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生产管理部的安全职责。
1、在编制生产计划的同时,必须编制劳动保护措施计划,检查生产进度时,同时检查安全生产情况。
2、负责生产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每月按时将上月份的生产事故统计报告汇总、上报。
3、在生产中发现有重大危险,及时采取措施,清除隐患。
4、安排生产计划时,必须考虑生产设备装置的能力,防止设备装置超负荷运行,考虑水、电、气的平衡。
5、设备**部主管应协助生产副总在生产安排上,要确保设备的大、中修计划的按期实施,组织好均衡生产。
七)生产车间的安全职责:
1、指导和督促工人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经常进行现场检查, 纠正违章作业现象,及时清除隐患。
2、对新员工进行班组级安全教育,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3、发生事故立即报告领导,保护现场并参加事故调查。
4、生产工人的安全职责:
5、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不违章操作。
6、坚守生产岗位,不串岗、不离岗。
7、保持作业现场及设备清洁,爱护和正确使用防护用具。
8、严格执行工艺要求,认真填写生产记录,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事故。
9、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活动,学习安全生产知识,主动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建议。
10、发生事故立即报告班组长或车间主任,保护现场,向事故调查人员如实介绍情况。
四、生产操作安全。
一)、生产部应坚持做好新员工的培训工作。经岗位操作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正式上岗。
二)、对于改变工种或离岗超过1个月的工人,必须重新进行安全教育才能返岗。使用新设备、新工艺必须进行新的安全教育。
三)、公司员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具体管理规定,爱护生产设备设施、安全防护装置及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情况及隐患,及时予以排除并报告本部门安全生产负责人。
四)、对从事电气、压力容器、行车、机动车驾驶等特殊工种的工人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上岗证书后方可上岗操作。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五)、生产部每年应安排一定的时间对员工进行一次系统的技术培训、安全教育、岗位练兵和技术考核工作。
六)、车间内要保持环境清洁,根据各工位需求,设置物料临时存放区,并明确临时存放负责人。各种物料摆放整齐并远离热源、电源、水源,注意室内通风。
七)、车间内应保证防火通道的畅通,出入口严禁摆放任何物品。
八)、车间内不得私接电源、乱拉电线,如确实需要,需报生产部批准,由机修负责安排电工办理。用后由电工负责及时拆除。
九)、车间内使用明火时,在采取有效安全措施后,方可使用。使用期间须由专人负责,使用后保证处理妥当无隐患。
十)、车间内,消防器材及设施必须由车间主任指定专人负责,定点放置,定期检查,定期更换,保证完好有效,随时可用。灭火器箱和消防龙头前不得堆放杂物,灭火器也不得随意移动,以免影响使用。
十一)、每个员工必须掌握灭火器的使用常识,新员工在入厂教育时,要有消防安全的内容。
十二)、当日工作结束前,由各班组长负责检查本班组内所有开关、电源是否正常、生产设备是否关闭,确认安全无误后进行班后记录,方可离开。
五、设备的安全。
一)、设备的操作、维修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设备超负荷运行,避免出现设备的损害和人身伤害。
二)、所有与人接触的运转及传动设备,必须有防护罩,无防护装置的运转及传动设备,禁止运行。
三)、机械的传动磨擦部分,可设置自动加油装置或蓄油器,如用人工加油,要使用长嘴壶,运行中难以加油的,应停车加油。
四)、某些运转设备,按具体要求安装必要的温度计、液面计、压力计及其他安全装置,安全附件不齐全、不灵敏的不许开车。
五)、当起重设备起吊货物时,禁止任何人在吊运货物下停留和行走。
六)、电气设备和线路都应严格按照电气安全技术标准安装,并定期检修,不准随便乱装乱用,防止因绝缘层的损坏而发生漏电或短路、碰线。
七)、发生大量蒸汽、气体、粉尘的工作场所,要使用密闭式电气设备,有**危险的工作场所,要使用防爆型电气设备。
八)、设备要定期检查,发现异常声音和不正常现象时,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六、安全生产的检查。
一)、公司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对于检查中查出的问题或隐患,要逐项落实整改措施,做到定项目、定措施、定时间、定人员按期解决,一时整改不了的,可采取应急措施,确保安全。
二)、生产部、机修车间、生产车间应根据安全检查的标准,结合公司安全管理的重点,制订出职责范围内的《安全检查表》报生产副总审批。当检查表需要修改时,也必须按相同的程序进行。
三)、检查人员在进行安全检查时,必须按照事前制订的《安全检查表》进行,若需要其他岗位人员配合实施检查工作,必须在事前进行《安全检查表》的培训。
四)、检查人员对生产车间各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时,若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填发《整改通知单》,督办解决,并提出安全生产奖罚建议,上报生产部长。
五)、各部门的例行安全检查,必须每日进行。具体的检查时间,由检查人员排列检查时间表,每两周调整一次,并上报生产副总备案,并由管理部进行检查。
六)、检查人员的安全检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设备的安全运转和操作状况;
2、压力容器的技术状况(压力、容积等);
3、现场使用的各种安全器具(如警示牌等);
4、现场作业环境(照明、通风、电源等);
5、工作纪律的执**况。
七)、生产副总应经常深入生产现场,了解以下情况:
1、生产系统各岗位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相关思想精神状况。
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工作程序的执**况。
3、安全隐患和违规作业的处理情况。
八)、安全检查的结果,由统计员每周汇总整理,上报生产副总,按照相关的管理规定进行处理。汇总后的报表,还应转交管理部备案。
九)、除坚持进行例行安全检查之外,生产部由生产副总主持,每月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内容和时间,根据例行检查体现出来的问题, 结合公司安全管理的重点,由生产副总在每季度的季初确定。
七、劳动场所的安全管理。
一)、公司应为工人生产提供安全的劳动场所,公司应采取措施做好防尘、防毒、防暑、降温工作和防噪音工作,不断改善劳动条件,为工人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并教育工人正确使用和穿戴防护用品。
二)、劳动场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洁、整齐。有毒有害的作业,必须有防护设施。
三)、生产用房、建筑物必须坚固、安全;通道平坦、畅顺,要有足够的光线;为生产所设的走台、升降台等危险的场所,必须有安全设施和明显的安全标志。
四)、有高温、低温、潮湿、雷电、静电等危险的劳动场所,必须采取相应的有效防护措施。
五)、凡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场地以及技术改造工程,都必须安排劳动保护设施的建设,并符合防火规范的要求,并需经公安消防监督机关审核,建成后经公安消防监督机关验收。
六)、劳动场所严禁吸烟、动明火,如因工作需要动用明火的,经批准并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后方可动用明火。
七)、劳动场所应备有种类和数量适当的消防器材,布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并保证消防通道的畅通。
八、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一)、安全生产事故按照所造成后果分为工伤事故和设备事故。
二)、发生事故坚决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员工受不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进行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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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工程第一合同段。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编制。审核。审批。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 二0一五年七月。1 安全生产会议制度03 2 安全生产责任制及考核制度08 3 安全生产专项费用使用制度17 4 安全生产检查评价制度21 5 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制度26 6 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29 7 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