同参与对其进行全面核查和监督。
对违反职称评定制度,违背公开原则,故意减少环节,弄虚作假,搞暗箱操作,用权力和利益操纵等,必须依法依规予以纠正并严肃处理。
四、严肃教育收费工作纪律。
各学校必须按政策和教育主管部门的要求规范收费。公办高中学校不得在“三限”政策之外,以借读、寄读、复读、旁听等名义招收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学生并收取费用。义务教育公办中小学不得跨区域接收学生并收取费用,不得自立名目收取水电费、校本教材费、印刷费、商业保险费、“翼校通”费和课后看护费等费用,不得违反规定跨年度收取学费以及跨月份收取校车费、餐费等费用。
教师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征订或购买教辅资料。各民办学校必须严格执行**、财政、教育部门已批准及备案的**标准,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民办学校为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提供方便而代收代管的费用,应遵循“学生自愿,据实收取,及时结算,定期公布”的原则,不得与学费、住宿费一并统一收取。
五、严格落实阳光招生政策。
教育局、各相关学校在教育**、校务公开栏,公布当年的招生政策、招生办法和招生程序,并做好政策的宣传和解读工作。各学校应设立招生工作监督信箱,通过**向社会公布监督举报**和电子邮箱,直接接受社会和家长的监督。民办学校招生严禁虚假宣传,严禁超计划招生,义务教育阶段严禁组织或变相组织选拨性考试。
学校在招生结束后,必须准确地向教育局相关科室汇报招生信息和相关数据。学期初,工作人员将深入到相关学校,将相关班级学生名册和录取名册进行核对,确保招录的新生符合招生规定。教育纪检部门将全程做好对招生行为的监管工作,坚决查处招生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
六、严查财务运行工作制度。
严格收支管理,加强对财务“收支两条线”制度和预算外资金管理监督工作。加强财务监督,严把审核关,加强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向领导提供资金执**况,保证资金有效使用。严禁私设“小金库”和“账外账”等违规行为。
局机关和学校每月要及时编制费用支出计划,并严格执行账务审批程序,任何人不得擅自支出任何款项,每季度公开收支情况,接受监督,使财务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透明化,严禁任何科室和学校以任何名义滥发奖金和加班费。
七、严明招标采购工作标准。
局机关和各学校所有大宗设备、大额办公用品采购和基建工程、公有房产出租等必须按照法律法规进行公开招标。招标活动从信息发布到合同签订必须由局纪检部门全程参与监管。对办公用品和其它日常消耗品的采购,按照相关规定要求,1万元以上的大额订单必须公开招标采购,1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物品采购,必须坚持“先申报,后采购”、“货比三家,比价采购”的原则,填写“县xxx(单位)物品采购申报单”,履行审批手续后,方可进行采购,相关审批手续一同作为报销凭证附件归档。
所有采购物品必须严格办理出入库登记手续,不得随意使用。严禁违反规定采购任何物品;严禁在申请采购过程中接受经销商或厂家给予的好处费;严禁未经审批擅自参加经销商或厂家组织的各种学习、考察和学术交流活动,或以此为名接受经销商或厂家给予的各种有价**和贵重物品。各科室和学校要认真做好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工作,增加、减少、变更或者注销大宗固定资产必须登记造册,保证帐实相符。
校长离任前后,要强化经济责任审计,建立离任交接清单。
八、明确公务接待相关要求。
教育局纪检监察工作总结
县教育局纪检监察。工作总结。一年来,教育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围绕 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这一目标,坚持标本兼治 综合治理 惩防并举 注重预防的方针,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着力构筑教育 制度 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全...
XX县教育局纪检监察工作总结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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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2023年上半年纪检监察工作总结
上半年,县教育局纪检监察工作在县纪委 县教育局的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教育发展中心工作,认真贯彻省 市 县有关纪检监察工作部署,按照县纪委提出 三抓三求 的要求,在抓教育 抓制度 抓规范 抓创新 抓监督 抓实效上下功夫,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扎实推进教育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为我县教育事业的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