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十条禁令

发布 2020-05-21 03:58:28 阅读 1497

铁电公司安全生产十条禁令。

1、严禁无票作业

1、严禁检修人员无票作业,运行人员无票操作;

2、严禁擅自扩大工作范围或变更安全措施;

3、严禁在。

一、二级动火区域未办理动火工作票进行动火作业;

4、事故抢修情况下,必须执行《安规》及公司《工作票和操作票管理标准》有关规定。

2、严禁高空不安全作业。

1、严禁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

2、正确使用安全带,严禁低挂高用,使用3m以上长绳应加缓冲器;

3、严禁高空作业不设置安全防护栏和防护网;

4、严禁作业过程中走动不使用防坠器和安全绳;

5、严禁高空作业抛扔工器具或物料等;

6、严禁高空作业下方未采取安全隔离,应设专人监护。

3、严禁使用不合格脚手架。

1、严禁使用未经检验合格或未履行验收手续的脚手架;

2、严禁在脚手架或脚手板上聚集人员或放置超过计算荷重的材料;

3、严禁在氢站、燃油泵房等易燃易爆场所使用能产生火花的材料搭设脚手架;

4、脚手架上临时放置的零星物件,必须做好防窜动、防坠落、防滑的措施。

4、严禁生产现场吸烟。

1、严禁在生产现场吸烟(规范设置的吸烟点除外);

2、严禁携带火种进入氢站、氨站、油区等防火防爆场所。

5、严禁起重吊装不安全作业。

1、严禁无关人员进入起重吊装区域;

2、严禁在起重臂或吊物下方逗留和通过;

3、严禁吊运重物时从人员头顶上方通过;

4、遇有大雾、照明不足、指挥人员看不清各工作地点或起重驾驶人员看不见指挥人员时,严禁进行起重作业;

5、严禁使用没有合格证的起重吊装设备;

6、严禁使用不合格的工器具。

1、严禁使用未粘贴有检验合格证或检验合格证过期的工器具;

2、使用工器具前必须进行外观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使用过程中发生异常时,禁止继续使用。

7、严禁打开孔洞盖板无硬隔离。

1、严禁打开生产现场的格栅、孔洞盖板未设置牢靠的硬隔离围栏;

2、严禁使用安全警示绳、警示带等软隔离;

3、拆开的通风管道、水管、蒸汽管等,存在人员坠落隐患的部位,必须使用铁板或牢固木板等进行有效防护。

8、严禁安全交底不清开工作业。

1、严禁外来人员未经项目所属部门安全技术交底进入生产现场作业;

2、严禁工作班成员未经工作负责人安全交底开工作业;

3、严禁运行操作人员未经监护人安全交底进行操作。

9、严禁着装不规范进入生产现场。

1、严禁不按《安规》要求着装和佩戴安全帽;

2、严禁不按《安规》要求佩戴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3、严禁外来人员穿高跟鞋、凉鞋、拖鞋和裙子、半袖衫进入生产现场。

10、严禁重大危险源区域不安全作业。

1、严禁在氨站、scr区内进食和饮水;

2、严禁夜间进行液氨接卸作业;

3、严禁在氨站、scr区内使用产生火花的工具,如必须使用钢制工具时,应涂上黄油或采取其它措施,手和衣服不应粘有油脂。

安全生产十条禁令

第一条 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工作规定,严格不具备岗位技术资格和未经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人员上岗作业。第二条 严格月度检修计划管理,严禁安排临时检查修业。第三条 严格执行到岗到位监督检查管理规定,严禁人员到岗到位进行检修和和倒闸操作。第四条 严格执行安全信息报送制度,严禁迟报 漏报。第五条 严格执行防止电...

安全生产九条禁令 十条禁令

安全生产九条禁令。一 严禁在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 隐患未排除 安全措施不到位的情况下组织生产。二 严禁使用不具备国家规定资质和安全生产保障能力的承包商和分包商。三 严禁超能力 超强度 超定员组织生产。四 严禁违章指挥 违章作业 违反劳动纪律。五 严禁违反程序擅自压缩工期 改变技术方案和工艺流程。六 严...

安全生产二十条禁令

1 禁止无限位器的塔吊门式吊运行。2 禁止施工机械及电器设备带病运转或超负荷作业。3 禁止非机械人员操作机械。4 禁止吊篮载人。5 禁止用无拦砖架吊砖。6 禁止非专业人员指挥吊装作业。7 禁止用翻斗车搭人。8 禁止不按规程搭设脚手架。9 禁止内外脚手架超负荷作业。10 禁止无人警戒时从高处向下掷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