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期间加强信息安全管理的通知

发布 2020-04-13 17:23:28 阅读 2157

关于国庆期间加强信息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

各事业管理单位,各管理支持部门,各系统化管理单位,国货航杭州运营基地、中宇公司:

根据公司相关要求,为确保国庆等敏感日期的信息系统安全运行,特制定以下信息安全管理要求:

一、各二级部门在7月23日16:00前将确因工作需要必须继续访问互联网的计算机ip地址、理由及使用地点书面报浙江信息分部,分部收集整理后上报分公司审批。上报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控制好上网计算机的数量,并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从8月1日起凡是未报送备案的计算机将不能再访问互联网。所有能够继续访问互联网的人员不得利用互联网资源访问与工作无关的**。浙江信息分部会定期核查上网计算机访问的站点信息,对于违规计算机将立即停止其使用。

二、任何单位或员工不得私自搭建有线、无线设备,进行外网连接和建设应用系统,已经私自搭建的立即拆除。

三、所有接入公司网络的用户必须立即检查计算机的防病毒软件,将防病毒软件更新到最新版本,并对计算机进行扫描,发现病毒或木马程序立即清除,无法清除的立即报告浙江信息分部。在相关病毒和木马未清除前,该计算机不得接入网络。同时做好个人计算机登陆的密码重置工作。

四、由于人员变动等原因不再使用应用系统的计算机ip地址,各单位应立即报浙江信息分部注销。

五、各单位需在8月1日前做好重要数据的备份和手工业务应急预案,有特殊需求的请提前联系浙江信息分部给予技术配合。

六、浙江信息分部将对公司所有互联网应用系统(如飞行员和乘务员网上准备系统)进行安全监控,一旦发现不安全事件或可能产生严重后果的安全风险,将关闭该应用系统,相关用户单位应立即启动手工业务应急预案以保证业务连续性。

七、各单位相关的论坛、留言板、电子信箱均予以关闭,同时禁止发送、存储、**敏感言论。

八、各单位所有存储涉密信息的计算机不得连接互联网。不得利用计算机制作、复制、查阅和存储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所禁止的信息内容。

九、任何单位或员工不得将外来计算机接入公司网络,不得将外来存储设备(u盘、移动硬盘)接入公司计算机。

十、各单位于8月1日前将自行管理的互联网**关闭。确因生产需要不能关闭的,应于7月31日前报浙江信息分部备案。

因未落实本通知要求造成影响或损失的,将追究责任人及所在单位主要领导的相关责任。

特此通知。浙江信息分部。

二〇〇九年七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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