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行走中让思想上天堂。
—读《一个人的朝圣》有感。
朝圣是一项具有重大的道德或灵性意义的旅程或探寻,通常,它是去一个人信仰的圣地或其它重要地点的旅程。当我目光落在书架上那本书——《一个人的朝圣》时,《一个人的朝圣》
在行走中让思想上天堂。
—读《一个人的朝圣》有感。
朝圣是一项具有重大的道德或灵性意义的旅程或探寻,通常,它是去一个人信仰的圣地或其它重要地点的旅程。当我目光落在书架上那本书——《一个人的朝圣》时,书名和封面**有一股难以言语的魅力紧紧抓住我的心,熟悉、亲切又陌生的情感一下将我填满,感觉作者讲述的故事将引领着我进入那美妙的思想殿堂。
没有任何犹豫,如一见钟情的情侣,内心怀着初见时压抑的激动和狂喜,指尖轻轻滑过质朴的纸张,慢慢翻开那让我期待的书页。但我想象中如古朴珍贵卷画展开时的迷人画面并没有如期而至,我以为高大与神圣的存在被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平淡到不能再平淡的退休工人所取代。强烈的心理落成让我产生更强烈的好奇,如此平凡的一个老人,他可以创造什么样的奇迹,朝圣从何谈起?
我想,那一定是作者欲擒故纵的做法,就如同平静的大海,其中蕴含的神秘与波澜壮阔在你没有进入的之前根本无法体会,这时,我感觉有一股魔力再度吸引着我。
一封信,一段尘封了二十多年的友情,还有油站小姑娘无意中给予的信念,哈罗德·弗莱踏上了那段朝圣般的路途,一路上,老人执着的坚持只因为纯真地相信,只要行走就能为患绝症的老友奎妮求来福音、战胜病魔。
跟随着作者笔锋的转动,我慢慢体会到那一丝丝朝圣的味道,原来那平凡至极、一成不变的老人为了朋友,在一个不知真假的信念的牵引下,开启了传奇般的徒步旅程。
一、以为轻易的事情,原来是那么的困难重重。
哈罗德踏上旅途的第一天,只想走到离家最近的邮筒把信寄出去。原本很短的路程由于受到内心的呼唤,哈罗德无法停止地一次又一次地向下一个邮筒走去。就这样,在没有任何准备的情况下,哈罗德开始了改写他一生的重要旅程。
旅途的第二天早晨,哈罗德一翻身,下床站起来:“只觉腿狠狠一抽,痛楚像电流一样穿过他整个右侧躯干。哈罗德试着抬起腿躺回床上,却痛得更厉害了。
”①没有走过远路的哈罗德,穿着并不适合走远路的鞋,脚上的伤导致每走一步都能给他带来钻心的疼痛。
哈罗德开始明白那是一条多么漫长的旅途,但是他心里也更加清楚,如果此时回头,他不可能再度出发,这将如何面对自己做出的承诺?如何对得起自己的好友?拉开的弓射出的箭,从来都没有回头的道理,穿戴整齐后,哈罗德继续上路。
旅途的寂寞和身体的疼痛让他的思绪不断飘到那不堪回首的过去,痛苦的回忆一次次让他忘记了身体的疼痛,然而身体的疼痛又时不时中断他痛苦的回忆,就这样,哈罗德坚持着:为了朋友的健康,为了心中的承诺。
二、以为会困难重重,却发现是如此的容易。
一路上,很多好心的人给予哈罗德帮助。在接受帮助的过程中,他学到了新的东西——给予和接受都是一份馈赠,既需要谦逊,也需要勇气。虽然已经到了退休的年龄,虽然已经活了六十多年,但是哈罗德依然被短短数天旅途带给他认知上的改变所震惊,他让路途上的那些情景一遍一遍在脑海里回放。
亲身经历与不断思考的融合总能让人的思想产生意想不到的变化,就在某一个瞬间,他突然明白了,明白了自己需要怎么做才能到达目的地。
哈罗德选择了放下,放下所有曾经认为必须的东西——钱、银行卡、电筒、消毒药膏、地图等等。他每天都睡在野外,在公厕、喷泉、溪边洗漱,他开始忘记那有车、有房、每天洗澡、一日三餐、晚上睡觉的日子,他很高兴、很庆幸自己跳出了原来的那个世界:那个一直让他痛苦不堪、不敢追忆的世界。
哈罗德发现,原来有些事情并不像他想象中难么难以逾越,他一路走来,慢慢成为人们心目中的朝圣者,成为了新闻人物,属于哈罗德的旅程拉开了新的篇章。
三、以为可以深埋心底,原来根本无法逃避。
随着不曾停止的步伐,哈罗德的跟随者越来越多,仿佛是一场朝圣的旅行,又仿佛是一场游戏。面对不断变换的现实和人群,面对不断发生的事情和矛盾,哈罗德的信念被一次次推翻和重建。
哈罗德以为已经忘记的伤痛再度浮现:哈罗德脑子里全是母亲,努力地搜寻有她的画面,想寻找一丝安慰。他想起儿时冷冰冰的家,校服上沾染的威士忌味道,还有十六岁生日那件大衣。
