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年度读书征文活动通知

发布 2020-04-26 18:36:28 阅读 1625

各乡镇中心学校,城区中小学,区职教中心:

为了更好地发挥图书馆(室)在教育、教学活动中的作用,培养学生“爱读书、会读书、读好书”的能力,激发中小学生的读书热情,根据省教育厅中小学图书馆工作委员会、省教育技术装备处《关于开展“新华崇文杯”2023年度“我读书、我快乐”读书征文活动的通知》鄂教图秘[2010]1号文件精神,决定在全区开展2023年度“我读书、我快乐”读书征文活动,现就读书征文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征文主题。

征文以“我读书我快乐”为主题,要突出时代特征,着重描述读书过程中的快乐事、新鲜事、感人事。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个性特点自行选择科学、社会、文学、艺术等方面的书籍作为参赛读物,围绕知识改变命运,读书伴我成长;阅读对“我”的影响;书中天地广,阅读滋味长;品读书香,感悟生活等为内容,题目自拟。

二、征文对象。

全区在校中、小学生。

三、征文要求。

1、内容要求:征文必须是学生本人的原创作品,要求主题鲜明、构思新颖、文笔流畅、字迹清楚,有较强的思想内涵,贴近生活,贴近实际;严禁抄袭和**代笔。

2、体裁要求:征文体裁不限,小学生字数控制在以内,中学生字数控制在以内。

3、征文格式:用word格式书写,a4纸打印,征文标题文字小二黑体,正文文字为小四宋体。征文标题下面显示学校名称、作者姓名,征文末尾显示指导教师姓名。

4、征文报送:需提供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

四、评选方法。

1、此次征文活动以各乡镇、学校为单位进行。各地要做好征文活动的宣传发动工作,认真做好参赛征文的评选。各地校要根据作品思想性和艺术性进行评选,对优秀稿件进行推荐上报。

2、全区对各地(校)推荐的优秀征文进行评审,本次征文设。

一、二、三等奖若干名,部分获奖作品将择优推荐到省、市参评。

3、各乡镇以总支为单位推荐上报参赛作品,区直由学校推荐上报参赛作品,不接收个人上报参赛作品。

五、指标分配。

石桥驿镇、子陵镇、漳河镇推荐上报中小学参赛作品各15篇,其他乡镇推荐上报中小学参赛作品各10篇,区职教中心、区直学校推荐上报参赛作品各10篇。

六、征文时间。

本次读书征文活动收稿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前,各地校务必在此之前将推选的作品(含电子文档)和《“新华崇文杯”2023年度“我读书、我快乐”读书征文活动推荐表》报区教育技术装备站。

联系人: zz **: zz

zz区教育技术装备站。

关于开展年度读书征文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年度读书征文活动的通知提要 征文以 我读书我快乐 为主题,要突出时代特征,着重描述读书过程中的快乐事 新鲜事 感人事。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各乡镇中心学校,城区中小学,区职教中心 为了更好地发挥图书馆 室 在教育 教学活动中的作用,培养学生 爱读书 会读书 读好书 的能力,激发中小学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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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读书征文活动的通知

各部门 为了提高广大员工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推动全体员工爱读书 多读书 读好书的良好风尚,通过阅读来丰富员工的闲暇生活,培育高尚的道德情操,公司决定在全体员工中开展读书征文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活动时间。2012年9月20日至2012年10月20日。二 参与人员。全体在职员工。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