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若,心有不解,心情烦乱,我都会绕过曲折迂回的韬奋路,迈过行政楼前数不清的层层台阶,很自然的就会驻足在倒影着书影,衬着一抹阳光的玻璃门前。没错,这里就是图书馆,我的慢书屋,一个慢下来去体会校园的片羽时光的小屋。
走进书馆贴心的书籍**时间安排,拐进一个被书籍包围的美好世界,铺天盖地的书仿佛海浪一般袭来,似乎令人招架不准,走进细看,书籍被细心的书籍管理员分门别类摆放整齐,方便读者随时取阅,经常会看到藏在某个角落的某个人浑然忘我的看着一本书,随即迷失在这片浩瀚无垠的书海里,三三两两的阅读者在书架前的书桌上,或聚精会神的阅读,或轻声细语的交流,明媚的午后阳光透过洁净的窗户洒在翻看图书的每一个读者身上,如同母亲温柔注视的目光。每个读书人小时候似乎都有过一个梦想,在一个安静的角落里,很惬意的读着一本书,享受自己应有的生活状态。来到图书馆,走进四面都是书的大房间,可以随意翻阅书架上的每一本书,这大概是作为一个如我一般的大学生,最幸福的时刻了吧!
随着生活节奏越来越快,90后的我们都习惯了快餐文化,所以有时候即使有满汉全席放在我们面前也会失去味觉,我并不反对电子书,但我还是喜欢读书的过程,那种把一本本厚厚的书,一页页翻完的成就感,纸质书里的油墨香,书本整体排版的美感,还有翻书时手指摩挲书页的质感是电子书给不了我的。坐落在每一刻呼吸都感受到电子气息的城市里,让我可以在这个安静的书馆里找到一丝书味,图书馆里的一缕阳光,一个书架,一本藏书,大学生活立刻变得明媚起来。
一代文学大师博尔赫斯说过:如果有天堂,天堂应该就是图书馆的模样。记得我从中翻阅的众多书中一本《文雅的疯狂》令我印象着深。
它的标题是这样写的:藏书家、书痴以及对书的永恒之爱。它讲的是2500多年来,一百多位藏书雅痞对书籍前赴后继的执意追逐,鲁迅笔下的孔乙己说过偷书不能叫偷,应该叫窃,书中的美国珍本大盗布隆伯格的窃书往事让我钦佩于此,他盗窃了大约23000多本书,他在向法官陈述盗窃时的一套说辞深深打动了我,他说:
“我不是真的在偷书,我是在拯救那些不受重视的手稿和珍本,给予他们应有的关怀和爱护。”在我看来他才是真正的爱书之人,他从上世纪80年代就开始偷书,但并非是为了钱,偷这么多珍贵的书,他从来没有卖过,都整齐的存放在爱荷华州乡下的家里,足足堆满了九间屋子。没错,正是他这个雅贼,也带给我藏书的嗜好,从小学到大学的书我都不舍得扔掉,在我看来,每本书都藏着一个让我感动的小故事。
不得不提的是我的一本床头书——《小王子》,我相信这本写给成年人的童话故事应该给每一个读过小王子的人都有一份满满的感动吧。记得我买这本书的时候,店长说过一句话,她说:每一个喜欢小王子的人都是能在现实世界里找到最纯真部分的人。
记得我还在那家书店手抄了一份小王子,不知道是否还依旧摆放在橱柜上。我想每个读书人心里都有一个小王子,就像爱书人都会喜欢一个书馆一样,这是一份最纯真的情感,也是最原始的梦想。
突然,好想再去一次图书馆,写到这里,情不由笔,心不由己。在每一个大学里都有一份属于自己的梦,我也不例外,我的梦想,就是一如既往的拿着t时间的咖啡,绕过曲折迂回的小路,迈过层层阶梯,再翻开那本上次还没有读完的书……我喜欢静静地呆在那个狭小的空间里,读在细致间,整个时间似乎停滞了,生活节奏放慢了下来,不用理会马路上的车流攒动,不用细细斟酌每一个选择,只想在这个书海里找到心里渴求的那份希望,或许这就是我最钟爱它的缘由了吧。
喜欢在图书馆里和某本书或某个人不期而遇的惊喜,喜欢拿着书本和同类书相互比对的纠结,喜欢只看目录猜想内容的畅快,喜欢书籍对垒交错的存在感,这也许就是吸引我每次来到图书馆的理由吧!这个冬季,听着陈奕迅的那首《好久不见》,哈着气的窗户依稀看到那几盏路灯下的男孩女孩们他们慢慢的走着……这个夜晚,书本旁那杯还冒着热气的咖啡,我慢慢搅动着,淡淡的散发着书香的韵味,成为经十东路最美的角落。
我的脚步为你停了下来,是为了用心发现生活里的每一个未知,我喜欢你,是因为你就是你,我的慢书屋,所幸随时方可遇到。
读书主题征文稿 收获书香,收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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