然而现实与信念让哈罗德不得不鼓起勇气面对:他第一次放任自己尽情感受那种父母亲都不想要自己的痛,他越来越清楚自己为什么畏惧、为什么总是逃避。在野外待的这些日子里,他慢慢地没有了畏惧、慢慢地明白自己内心最深的感受,哈罗德悔恨他曾经做过的事情,他只想对儿子戴维喊出那句一直不敢承认的话:
“我小时候,父母不想要我。后来遇到我老婆,生了个孩子,也弄砸了。”他真希望戴维能听见这番话。
一个又一个过去的不愿回忆的画面逐个浮现,仿佛是一道道横在哈罗德前进路途上无法逾越的鸿沟,无数次涓然泪下的他却被无法逃避的现实推动着前行。
四、以为再也不能解脱,却发现坚冰开始消融。
行走的路途中,哈罗德越来越无法摆脱内心的愧疚,他一次次地在心里对妻子说:“我欠你一个完整的故事,二十年前我亲手埋葬了我的儿子,这不是一个父亲该做的事情,我想看到他长大后会成为怎样一个男人,我到现在还是很想。”二十年了,哈罗德以为那坚冰再也不会融化,所以把道歉的话深埋心底,不愿意开口向妻子承认他的错。
但这一次,他觉得自己真的坚持不下去了,他只想回家,他要放弃。哈罗德拿着**说出那句他一直不愿说的话:“莫琳,我走不下去了,我错了。
”莫琳听得出来,那是哈罗德对自己过去的忏悔,但是她假装没有听到,她的声音不断从话筒里传来,音调越来越高:“继续走,别停下来。还有十六英里就到了,你可以的。
”经过上百天身心的煎熬,就要到了,莫琳已经不再怪责哈罗德,她只希望他坚持下去,不然他的余生都会后悔。
哈罗德在莫琳的支持下,终于走到目的地,见到了二十多年没有见的老友奎妮,虽然结局是他无法解救奎妮,但是这一路却让他自己走出了多年的阴影。最后,哈罗德见到妻子莫琳时,流泪满面地对她说:“一路上我记起了很多东西,很多我都没有意识到自己忘了的回忆,有戴维的,还有你和我的。
我甚至记起了我母亲,有些回忆很不容易,但大部分都很美。我很害怕,我怕有一天,或许很快,我就会又把它们弄丢,这一次永远都找不回来了。”
莫琳紧紧抱住他,直到悲伤散去。她摸索着他的脸,亲着他咸咸的湿漉漉的脸颊,说:“你站出来做了一件事。
你连能不能去到那个目的地都还不知道,却还是努力尝试了一切方法,如果连这都不算一个小小的奇迹,我真的不知道还有什么能算了。”
就这样,哈罗德完成了朝圣般的路程,曾经以为不能完成的事情终于完成了;曾经以为可以忘记的一切又被重新唤醒;曾经以为无法**的伤痛开始烟消云散。
看着哈罗德的故事,我满眼泪水,开心着他的开心,悲伤着他的悲伤。我在想,是什么力量让那样一个人变得如此强大?前一段时间看了“《罗辑思维》:
哥伦布为什么伟大?”说哥伦布之所以发现美洲新大陆,不是因为他的勇敢和智慧,而是因为他掌握知识的有限和计算航程的错误,以为到日本的航海距离只有实际距离的一半,在没有充分认知的情况下贸然行动才让他发现美洲新大陆。
还记得以前学过一篇古文《蜀鄙二僧》:
蜀之鄙有二僧,其一贫,其一富,都想去南海。最后富者虽做了极其充分的准却未能到南海,而贫者靠着一个水瓶一个饭钵一年后从南海归来。
所有这些故事都告诉我们,人类许多壮举都不因为准备得充分所以成功,反而是怀着一颗必做的心才能创造奇迹。我突然明白耐克的经典广告词:just do it.的真正魅力。
一个人的朝圣》的主角就是因为一个信念和一股冲动,然后让我们全部人都明白:只要你上路了,你就会因此而不同。我一直都困惑于走万里路读万卷书这个道理,以前我也去过很多地方旅行,走过很多路,看过很多风景,为什么从来就没有读万卷书让思想上天堂的奇妙感觉呢?
现在终于有点明白,不经历风雨如何见彩虹?在行走过程中,如果没有庞大的阅历作为背景,没有路途上因为艰辛所引发的思想斗争,那走再多的路也不过是走马观花的事情,根本无法与古人说的走万里路读万卷书相提并论。
看完这本书,不断回味着作者如蚕蛹剥丝般地向我们逐层展示的故事的深层含义,我终于忍不住要大声叫道:走出无法解脱的思想困惑,需要的不是道理,而是付诸行动的脚步。哪天,当你心中有无法摆脱的烦恼时,请迈开你的脚步,让你的身体与思想在旅途中高度融合起来,你一定会发现不一样的人生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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